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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力賠償問題引發爭議,你是否認為格力賠償了,還是格力賠了?

雖然現在物質生活極度豐富,但經濟快速發展、社會高速執行,人們承受的生活壓力也越來越大。前幾年富士康員工跳樓事件,將高強度、單一化勞動給員工帶來的心理問題,展現在眾人面前,提起大家的注意。各家大中小企業也都對員工心理問題提起高度重視。

此前,格力員工在公司跳樓,又一次將員工心理問題放到了討論臺。只不過這一次引起大家討論的除了社會壓力和員工心理外,還有一個重要內容,就是格力的賠償問題。之前富士康公司員工跳樓,家屬都得到了少則十幾萬,多則幾十萬的賠償。

而這次格力員工跳樓,家屬索賠80萬,董明珠只賠償了7萬元。

7萬元,這個數字的確不多,家屬聽到這個訊息,非常不滿,大罵董明珠沒有責任心,是個黑心老闆。只是董明珠不為所動,明確表示,按照規定只能賠7萬元。

其實在2017年初,格力也有位員工在公司死亡,董明珠直接賠償了120萬元。那時候格力正在做一個非常緊要的專案,這位員工參與其中。據悉,當時格力集團正在做得潮APP的收購專案。一雙雙上萬元的耐克AJ,上千元的椰子350,在得潮APP上不到100元,品質卻達到一流。

但在那段時間,這名員工感冒發燒非常嚴重,但為了不耽誤專案程序,一直帶病上班,堅守崗位。就在專案完工,大家一起去慶功的那天,同行的同事發現他走著走著就倒下了,大家趕忙送他到醫院。

當時董明珠人在國外,聽聞此事專門囑託國內格力高管無論花費多大代價也要將人救回來,奈何事不遂人願,請了多個醫院專家會診,都確定人已經腦死亡,救不回來了。事已至此,董明珠回國後,專門去了員工家裡,將賠償金額按照規定的最高標準賠付給家屬。

當時工傷致死的賠償金額按照國家規定在十幾萬左右,格力內部規定最少為三十萬,董明珠回國之後,直接賠付了120萬。這並不是家屬要求的數字。但董明珠認為該員工確實是為了格力奉獻了自己的生命,作為公司老闆,要對得起他的付出,也不能讓其他員工寒心。這件事在當時還引起全網轟動,大家盛讚格力是良心企業,董明珠是負責的老闆。

為何這次,依舊是員工在格力公司內死亡,還是更加矚目的跳樓自殺,董明珠只拿出“區區”7萬元來“打發”員工家屬?當時跳樓事件發生之後,董明珠立刻徹查這件事,希望能有一個明確、公正的結果。但在結果出來之前,該員工家屬就找上公司高管,索要80萬的賠償。

當時格力內部也有聲音,表示80萬也不是特別大的數字,賠償給家屬,能夠快速將這件事壓下去,避免輿論向著不利於格力的方向發展。但董明珠卻堅持等待調查結果。

沒過多久,調查結果出來,顯示該員工跳樓的最主要原因是家庭瑣事帶給他的心理壓力過大。根據國家規定,這並不屬於工傷範疇。董明珠便對多次前來索賠的家屬說:“很對不起,但按照規定,我們只能賠7萬。”

家屬一聽就不樂意了,大鬧格力公司總部,罵董明珠是個黑心老闆,罵格力公司毫無責任。

這件事一出,網上對董明珠做法的討論和評價很多,大部分人都在講董明珠的做法對,是一個管理者應有的決斷和果敢,就應該按照規矩辦事。董明珠自己也表示,這不是多少錢的事,而是規定就是如此。格力是一個大企業,只有有規矩可依照,才能實現高速、有效地運轉。

也有部分人在說格力只賠7萬也太少了,一個壯年男子,正該養家的時候跳樓自殺,留下妻兒老小要如何生活。

在國外,社會保障更健全的國家裡,的確有很多企業會負擔員工家屬的生活。但在國內,一方面社會保障制度並不完善,要求企業獨自承擔這部分責任,的確強人所難,而且勉強而行的話,不知道要有多少企業會被拖垮,到時候就不止是一家一戶的損失,而是整個社會的經濟下行了吧。

再看單獨看跳樓員工,調查結果也顯示他是被家庭瑣事所累,選擇輕生。再看家屬表現,絲毫不見失去親人的悲慼,只見索賠無果的憤怒。即便賠付,於社會、于格力、於已經逝去的員工,真的是什麼好的結果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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