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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遂川大汾鎮:“一庭三所”探索糾紛調節新路徑

本文轉自:人民日報客戶端

李開文 劉長安 李書哲

近日,江西省遂川縣大汾派出所接到群眾報警稱:一女性村民手拿菜刀在自家屋頂上揮舞,情緒異常激動,嘴裡罵罵咧咧,希望派出所民警到現場制止。

接警後,民警立即驅車出警,在村幹部的支援下,經過耐心勸說,事態暫時平息下來。進一步詢問得知,原來是婚姻家庭矛盾引發糾紛,龔某、黃某系夫妻,兩人育有一子。因龔某一直在外打工,黃某在家帶小孩,夫妻缺乏交流,關係逐漸緊張。此後,龔某在外地接到家人電話,稱其妻子黃某賣掉家裡的電動車和家禽,並拿走家裡所有存款帶著小孩上了一陌生人車離開了大汾,並數日未歸,龔某得知後遂趕回大汾的家中,後得知黃某跟隨堆子前鎮一曾姓男子一起在廣東省揭陽市。經龔某電話勸說,黃某帶小孩回到了大汾家中,回家後黃某也不在家住,獨自在大汾圩鎮上租房子住,不久向龔某提出離婚,並要求40萬元補償和小孩的撫養權。近日黃某回到竹坑村家中就離婚問題與龔某發生激烈爭吵,龔某稱其家中存款近9萬餘元已經被黃某拿走,要是離婚後其小孩撫養權也被黃某奪走,導致人財兩空,其一定會做出報復行為;黃某也稱如果其拿不到補償和小孩撫養權將把事情徹底鬧大。目前兩人情緒均非常激動。

大汾派出所把調查瞭解到的情況向鎮綜治辦彙報後,鎮綜治辦立即啟動“一庭三所加一室”聯合解紛工作機制,《隱患報告》立即推送至大汾人民法庭和大汾法律服務所負責人手機裡,大汾法庭法官當即決定召集雙方當事人調解,法律服務所則聯絡龔某,主動提供法律諮詢服務,減輕其心理負擔,打消其極端思想。近日,鎮綜治中心組織法庭、派出所、司法所、法律服務所“一庭三所”共同開展工作,龔某、黃某雙方達成離婚協議書,40000元補償款當場交付,糾紛一次性得以解決。

據悉,大汾鎮在平安鄉鎮建立活動中,為了深入實施矛盾糾紛多元化解,維護社會和諧穩定,完善基層綜合治理,結合本地工作特點,大汾鎮平安辦建立“一庭三所加一室”聯合解紛工作機制。

人民法庭依託訴調對接平臺,積極開展訴前調解、多元化解、線上調解和司法確認工作,維護人民調解協議的法律效力;發揮審判職能優勢,妥善審理民間易發多發案件,公正裁判,以案釋法,引導人民群眾尊法守法。

同時,公安派出所透過村居警務室、網格村警,對矛盾糾紛資訊進行常態化摸排、綜合分析和風險評估,及時啟動多元調解機制;發揮治安行政職能,加強對人身、財產等損害賠償爭議的調解,引導糾紛當事人依法維權,配合人民調解委員會、人民法庭進一步做好調解工作;司法所加強對人民調解委員會的建設,提高網格員和人民調解員的業務能力,廣泛邀請代表委員、資深黨員、退休幹部、法律明白人、律師、鄉賢等社會各界人士參與矛盾糾紛調解;維護人民調解協議的有效性,及時申請人民法庭對調解協議予以司法確認;法律服務所為矛盾糾紛當事人提供法律諮詢、調查取證、文書製作、出庭訴訟等服務,根據掌握的情況,引導雙方當事人自行協商,促成和解;本著息事寧人的原則,配合其他職能部門進一步調解;對人民法庭作出的裁判,做好己方當事人判後答疑工作,止紛息訴。

還有以張賢輝調解工作室為代表的民間調解機構,廣泛吸收當地鄉賢等人士參與,靈活運用政策法律、親情民理、客家文化、鄉俗習慣、行業規章、村規民約等進行調解,豐富調解的方式和手段,促進矛盾糾紛化解。

“一庭三所加一室”成員單位接受各自上級主管部門和轄區鄉鎮黨委、政府的雙重領導,並在鄉鎮綜治中心指導下開展工作。今年以來,大汾鎮透過該項機制化解民間矛盾糾紛170餘起,真正做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鎮,矛盾不上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