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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朝軍隊武將經商之風為什麼會氾濫?宋朝的軍隊武將是怎麼經商的?

我們都知道,宋代奉行“重文輕武”的國策。

我們也知道,兩宋時期經濟高度繁榮。

這兩者疊加在一起,出現一個奇特的現象:宋代軍隊武將經商之風氾濫。

這是一個很有意思的現象,這也成為兩宋社會發展的特色之一。

軍隊經商貫穿於北、南兩宋三百多年的歷史中,尤以南宋為盛。軍隊經商自然也軍隊中武將脫不了干係。

在古代中國,官府人員從事商業活動並不少見,這種商業活動被稱為“回易”或“圖回”。

如《隋書·食貨志》記載:“先是京官及諸州並給公廨錢,回易生利,以給公用”,《唐會要》也記載道“國家倉庫猶虛……令當司令吏番官回易給利,計官員多少分給。”

可知隋唐時期,朝廷是容許官員從事貿易買賣的,目的是“以給公用”。這一政策被宋朝延續並得到很大發展,武將從事回易之風逐漸興盛成為時代風氣。

宋代是中國封建社會歷史上第一個軍隊經商極為嚴重的時期。

兩宋之際的政治家胡銓,曾記載宋太祖:“不惟養犒士卒,兼使豐富其家,又慮所費不足,仍許圖回,其家屬在京師者並厚撫之。則將帥之心更無私慮,但專力於邊事而已”。

說的是宋太祖為了犒賞將士,也擔心犒勞費用不足,故允許邊將從事“回易”活動,以希望將帥沒有後顧之憂,全力用心邊事。

這是宋太祖籠絡武將的一種策略,此後,軍隊經商,武將經商便沿襲了下去。

兩宋時期,武將從事商業的活動,從一般性的商品,到地產及私販鹽、酒等國家壟斷的商品,再到人口買賣,可謂種類繁多,五花八門。

我們從史料中,看窺看一下宋代武將的經商情況。

宋仁宗時期,曾任趙州司理參軍的孫沔“在幷州,私役使吏卒,往來青州、麟州,市紗、絹、紙、藥物”。

宋神宗時期,保州有將校經營燒炭,“諸路州軍多差兵級營置雜物,……所差兵士打柴燒炭,不任重役,往往投賊。兼先有保州燒炭,軍員以納課不充逃走。”

到了北宋末年,只要是能來錢的,武將是無所不做,置國家法律於不顧:“多違法徇私,使禁卒習奇巧藝能之事……或為首飾玩好,或為塗繪紋縷”。

南宋時期,很多武將在經商方面比打仗更在行。曾任鎮江都統制劉寶把自己的激賞庫開到了鎮江市中心,軍中還有八九百人專門從事紡織業。池州副都統制郝政連油鹽醬醋這樣的生活品也“皆令軍人坐鋪出賣”。

這兩人和大將劉光世比起來可就是小巫見大巫了,劉光世商業經營的規模之大令人咂舌,他抽調八千人專門做生意,這相當於他麾下全軍人數的六分之一。

很多武將還將手伸向一向只能由國家專營專賣的鹽、酒、茶生意。鹽、酒、茶專賣在歷代都有著嚴格的規定,宋代也不例外。但在實際的操作中,經常會存在監管不嚴等“漏洞”。

兩宋的武將便利用這些漏洞加之軍隊的特殊性從事走私販賣活動,其猖獗之烈,以致百姓都打著軍方旗號大肆販鹽。根據《宋史》記載:“江、湖運鹽既雜惡,官估復高,故百姓利食私鹽……江淮間雖衣冠士人,狃於厚利,或以私販為事……每歲秋冬,田事才畢,恆數十百為群,持甲兵旗鼓,往來汀、漳、潮、梅、惠、廣、循、虔八州之地。”

有的百姓是“持甲兵旗鼓”冒充軍隊販賣私鹽,有的百姓是和官兵相互勾結,“百姓依籍軍兵聲勢私販”,“軍人、百姓結集徒眾買私鹽”這些現象在《宋史》中反覆出現,可見軍隊武將販賣私鹽到了何種程度。

南宋武將販賣食鹽案最著名大案是紹興二年大將劉光世軍中的販鹽大案。

劉光世麾下有兩員大將喬仲福和王德,他們在通州私販官鹽,公然差遣官兵“沿江港內,公然泊船……收買私鹽”,以至於通州一年二十萬袋的官鹽,被他們盜販得只剩三萬袋。此事轟動一時,時人記載道:“近浙西安撫大使司統制官喬仲福、王德市私鹽,仿官袋而用舊引貨與池州,入不敢問,今歲緣此,支鹽僅三萬袋”。

軍隊從事酒業買賣問題也很嚴重。為解決軍費,宋朝在各大軍屯駐地建立“贍軍酒庫”,酒庫收入由將帥掌握,以“俾助軍用”。然而很多武將常借戰事緊張軍費短缺名義,在“贍軍酒庫”之外,擅自私設“腳店”,這些腳店大多是將帥假公濟私而開的個人酒坊,屬於各自的私產。

紹興三十一年,同安郡王楊沂中被罷殿帥,戶部查收他的酒坊統計得:“湖州、秀州、臨安府界共九處酒坊,歲收息六十萬緡有奇”,大將劉寶也有腳店百餘處,財產豐厚。

賣酒是暴利行業,南宋初年流傳的諺語“欲得富,趕著行在賣酒醋”正是對此的真實寫照,武將從事酒業也就很好理解了。

宋太祖“杯酒釋兵權”時,就鼓勵武將“擇便好田宅市之”,所以這些武將便紛紛開始兼併土地,加之宋代對土地採取“不抑兼併”的政策,經營地產遂成為武將經商從事的重要內容。

大將劉光世鎮守淮東時期,侵奪大量“利便膏腴”之處,“至有差借白直,為廝隸之賤,供土木之工,不知其數”,給當地百姓帶來極大災難。

劉光世的部將李顯忠也有學有樣,他在鎮江府侵佔田產四十三頃,而且此人在軍事上沒什麼出色之處,但經營地產生意確實極為在行:“計置材植,蓋造房廊,賃與隨軍父老,作經紀買賣”,他竟然廣建房屋,出租給隨軍父老,從中牟利。

在利益驅使下,有些武將貪得無厭,除了公開犯禁從事食鹽、酒水等國家專營的買賣,更有甚者喪了良心,做起人口買賣這類非法勾當。

宋真宗時,兵部尚書邊肅“曾以公錢貿易規利,又遣部吏強市民羊及買妾”,宰相龐籍等人公開“令開封府吏馮世元市女口。”

宋代武將經商成風,是軍隊腐敗的外在表現,在這樣的情況下,可知宋代軍事力量的廢弛。

宋代武將經商成風有著深刻的社會根源。

宋代商品經濟極為發達,在商品經濟浪潮的衝擊下,拜金主義、享樂主義在宋朝立國之初便快速抬頭,經商求利成為全民性的社會現象。

於是,上至皇親顯官貴族,下至普通市井小民,甚至是佛門中人,無不競相追逐商業,以求豐厚的財富。

北宋開國功臣趙普“身為元宰,乃與商競利,市木竹於秦隴”,南宋權相賈似道甚至派人販鹽售給太學生,貴為皇親的陳良佑也“託肺腑之親,為市井之行;以公侯之貴,牟商賈之利。”

宰臣貴戚如此,一般的地方官更是“窺弄法意,自為商販”。

金錢的浪潮也讓佛門清淨地不再清淨,許多僧侶是“身在寺院,心在市場”,蘇軾曾有詩諷刺道:“山平堪種麥,僧魯不求禪;北望長安市,高城遠似煙。”

在這個一個全民經商,為金錢折腰的社會大環境下,軍隊武將加入到經商大軍中來也就見怪不怪了。

除了經濟環境因素外,造成武將經商更重要的因素是政治環境的嚴重惡化。

也就是說,這是宋代“重文輕武”政策結出來的惡果。

宋太祖以武將之身立國,故對武將倍加防範,漸形成“重文輕武”國策。在“滿朝朱紫貴,盡是讀書人”的朝堂格局下,武將的地位極為低下,社會地位處於下等,即便武將身居高位也低文人一等。

宋代優秀人物不願意從軍報國,加之皇帝的防範,武將不但不受重視,而且備受打壓。我們可以想見宋代武將內心的憋屈,在軍事上無法實現自身的價值,便開始“墮落”,去經商斂財。

重文輕武之下,社會形成“以文為貴”的大環境,宋代優秀人物不願意從軍報國。宋真宗時的狀元陳堯諮,他射術高超,精於騎射,卻拒絕出任朝廷給他安排的武職,哪怕這武職官級很高。宋神宗、哲宗時期的兵書大家何去非一生最大的理想是去除武將身份改任文官。

宋代在軍事上還有一個值得詬病的地方,那就是在災年為防止民變,會招募其大量災民、流民,甚至是罪犯進入軍中。本來優秀人物就不願從軍,再加上招募文化程度較低的下層百姓,必定使得整個軍人和武將群體素質下滑。

兩宋時期,有很多身為武官卻從未上過戰場的武將,他們要麼膽小畏死,要麼平庸無能。這些素質低下的武將,沒有軍事鬥志,生活奢靡,有時候不免攀炎附勢需要行賄打點關係,自然而然需要大量錢財。

這時候選擇經商也變成為他們的不二之選。

“宋朝之待武臣也,厚其祿而薄其禮”,重文輕武政策使武將喪失了軍人的榮譽感和自豪感,很多武將不惜“自汙”,愛財貪錢以自汙。

國家的政策“逼著”武將大肆斂財,經商成風,而武將經商氾濫又進一步促使武將無心軍事,一心謀取私利,軍隊的戰鬥力必然嚴重下降。

這是一個惡性的因果迴圈。

宋代軍隊經商成風,是宋代經濟發展和國家政策導向之下產生的畸形現象,也是一個可派的現象。

當全面追逐金錢的浪潮下,百姓、官員都難免淪陷,然而這淪陷的背後深藏著巨大的隱患,兩宋的下場值得後人深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