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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樣面對,城市歷史文化的保護和復興,如何很好地傳承呢

怎樣面對,城市歷史文化的保護和復興,如何很好地傳承呢?

在我國 經濟的飛速發展和 城市化程序不 斷加速 的大環境下 , 各地都面 臨著人 口 、 經濟 、社 會與 城市 之 間 相 互發展 的 問 題, 加之我國 城鎮化程序的 加快 , 城市 的 發展格 局發 生 了 重大的變化 。 為 了 滿足城市 發展的 需要 , 使得舊 城區 中 一 些蘊含著 重要 歷史 文化價值、 體現一座城市 的發展脈 絡的 古 建街區 要麼 面臨拆除 的 危險 , 要麼 淪 為 現代化城市 中 的 “ 灰色空 間 ” ,往往變成了 環境混亂 、 疏於管 理的 建築擺設 。 有些較為 “ 幸運 ” 的 歷 史文 化街區 , 在所謂 的“ 保護、 傳承 、 復 興” 名 義下 , 因 改造參與 者 的 認知不 同 , 觀點不 同 、 利益不 同 , 結果將城市歷史 文化街區改造的不 倫不 類、 面 目 全非 。

在這個過程中 , 我們漸漸失去 的不僅 僅是歷 史文化街區 的 建築 本體及街 區風貌, 最終可能 失去 的 是 我們 寶 貴 的 歷 史文 化以 及傳統地域文化。隨著保護與發展間 矛盾 的 激化 , 對城市 歷史街區 的 風貌保 護、 文 化傳 承與 功能 復興 己 成為 現代城市 建設 中 的 重點 問 題 , 越來越受各地政府及專家學者 的 重視 。 上 世紀八十年代末 期以 來 , 我國 對歷史文 化街區 的 保護 、 傳承與復 興的 研究及實踐工作 已逐漸展 開 , 在不斷 的 學習 、 探索 以 及實踐過程中 雖 然做出 了 一些較為 成功 的 範例 , 但 整體來講, 我國 對於城市歷 史文化街區整體改造 的 方式還處 於不 斷探索 的 發展階段 對其風貌保護 與 文化傳承 做到 了 足夠的 重視 , 但對歷 史街 區在現代社會中 的 功 能復 興還缺乏一套整 體 的 理論 實踐 體系 。

城市 是人類文明 與 智慧完美結合的 產物, 每個城市都有其獨特的 歷 史文化背 景及發展脈絡, 城市 中 不 同 發展時 期所留 下的 建築 、 街區 , 則代表著城市發展的 歷史文脈軌跡 。 “ 城市從其起源時代開始便是一種特 殊構造, 它專門 用 來儲存並流傳人類的文明 的 成果 。 這種構造緻密而緊湊 , 足以 用 最小 的空間 容納最多的設 施, 同 時又 能擴大 自 身 的 結構 , 以 適應不斷變化的 需求和社會發展更加 複雜 的 形式 , 從而儲存不斷積 累 起來 的 社會遺產。 ”

我們在城市 的各 個街區 中 穿行 時, 不僅是空間 裡 的 行走 , 也是一種時間 上穿 越, 城市 發展 中 不 同 時 期所遺留 下來的 不 同特點 的 建築及其群體所組成的 街巷, 代表著一座城市 的 時序, 而 時序 的完整則代表著這座城市 的血脈和傳承 。在 工業革命 的浪潮 到來之 前, 城市 空間 這種特殊的 文化容器, 發展步伐緩慢 , 各項指標相對穩 定, 像一個生命體一般對 自 身 的脈絡進行 自 我調整, 保護 並且延續著 自 己 的歷 史文化特徵。十八世紀西方世界的 工業 革命浪潮 , 使得西方國 家 的社會、 經濟逐漸產生巨大的變革,城市人 口 增加 , 城市化程序加快, 原本的 城市結構被打破, 城市建設打破了 城市原本的文化積澱 , 先進的科學技術加快 了 城市建設 的步伐 。

同時 , 工業化的 複製淡化了 城市獨有的文化特質, 城市文化 歷史街區 、 建築在現代社會 中如 何傳承保護 問 題逐步顯露 , 西方各 國 率先遇到這個難題。 在 年 , 國際現代建築學會就在 《 雅典憲章》 中 首次提出 “ 歷史街區 ” 的相 關概念 , 憲章 中 針對具有歷史文化傳承價值的城市建築及街區 都應該進行保護修繕, 不可加 以破壞 。自 上世紀七十年代末 至今 日 , 我 國改 革開放三十多 年來 , 經濟建設突飛 猛進, 城市化的 ‘腳步越來越快 , 城市規模越來越大, 並且有著廣闊 的 發展前 景。 雖然我 國城市發展模式 多 以外擴型存在, 打造新城區 為主體, 但是土地的 商 業化, 使得城市中 的 舊城街區改造存在著高額的 利潤 , 我國各地遺存的 大量城市歷史文化街 區大部分又都存在於 舊 城區 中 。

於是, 在高額經濟利 益的 驅使下 ,“ 推倒重建” 式 的建設普遍存在, 這種毀 滅性破壞, 對於城市 中 歷史文化街區 的 儲存產生 了 極大的 威脅。 當然, 隨著文化遺產保護意識的 逐漸提高, 人們對城市歷史文化街區的 文化傳承性和 本身 的 不可再生性特質的 愈發了 解 使得歷史文化街區潛在的社會價值和經濟價值越來越受到重視。 但是在對歷史文化街區 進行保護或開發 的過程中 , 因為 改造方缺乏 系統的 理論體系 支援 ,或各方認 知程度不同 、利 益不 同 ,導致歷史文化街區遭到 ‘‘ 建設性破壞”,使得城市傳統歷 史文脈在特定空 間 上難以 得到傳承的案例 也不在少數 。

我國 的歷史文物及歷史建築街區經歷 了三個慘痛 的過程 :第一 介段 , 新中 國 建立之前, 我國 戰亂不斷, 從西方列 強入侵、清朝的 覆滅、 軍 閥 混戰再到抗 日 戰爭、 以 及 國 共 內 戰 , 在這個過程中 ,大量的 文物及建築古蹟被毀, 僅僅靠民 間 私人收 藏才使有 限的文物得以 倖存。第二階段, 新 中 國 建立後 到 改革開放前, 雖然此時 中 國 政府雖然頒佈 了 一 些關於 文物保護及歷史古建 的 政令法規, 並設定相 關 的 從中 央到地方的 文物保護機構和考古研究單位 , 但是 年的 “ 文化 大革命” , 使得我國新建不久的 文 物保護機制基本停滯, 這一時期中 形 成的 “ 破 四 舊 ” ,“ 破舊 立新 ” 的 極端主 義思 想導致大批歷 史文物及建築遭到人為 破壞。第三階段, 改革 開放 以來我國 的 社會經濟快速發展, 帶 動我國 的城市現代化建設 高速進行。

雖然此時的 文物保護得到 很大 的 改觀, 但在改革的 浪潮 中 , 人們來不及思考大多 處於 舊城區 的 歷 史街區的保護 問 題, 大刀 闊 斧的對其進行推倒重建, 這種 “ 建設性的破壞 ” 導致了城市中 大 面積的歷史文化建築 、 街區 迅速消失, 更談不上歷 史文化街區 的復興 。如何在改革發展的 長期階段針對城市歷 史街區 以及城市環境進行保護傳承 、 功 能復興,使其與社會的 進步、 城市 的 開發建設有機的 融合, 也就成了 眼下我國 面臨 的 巨大課題 。幡然醒悟的 中 國政府在 年透過的 《 中 華人 民共和 國 文物保護 法》 奠定 了 我國 文物保護 方面的 法律基礎, 也是我 國文物保護制度初步建立的 里程碑式的法規 。

同 年 , 由 國 務院轉批國 家 建委、 國 家城建 總局 、 國家文物局 《 關於保護我國 歷史文化名 城 的請示通知 》 , 在此通知 中 , “ 歷 史文化名 城 ” 這一概念被正式提 出, 同 時在通知中公佈了 首 批國家歷史文化名 城, 其中 包括北京 、 西安、 南 京、 蘇州 、 洛陽 等 個姑市 , 並與 年 公佈第二批上海、天津、 徐州等 個及 年第三批 個受保護 的歷史文化名城。 這一舉措, 標誌著我國對於城市保護制度的初步創 建。 年由 國家建設部城市規劃 司 、 中 國 城市規劃學會、 中國 建築學會聯合 召 開的 “ 歷 史街區 保護 ( 國 際 ) 研討會 ” 中 明 確指出 : 歷史 街區 的保護 已成為 歷史文化遺產 的重要一環, 是保護單體文物、 歷史文化街區 、 歷史文化名 城這一完整體系中 不可缺少的一個層次 。 它 以 整體 的環境風貌體現著它 的 歷史價值 , 展示著某一 時期 的典型風貌特色 , 反 映著城市發 展的 脈絡。

這次研討會標誌著我國 的對於城市歷 史街區 的保護研究 更加深入一層 , 雖然 比起西 方發達 國家的認 知深度 以及制 度建立晚 了 數十年, 但是卻體現出 我國 在社會進步的 同時, 對城市歷史文化脈絡傳承的 高度重視 。 我們將 以積極的態度 , 正視歷史的 錯誤, 收取 西方 國家在歷史文化街區保護傳承與 功能 復興過程中 的經驗教訓 , 取其精華、 棄其糟粕 , 根據我國發展中 的不 同特 點 , 將西方國家 的 理論落地 , 結合我國 的 實際情況, 分城市、 分地域 的 對我國 眾多深藏在城市老區 中 的歷 史文化街區 改造升級, 達到傳承與復興 的 目 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