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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朝的制度和歷史處於相輔相成階段,為何秦國卻迅速成為六國之首?

沒有規矩不成方圓,對於一個家庭而言如此,對於一個國家而言,亦是如此。在秦國一統天下後,對應的制度也完善起來。

從現在來看,制度和歷史一直處於相輔相成階段,制度不可能脫離歷史而獨立發展。

秦國完善的制度讓它快速成長為六國之首,在強大的制度面前,秦國做到了令行禁止,軍隊紀律嚴明,臣民遵紀守法,特別是當郡縣制、刑法制、土地制的革新,讓秦國走向了快車道。

郡縣制是秦國所推出的?

可能我們的認知有些錯誤,在秦之前郡縣制已有發展,在秦之後,郡縣制才逐漸消失,郡縣制的發展暗合歷史程序。

01

郡縣制的出現

從周開始延續的是封建制,這種制度的弊端就是產生了諸多封國

,在封國之上又有周王室,而封國的君主一般都是由有功之臣或者先王之後進行擔任,甚至還有同姓之間的親屬擔任,在封國君主中還會細分等級,有公、侯、伯之別,他們和周王室之間的關係只有兩種。

其一是在政治方面為君臣關係

,也就是“封君朝見天子之意”,在固定的時候去向週迴報封地情況,表達自己內心對周王室的感激之情,這種時候大多數都是貌合心離者,對於周的統治不屑一顧。

其二是在經濟方面

。每年封地都會向周納貢,也就是封君向天子進貢,這種時候會有大量的金銀珠寶給到周,以表達自己的臣服之心。

但這兩種關係很脆弱,周王室對封底內的臣民沒有管轄權,完全是一種國中之國的狀態

,但在當時看來,這種行為是周天子“公天下”的論證。當權力沒有統一,經濟收入大部分交給封國的前提下,這種統一不能完全稱之為一統天下,所以才有了後來秦的大一統。

其實在各個封國當中,經濟收入也有高低之分,正是因為有差異的存在,才造就了後來郡縣制的產生。封國裡的貴族沉迷於奢華的生活當中,到後來完全喪失了統治封國的能力,而因為經濟收入增加的新階級產生,也就是所謂的地主,工商業者不斷增加,在貴族沒落,新階級出現的交替過程中,

有些封地就出現了郡縣的制度,直接隸屬於周來進行管轄。

02

秦推進了郡縣制的發展

這種趨勢在周王朝時代並不多,直到秦始皇統一六國後,這種方式才大舉推廣,但還有很多人主張設定王侯分封諸子,

但秦始皇深刻知道,如果實施便是走周的老路子,另外還有李斯也看清了歷史的走向,主張郡縣制。

在《史記·秦始皇本紀》中曾記載:“天下共苦戰鬥不止,以有侯王。賴宗廟,天下初定,又復立國,是樹兵也。而求其寧息,豈不難哉?廷尉議是。”分天下以為三十六郡。

從《史記》中來看,李斯建議將天下分為三十六郡,但在歷史上一直有兩個說法。

其一是以三十六郡為主

,也就是按照秦第一代所劃分的方式為主,並沒有三十六郡之多,這個數字只不過是後來史學家所研討而追寫的數字。

其二是秦的真實郡數

,並不是從秦始皇二十六年所分的郡數,在後來還有不少的增加,在王國維對秦史的考察當中,秦一共有四十八郡。

在《官塘集林·秦郡考》之中,寫著秦人設立郡必然暗合六的背熟,如四十二或者四十八之類的數字,但從歷史的角度來看,這種說法屬於巧合。

秦的四十八郡如果粗略劃分,可分為三大組

。其中秦原來的故地算為一組,有六郡,再者胡越之地為一組,也有六郡,最後是六國的舊地為一組,這一組就比較多,有三十六郡,這種劃分方式是至今比較明確和正確的劃分。

03

郡縣制發展的五個階段

在秦一統後,原來的貴族變為地主或者平民,社會形態發生了變化,在經濟的推動下,從古封建逐漸轉變為集權制度,原來的封國從此變成了郡縣制。

如果細讀這段歷史,可以發現秦始皇對於郡縣制只是一個推動和完成的作用

,並不是郡縣制的發源者,而郡縣制只是在合適的時機發展了起來。

郡縣制的發展經歷了漫長的過程,大概可以分為五個階段。

其一是在春秋戰國時期

,貴族生活各不相同,有好也有壞者,當貴族沒落後很容易被其他貴族征服,這種情況出現後,富裕的貴族會將沒落貴族的封地設為縣,在《通典》中就有相應的記載。

《通典》:春秋時,列國相滅,多以其地為縣;則縣大而郡小。

其二從這裡至少我們可以看出,郡縣制早已在歷史上出現

,而郡縣制初步的完成是在秦一統六國後,因為秦之前因為各國需求的存在,必然早已設立了諸多郡縣,而秦時順應歷史的發展,秦的四十八郡只不過是當時最為明確的郡縣。

其三郡縣制在這裡出現過一次斷層

,也就是秦滅後,六國有佔據各自原有故地重新復活,在後來西楚霸王春風得意之時,設定了十八個王國,這種情形表示這古封建的復活,並且這種情況愈演愈烈。

其四是封建和郡縣在交錯過程中,出現了折中的辦法

,而這種辦法是基於劉邦的崛起。劉邦所代表的新地主階級出現,在迎合貴族的過程中,期望獲得貴族支援的過程中,一方面實行著分封制度,另一方面走著郡縣制。

其五也就是郡縣制完全成熟的階段

,也是古封建消失之時。漢的建立是在秦一統後的又一次確立,在漢之時,也有諸多封侯者,一部分為同姓,另一部分為異姓。對於高祖而言,內心始終清楚異姓為王對於劉氏而言大不利,由此漢高祖立下“非劉氏而王者,···天下共誅之”。這個時候算是郡縣制向前推進了一大步。

但意外也在這個時候發生,呂后勢力崛起,為了削弱劉氏家族的力量,又重新扶持呂家力量,最好的扶持就是封地為王,隨著呂后退出歷史舞臺,這樣的情況直到漢武帝五年才有所好轉,此時賈誼和晁錯乃至於主父偃都有推行郡縣制的舉措。

景帝採用晁錯的建議,用武力先平定了吳楚等七國,再者武帝用主父偃的建議,實行將侯國內部再次進行分割

,這樣侯國在不斷的分割之下,封地多少隻不過是有名無實,也是至此之後,郡縣制才成熟發展起來。

可以看出郡縣制的完善也不是一時能夠完成的,在每個歷史階段都發揮相應的作用,而秦只不過是一個推進的作用,在多種制度當中,秦選擇了一種最為適合自己發展的制度,

但制度也不是獨自發展,還需要依靠歷史而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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