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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縣三男子販賣壁虎被判賠償31.85萬元+有期徒刑...

捕捉壁虎也構成犯罪?

也要被刑拘?

這可不是嚇唬你

真是千真萬確的事

這不曹縣就有三名男子

因販賣18公斤壁虎

非法獲利2000餘元

被以非法狩獵罪判處三人

有期徒刑九個月至六個月不等緩刑

附帶賠償國家生態價值損失31。85萬元

抓壁虎、打麻雀、捉青蛙

這些都是違法行為

私自捕捉這些“三有動物”20只以上

就構成犯罪

然而在我們身邊總有一些人

因法律意識淡薄而走向違法犯罪的道路

為了加強保護野生動物資源

堅決制止和嚴厲打擊各種違法犯罪活動

提高廣大群眾保護野生動物的意識

6月27日

曹縣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隊

深入花鳥市場進行全面巡查宣傳活動

活動中

民警廣泛張貼了

曹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曹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曹縣公安局

曹縣農業農村局

四部門聯合下發的

《關於進一步加強野生動物保護的通告》

(點選檢視)

透過發放傳單、以案說法等方式

向群眾詳細講解

保護野生動物資源相關法律法規

告知群眾非法獵捕、食用野生動物

不僅破壞生態平衡

還可能帶來瘟疫、傳播疾病、危害健康

此次活動

使轄區群眾進一步瞭解

保護野生動物的重要意義

提高全社會對保護野生動物的認識

傳播生態文明理念

野生動物是自然界的一部分

也是人類的朋友

曹縣警方

在此呼籲廣大朋友們,要自覺增強野生動物保護意識,保護野生動物就是保護我們自己,如有發現不法行為,請及時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