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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真火了,知乎上七萬多人認同他了,他的另一個身份卻是一個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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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真火了。

王冰冰火了。

楊超越前年就火了。

一個“以貌取人”的時代到了。

對於大家對這種情況的批判,我能理解、能想象。但萬萬沒想到的是,這一次的批判,以這種奇異的角度出現了:

虎撲有個投票,一半以上的男性網友覺得丁真沒自己帥。

知乎這個高贊答案,就是一個典範:

知乎高贊答案部分截圖

現在這一條有七萬多點讚了。至少有這麼多人認同他了。

實際上,他指向的並不是討厭“丁真”這個男性,而是藉助“丁真”這個人,表達了出對女性深深的憤怒和厭惡。

不管是經濟問題還是社會問題,不管是教育問題還是國際關係,不管是別的男人長得帥,還是別的男人紅,他們眼裡只有“我怎麼樣才能娶到媳婦兒”“我怎麼樣才能娶到最便宜的媳婦兒”“我怎麼樣才能娶到最便宜、又能生兒子又能做家務,又對我百依百順、家境好、能給我帶來好處的媳婦兒”。

如果做不到,就是這個世界欠我的;我恨女人,我恨女人眼瞎,恨女人為什麼不喜歡我,恨女人為什麼喜歡帥哥、恨女人為什麼喜歡有錢男人、恨女人為什麼喜歡高學歷男人、恨女人為什麼喜歡效能力強的男人,恨女人為什麼喜歡優秀的男人……

總之,女人膚淺,女人庸俗,女人可惡。她們不能透過我醜陋的外表,達不到平均的身高,通不過英語六級的智商,很低的收入,貧窮的家境,粗俗的語言,懶散的生活習慣……去了解我有一顆金子般的心。

憑什麼她們喜歡這些男人?難道她們不知道優秀的男人都是壞人,只有我這種從頭到腳都找不出優點的男人,才是真正對她們好,才是心地善良的嗎?你看,我都給老奶奶讓過座,給環衛老爺爺推過車了,你們怎麼就不看重老實人呢?

我只想說:

另一個醋味十足的評論裡,說的是自己這麼優秀,為啥比不上丁真?

但仔細看他的優秀,無非就是,會講中文和英語(兩國語言包括一門國際通用語言),熟悉大一的課程(初步瞭解人類文明的光輝結晶),每週上英語課做一篇閱讀理解(熟讀一篇英文文獻),英語六級還沒考或沒考過(偶爾還做一張六級卷子的閱讀理解)……我這麼才高八斗,為什麼比不上丁真?

但是,這個同學,你的優秀,在哪裡?每年這麼多人考上大學,大學本科同時在校人數這麼多,看你的描述,你也不像是能考上985好大學的人,你為社會做過貢獻了嗎?優秀從何談起?

丁真,能給他的家鄉理塘帶來巨大的關注,能推廣他們家鄉的旅遊,甚至有望帶動一批人脫貧致富;那麼,給你一個機會,把你的臉放在公眾面前,你能不能給你的家鄉帶來經濟效益?能不能大家都想去認識你的家鄉?

我再看到網上還發起了“我比丁真帥”大賽。跳出來參加展覽的男性,長得讓人目瞪口呆。他們家裡缺鏡子還是怎麼了?

我不贊成Bodyshame。可惜的是,凡是認為“我比丁真帥”的人,全都是Bodyshame的行家,他們盡情地羞辱別人,認為自己的Body不shame,別人比他美十倍的Body才shame。只有告訴他們,你長得太醜了,或許才能稍微幫助一下他,正視一下現實,改掉自己慣於Bodyshame的壞毛病。

《丁真的爆紅——歡迎來到普通男性的真實世界》

這種對同性的近乎仇恨的妒忌,是建立在他們對自己一無所知上面的。他們認為自己優秀,有才華,實際上,他們學了這麼多年中文,錯別字連篇,對事物毫無判斷能力,屬於再努力幾年之後,都在發愁找不到工作的社畜;他們認為自己帥,其實,連五官端正的正常人都算不上。

楊笠說得不對,不是什麼“他們那麼普通卻那麼自信”,

丁真並沒有多了不起,但運氣也是一種實力。他的笑容,讓人感覺天真,誠懇,充滿信任,他很“帶貨”,能把自己的家鄉推廣出去,就是一種本事。

我以前也覺得他不會說漢語,是不是“文盲”啊?但看下來,他學習寫漢語,學習說漢語,直播拆書拆了上千本……都是進步,都展現了一個小夥子慢慢接受漢文化的過程。如果在這個角度上,丁真再能帶動藏區不會漢語的人去積極學習,則更好了。

實際上,中國男性針對同性的長相的憤怒和攻擊,不是一天兩天了。

對鹿晗、蔡徐坤等“小鮮肉”的攻擊,就是最典型例子。總有些人,動不動就說別人“不是男人”、“是女人”。——當然,羞辱一個男人“娘們”“像女人”,正是典型的厭女症。

太可笑了。身為頂流的鹿晗,在如日中天的時候公開宣佈女友,從不遮掩,事業滑至低谷,也在所不惜。這就是擔當。而蔡徐坤的運動能力,比diss他的那些油膩男,也就強個十倍八倍吧。

曾有一個影片,採訪一些年輕男性,他們個個都看不起那些長相漂亮的男愛豆,覺得自己打籃球比愛豆們厲害多了。結果呢,這些小夥子們連球的邊都摸不到,被男愛豆們都快打殘了。

他們也不想想看,能當愛豆的,每天的工作就是健身、練舞,他們不僅長得漂亮,體能也是運動員級別的。

導演汪海林一遍又一遍地說,流量男明星們“是女人”。而頗有不少直男們,對這些長相俊美的愛豆很憤怒,很生氣:憑什麼這些長相能吸引女性,憑什麼女性會願意為這一類男性買單?

本質上,他們就是不能接受這個事實:

網路一帖子稱:女人看人只看臉

男性標準規定,女性應該喜歡什麼樣的人?應該是那種忠厚的,老實的,長相普通的,不富有的,對家庭負責的。——最後這條,是不可能驗算的,但那是結婚甚至生孩子之後才知道的,已很難退貨了。但是,前面幾條的”普通“,卻是鐵一樣的事實。翻譯過來就是:

女性們,應該選擇長得不好看的,窮的,沒有情趣的,情商低的男人。這樣的男人,肯定會對你們好。

但現在,女性不信這套了。相當一部分女性,喜歡俊美的,喜歡天真的,喜歡可愛的,喜歡看似需要保護的男孩;雖然她們無法與這種模樣的愛豆或者網紅戀愛結婚,但不妨礙她們把這類男性視為審美標杆,為他們花錢。

有時想想,這些“雄競”失敗的男人們,吃相真難看。就讓這些人,一直吃醋一直失敗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