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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麗穎和馮紹峰又宣佈離婚,這次是因為她們的婚姻未經他人苦的原因

4月23日,馮紹峰在社交平臺發文“日子很長,過去很好,願未來更好”,並且艾特了趙麗穎。趙麗穎和馮紹峰當年突然官宣領證結婚,現在兩人又突然官宣離婚。從這匆匆來匆匆去的作派,很像趙麗穎的做事風格,一點都不拖泥帶水。面對娛樂圈這麼大的新聞,理性的看待明星夫妻的婚姻是我們觀眾應該做到的最起碼的尊重。未經他人苦,莫論他人事。

趙麗穎和馮紹峰工作室官宣的離婚理由很官方:聚少離多導致離婚。當下社會,普通人的婚戀都是非常難,更不要說明星的婚戀了。因為明星談戀愛除了有感情基礎,更重要的是要有時間,最後還要考慮雙方結合會帶來的營銷結果。說句實話,作為明星太難了,需要聚光燈下的萬人曙目,也需要回歸生活的平淡。

婚戀分析師都說過,夫妻之間聚少離多確實會導致夫妻離婚,因為普通人都不例外。但不能每對夫妻都因為聚少離多而離婚。如果農民工不能外出打工、商人不能經常出差應酬、深造者不能出國留學,那樣的話夫妻生活在一起會很恐怖,因為夫妻天天膩歪在一起也不能保證不會出問題。戀愛需要吸引、驚喜和儀式感,婚姻需要經濟基礎、情感磨合和交流溝通。真正相愛真正合適的夫妻兩個人,一定會共同經營這段婚姻,不會輕言放棄。有人說過,和不一樣的人談戀愛肯定有不一樣的感覺,但和不一樣的人結婚生活確實是一樣的。因為經歷過轟轟烈烈的戀愛走入婚姻的殿堂後,生活會越來越平淡,平淡到沒有激情,熬不住的就會離婚,熬過去的愛情都昇華為親情,習慣了依賴彼此就不會輕易離開。當然,婚姻中共同成長非常重要,因為談戀愛雙方可以不對等,但是長久的婚姻都是勢均力敵的雙方,能夠同心協力共同經營自己的婚姻。小夥伴們覺得我說的對嗎?歡迎評論區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