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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官員革職返鄉 請了六千名挑夫搬運財產

1824年,陝西延榆綏道臺顏伯燾倡議刻制了一塊“官箴”石碑。

石碑上鐫刻著36個大字:“吏不畏吾嚴,而畏吾廉;民不服吾能,而服吾公。公則民不敢慢,廉則吏不敢欺。公生明,廉生威。”意思是:衙吏不是懼怕我的嚴厲,而是懼怕我的廉潔,庶民不是順服於我的才能,而是順服我的公正;公正,庶民則不敢怠慢,廉潔,衙吏則不敢欺瞞。公正產生嚴明,廉潔產生威信。

顏伯燾將這塊石碑立在衙門裡,用以自律和告誡下屬。如今,這塊石碑還被儲存在西安碑林博物館。大家如果有機會,不妨去觀摩一番。

我們現在來讀這塊“官箴”石碑,依然能夠感到撲面而來的凌然正氣,油然而生欽佩之情。我們一定在心裡判定,這位顏伯燾是個清正廉潔的好官!

然而,我們透過旁觀者的眼光來看顏伯燾,似乎與“清正廉潔”幾個字有很大的差距。

顏伯燾是廣東連平元善鎮人,字魯輿,生於1792年。顏伯燾出身官宦世家。他爺爺顏希深做過雲南巡撫;父親顏檢是清朝中期頗為名望的官員,還做過直隸總督、漕運總督。顏伯燾18歲考中舉人,22歲考中進士,隨即進入仕途。

在翰林院編修的職務上熬了幾年後,於1822年外放陝西延榆綏道。這是顏伯燾第一次出任地方官,躊躇滿志之下,有了那塊“官箴”石碑。或許那時候的顏伯燾,的確是想做一名清正廉潔、造福鄉里的清官。

然而,到了清朝官場這口大染缸裡,任何人都不能“出淤泥而不染”。顏伯燾怎麼能例外呢?

與祖父輩一樣,顏伯燾的官場之路走得比較順暢。之後,顏伯燾歷任陝西督糧道、按察使,甘肅、直隸布政使,陝西巡撫,雲南巡撫兼署雲貴總督,閩浙總督等職,官至掌管數省軍政民大權的封疆大吏。

1842年,顏伯燾因在第一次鴉片戰爭中戰事失利,被清廷以“未能進剿”之罪,革職職務,打回原籍。顏伯燾返回故鄉廣東連平,經過福建漳州。當時在漳州做官的張集馨,以旁觀者的身份,對顏伯燾的“榮歸故里”盛況進行了記載:

“前帥(顏伯燾)回粵,道經漳城(漳州)。二月杪,縣中接上站差信,預備夫馬供張。至初一日,即有扛夫過境,每日總在六七百名,至初十日,餘與英鎮迎至十里東郊,大雨如注。隨帥兵役、抬夫、家屬、輿馬僕從幾千名,分住考院及各歇店安頓,酒席上下共用四百餘桌。師有親軍營三百人,感恩護送回粵,沿途皆須酒飯犒勞,是以酒席數多。”

“將至城邊,見帥眷輿過,餘將轎立於道旁,見大小轎十餘乘,每轎皆夫四名,轎前則戈什哈引馬,轎旁則兵役八名,每轎皆然。雖僕婦使女之輿,未嘗不然。”

透過這兩段記載,我們能夠了解到如下資訊。

一、顏伯燾攜帶的金銀細軟、行李輜重太多了,光是挑夫,每天就需要六七百人,從初一至初十,整整走了十天。算一下,顏伯燾至少請了六千名挑夫為他搬運財產。這些財產,有多少是顏伯燾在幾十年官場生涯中搜刮的民脂民膏呢?

二、顏伯燾的隨從人員浩浩蕩蕩,竟然達到了幾千名之多。由於人數太多,漳州方面招待時驛站與旅店都安排不下,只得住進考院。吃飯時,每頓飯要安排400多桌酒席。

三、顏伯燾家眷們的排場也很大,她們乘坐10餘乘轎子,均是四抬大轎,還安排了8名士兵隨身護衛,連僕婦使女的轎子都是如此,相當拉風。

按照清朝官場慣例,顏伯燾做過閩浙總督,這麼浩浩蕩蕩的一支隊伍經過漳州,漳州地方官自然得出面接待。顏伯燾在漳州歇息了5天,當地的招待費用達到了1萬多兩銀子。對於一個並不富裕的州縣來說,是一筆沉重的負擔。

後來,為了填補招待顏伯燾留下的鉅額虧空,當地不得不“裁汰一千二百名鄉勇,以其糧餉彌補”。這就是說,用地方鄉勇的糧餉,來為顏伯燾的招待費買單。

令人意外的是,顏伯燾在清朝官場上的名聲並不壞。連《清史稿》都誇他:“伯燾累世膺疆寄,嫻習吏治,所至有聲。”所以,沒過幾年,到了咸豐皇帝即位後,1854年,朝廷又將顏伯燾召了回去,繼續做官。

【參考資料:《官箴古今談》《清史稿》《道鹹宦海見聞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