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是第20個全國“安全生產月”,常福街道安監部門重拳出擊,進一步加大安全執法力度和密度,透過增加企業違法成本的方式震懾企業,進一步壓實企業主體責任。
截至目前
立案
47起
,同比上升
74%
立案金額
154.725萬
,同比上升
54.28%
為進一步落實企業主體責任
強化警示教育
現將6月份
10家
處罰企業進行曝光
1
常熟市合豐實業有限公司
發現問題:
進行危險作業,未履行安全管理職責;
法律連結: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九十八條第(三)項;
處罰情況:
擬對其處以罰款人民幣
26000元
的行政處罰。
2
常熟市虞山鎮琦正服裝加工廠
發現問題:
封堵生產經營場所安全出口;
法律連結: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一百零二條(二)項;
處罰情況:
擬對其處以罰款人民幣25000元的行政處罰。
3
常熟通江機械製造有限公司
發現問題:
未將危險化學品儲存在專用倉庫內;
法律連結:
《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第八十條第四款;
處罰情況:
擬對其處以罰款人民幣
53750元
的行政處罰。
4
常熟市沛信紡織製品有限公司
發現問題:
未如實記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情況;
法律連結: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九十四條(四)項;
處罰情況:
擬對其處以罰款人民幣
42500元
的行政處罰。
5
常熟市錦隆臺板機架製造有限公司
發現問題:
未將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況如實記錄;
法律連結: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九十四條第(五)項;
處罰情況:
擬對其處以罰款人民幣
12500元
的行政處罰。
6
常熟市特種冷凍機有限公司
發現問題:
鎖閉、封堵安全出口;
處罰情況:
擬對其處以罰款人民幣
20000元
的行政處罰。
7
蘇州九帝琅膜結構工程有限公司
發現問題:
作業人員違反安全管理規定作業,特種作業人員未經專門培訓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證上崗作業;
法律連結:
《安全生產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辦法》第四十五條第(一)項,《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九十四條(七)項;
處罰情況:
擬對其處以罰款人民幣
27500元
的行政處罰。
8
常熟市宇瑤紡織品有限公司
發現問題:
未對承包單位的安全生產統一協調、管理;
法律連結: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一百條第二款;
9
常熟市恆利達鋼管有限公司
發現問題:
作業人員違反安全管理規定作業;
法律連結:
《安全生產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辦法》第四十五條(一)項;
處罰情況:
擬對其處以罰款人民幣
27000元
的行政處罰。
10
常熟九月龍服飾有限公司
發現問題:
未將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況如實記錄,未與承租單位簽訂專門的安全生產管理協議且未對承租單位的安全生產統一協調、管理;
法律連結: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九十四條第(五)項、《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一百條第二款;
處罰情況:
擬對其處以罰款人民幣
45000元
的行政處罰。
案例分析
常熟市虞山鎮琦正服裝加工廠
●基本案情●
常熟市虞山鎮琦正服裝加工廠為個體工商戶,註冊地址為蘇州市常熟市建業路9號,主要從事服裝生產、加工。
2021年 6月 22日,常福街道安監科執法人員到常熟市虞山鎮琦正服裝加工廠檢查,當天檢查發現該公司共設有東、西兩個安全出口,其中西側安全出口能正常通行,但東側安全出口被貨物(布料)封堵,人員無法透過,該公司存在封堵安全出口的違法行為。
●處罰情況●
常熟市虞山鎮琦正服裝加工廠涉嫌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三十九條第二款的規定:“生產經營場所和員工宿舍應當設有符合緊急疏散要求、標誌明顯、保持暢通的出口。禁止鎖閉、封堵生產經營場所或者員工宿舍的出口。”
擬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一百零二條的規定,給予罰款人民幣貳萬伍仟元的行政處罰。
●分析及啟示
本案中,該公司原本放在隔壁車間的布料因裝修而暫時存放於安全出口導致出口被堵塞,反應出該公司的日常安全管理存在較大的缺失和疏忽。
同時,該違法企業為“廠中廠”企業,同一棟廠房裡出租給了多家企業,甚至一層廠房被隔斷成多家企業的情況時有發生,安全出口不足或者企業為了防盜等原因導致安全出口的鎖閉與封堵較為普遍。
安全出口就是生命出口,是人員在發生事故時的救命通道,無數血淋淋的事件告訴我們安全出口的暢通與常開可以大大降低事故發生時人員傷亡,企業應認真落實,絲毫容不得疏忽。
事故不難防,重在守規章
事故不難防,重在守規章
安全放第一,警鐘須常鳴
安全放第一,警鐘須常鳴
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