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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註冊商標新的變化之——商標分類的變化

商標,對於一個企業來講是比較重要的。那麼在2017年你如果打算註冊商標,你你是否知道那些新的變化?

我們在說這些變化之前,首先先看下,商標註冊辦理的流程:

OK,瞭解了商標註冊流程後我們就開始說今天的話題“註冊商標,你是否知道那些新的變化?”

首先我們說下商標分類的變化。

我們都知道商標註冊時你要選擇你要註冊商標的類項。我國商標主管機關為了商標註冊和管理的需要,也需要對商品進行分類。商標註冊和管理,應該說是一項龐大、複雜的系統工程,商品及服務分類是商標局的一項基礎工作。我國目前已有註冊商標七百多萬件,如果沒有一套科學的分類管理體系,要想檢索、查詢、調閱一個商標,就像大海撈針一樣,幾乎是不可能的。

正是為了商標檢索、審查、管理工作的需要,把某些具有共同屬性的商品組合到一起,編為一個類,將所有商品及服務共劃分為45個類別,形成了我們這裡所要敘述的“商標註冊用商品和服務分類”。第三十五類商標之前為商品商標,之後為服務類商標。

為了響應世界智慧財產權組織的號召,我國商標局對《類似商品和服務區分表》作了相應調整,2017年1月1日起,正式使用尼斯分類第十一版。

新版的分類表簡言之,就是增加了一些新的商品和服務的分類,比如:具有人工智慧的人形機器人、可下載使用的手機應用軟體、指紋和人臉識別裝置、智慧手機螢幕專用保護膜、頭戴式的虛擬現實裝置如VR、平行車(或平衡車) 以及車輛共享服務(如mobike 服務)等,其次,也對商標駁回複審、異議、不予註冊複審、無效宣告、無效宣告複審、撤銷、撤銷複審案件審理中,涉及商品或者服務類似與否的判定給出了最新的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