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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敬梓與袁枚是什麼關係?為什麼說他們是奇女子而不是惡人

吳敬梓與袁枚,都是清朝時期著名的文人,一個以小說見長,一個憑詩文著世。

兩人年紀相差不大,吳敬梓僅比袁枚大了十五歲而已。有趣的是,兩人還都是同住在南京城裡。按理說,同住一座城裡的著名文人,應該有很多的交集才對,但實際上卻恰恰相反。

吳敬梓和袁枚,幾乎是互不來往的關係。

兩人交惡的原因,歷史上有很多的猜測,但也都只是些猜測而已。不過他們之間,肯定是會有很多必不可少的“交流”的,只是比較隱蔽而已。

吳敬梓在小說《儒林外史》中,講述了一個“奇女子”——沈瓊枝的故事,這個人物在當時可是有原型的,她就是松江人張宛玉。而提到張宛玉,就避不開當時解送過她的江寧知縣袁枚了。

那麼,張宛玉事件的親身經歷者袁枚,他是怎麼來記敘這件事情的?這個故事的改編者吳敬梓,又在他的小說中,對故事情節的取捨有著怎樣的考量呢?

在《隨園詩話》中,袁枚是這麼敘述張宛玉的故事的

袁枚曾經做過一段時間的江寧縣的知縣。江寧附近的山陽縣裡,有一個案犯來到了江寧縣界。袁枚派人捉住了這個人,並準備把她押解到山陽縣去受審。這個人就是張宛玉。

據案情敘述,張宛玉家是文敏公的後人,乃名門之後,嫁給了淮北的富商程家。婚後,張宛玉和丈夫的夫妻關係不和諧,她於是私下裡就逃走了,寓居在尼姑庵裡。

袁枚在點名押解張宛玉回山陽縣受審的時候,張宛玉在大堂上給袁枚呈上了一首詩:

五湖深處素馨花,誤入淮西估客家。

得遇江州白司馬,敢將幽怨訴琵琶。

袁枚一看,這首詩寫得倒是挺好,但他又懷疑這不是張宛玉自己寫的。張宛玉請求袁枚出個題目,自己現場作詩以證才華。袁枚指著庭院中的一棵枯樹,讓她以此為題,當堂作詩一首。

張宛玉又說了,您既然讓我作詩,可詩人沒有跪著作詩的道理,能不能借給我紙和筆,讓我站起來作詩?

袁枚同意了,於是張宛玉倚著桌子,立馬就寫成了一首詩:

獨立空庭久,朝朝向太陽。

何人能手植,移作後庭芳。

幾天之後,山陽縣的知縣到江寧縣衙來做客,袁枚問起了張宛玉的案子,到底當時是怎麼判決的。山陽知縣說,這件案子,本來不該判他們離婚,但是才女嫁給俗商,也的確是不匹配的。所以,我最後開釋了張宛玉私逃的罪名,並且讓她回到自己的家鄉去了。

在吳敬梓的《儒林外史》中,是這麼敘述沈瓊枝的故事的

沈瓊枝,是教書先生沈大年的女兒,許配給了揚州富商宋為富。父女二人來揚州準備完婚的時候,卻發現他們上當受騙了,宋為富只是想要納沈瓊枝為妾,並不是想要明媒正娶。

沈瓊枝獨自來到了宋家,想要與宋為富理論一番,沒想到宋為富自知理虧,給她來了個避而不見。沈瓊枝在宋為富家住了幾天,然後就帶著宋家的一些金珠寶貝和幾件衣裳,偷偷地逃到南京去了,靠著賣刺繡和詩文為生。

宋家將沈瓊枝告到了江都縣衙,江都縣衙將公函發到了江寧縣衙,江寧縣的衙役很快就抓到了沈瓊枝。

沈瓊枝向江寧知縣述說了自己的冤情,江寧知縣卻表示,具體的案情,將來會有江都知縣來審理,他對這個不感興趣。倒是聽說沈瓊枝的文墨很好,希望她能當堂作詩一首。

沈瓊枝讓知縣出題,知縣指著庭院中的一棵槐樹說,就以此樹為題吧。沈瓊枝不慌不忙,很快就作好了一首七言八句,而且“又快又好”。

江寧知縣又翻了翻沈瓊枝的行李,在裡面發現了南京名士送她的程儀、詩集,以及她與南京的一些名士之間的詩詞唱和。

最後,江寧知縣派人把沈瓊枝押解走了,並且附上了自己寫給江都知縣的一封密信,希望他能把沈瓊枝開釋罪責,歸還給她的父親,讓她自行擇婿。

吳敬梓對袁枚的美化

小說《儒林外史》中的江寧知縣,對沈瓊枝的案情並不關心,反倒對她的詩才很感興趣:“你這些事,自有江都縣問你,我也不管。你既會文墨,可能當面做詩一首?”

吳敬梓捨棄了原版故事中,袁枚對才女張宛玉的不信任的情節,反而讓小說中的“江寧知縣”,更關心沈瓊枝的才華。這就使得小說中的江寧知縣,有了愛惜人才的美德,間接地也表現出了袁枚,並不是一個只關心烏紗帽的俗人。

袁枚對張宛玉的案情進展,其實也是不怎麼關心的,他是等到山陽知縣來訪的時候,才順便問了一下。但《儒林外史》中的江寧知縣,可就是沈瓊枝的救命恩人了。他憑藉著自己是江都知縣的同年相好的關係,主動幫助沈瓊枝擺脫了牢獄之災,讓她重獲自由。

袁枚,是張宛玉事件的當事人,他只是在自己的《隨園詩話》中,如實地記載了自己的親身經歷而已。吳敬梓卻是一個小說家,他可以任意撰寫自己小說中的人物形象。

但吳敬梓在自己的小說中,充分地美化了這個與自己關係有些不睦的江寧知縣袁枚。他不以自己的感情,好惡為出發點,而是根據自己作品主題的需要,來對小說中的人物進行理想化的描寫。

魯迅認為,小說《儒林外史》是一部“以公心諷世”的小說,其作者的“公心”,由此也可見一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