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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買言情、盜墓書,家長怒斥書店:不準把“毒品”賣給我孩子

窒息!孩子買言情、盜墓小說,家長揚言要放火燒書店。

失控的教育

廣東深圳,孩子在書店買言情、盜墓小說看,家長警告店老闆不要賣這樣的書給她孩子,店老闆也照做了,但沒想到,孩子叫其他同學代買,於是家長跑到書店摔砸新書,怒斥店家不要把“毒品”賣給自己孩子。

從網曝影片中看到,這位媽媽一邊摔著書店的新書,一邊“委屈”控訴:

我會管著孩子,但你們作為社會的一份子,不能在這裡賣“毒品”。

兩代人的心血,在這裡買房子,供孩子讀書,容易嗎?你們卻在這裡賣“毒品”!

我哪天要扔一個火把進來,把你們這些書燒掉!

一個成年人,在全部都是學生的書店裡,打砸謾罵,不僅影響不好,如果她的孩子也在現場,這將會是她一生的陰影。

在這位母親的控訴裡,她不僅把言情、盜墓小說視為“毒品”,還認為書店有責任替她約束自己的孩子,這種認知顯然是錯誤的。

一句“兩代人的心血,在這裡買房子,供孩子讀書”,將這位媽媽過分焦慮的心態展露出來,因為透過兩代人的心血才在城裡買了房子,就想把這份辛苦轉嫁到孩子身上,想要孩子回報這份“辛苦”,急於得到好的結果。

正是這份心情,讓這位媽媽對孩子有了過高的期待,她不只是不想讓孩子讀言情、盜墓小說,可能連電視劇都不敢讓孩子看,擔心這些和學習無關的“毒品”,影響了孩子的大好前程。可當孩子偷偷看言情、盜墓小說時,她又發現自己不能完全掌控孩子了,便將焦慮轉移到外部環境,把怒火發到了書店身上。

在這個過度內卷的社會,一個家庭好不容易達到了衣食無憂的階級,不想因為孩子的“叛逆”重新跌落,對孩子的過高期待,催生了家長極強的掌控欲,失控的教育和失衡的心態,讓這位急於望子成龍的母親,開始了無能狂怒。

但是,言情、盜墓小說,又做錯了什麼呢?

全是書籍的錯

視言情、盜墓小說為“毒品”,放言扔火把燒書店,這位母親究竟在害怕什麼?

只要總結一下這兩類書籍就會發現:

言情小說是男女之間談情說愛,盜墓小說是主角和墳墓、棺材打交道,歸結起來,似乎都指向了一個方向:

家長眼中的少兒不宜。

在家長眼裡,言情小說涉及情愛不能讀,奧特曼、喜羊羊動漫涉及暴力不能看,就連一支中性筆,印有海賊王圖案,也不讓孩子用。

他們將裡面的內容視之為洪水猛獸,是害怕孩子看完會去模仿。

擔心孩子看了言情小說,就去談戀愛上床,看了盜墓小說就去挖墳墓,看了奧特曼就去打人。

會這麼想的家長,無非是認為孩子的思想還不成熟,對外界資訊的吸收能力也尚未形成明確標準,需要一定的約束。

這樣想確實沒問題,近年來,一些兒童因模仿動畫片裡的情節,發生悲劇的新聞時有耳聞:

8歲女童模仿動畫片攀巖,不慎墜亡。

5歲女孩模仿動畫片撐傘“飛下”11樓,摔成重傷。

8歲男孩模仿動畫片裡的“綁架烤羊”,把兩個小夥伴嚴重燒傷。

但是在拷問動畫片前,家長應該思考8歲女童為什麼會在沒有保護措施的情況下攀巖,誰把5歲兒童單獨放在開啟窗戶的11樓,為什麼沒有人教給8歲孩子不能玩火。

許多家長,把動畫片作為孩子吵鬧時、幫助分散孩子精力的工具,可出了問題後,卻反過來怪動畫片“教壞了”自己的孩子,那這到底是動畫片的錯,還是家長疏於教育和引導的錯呢?

新聞中指責言情小說是“毒品”的母親,在警告書店不要賣書給女兒時,自己有沒有在家給孩子普及過性知識?

如果看盜墓、言情小說是在吸食毒品,那四大名著裡的情情愛愛、打打殺殺,豈不是更加罪不可恕。

直接點說,言情、盜墓小說不是“毒品”,真正有害的,是認為“把這些書籍禁止就能讓孩子遠離危險”的家長心理。

孩子的行為養成,是來自於社會、學校、家庭多方面教育的結合,任何具體到對一件事或一個人的指責,都是有失偏頗的。

歇斯底里的指責書店,其實解決不了問題,

囂張態度背後,掩蓋的是家長失職,將罪責推給書籍,作為自洽的遮羞布。

非但遮住了自己在教育上的失責,還能以這份“問責”,作為教育孩子的代餐。

新聞中的媽媽要放火燒掉書店,一把大火真的能讓她的孩子“改邪歸正”嗎?

即使她燒燬世界上所有的小說,這個世界還是有許許多多的危險,依舊有可能被她的孩子看見和模仿,孩子偷偷讓同學代買,就是一昧禁止的結果。

與其遮住孩子的眼睛,燒燬他人的書店,不如引導孩子正確的價值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