奧推網

選單
歷史

一個被忽略的真相,你對父母的孝順,可能根本不是愛

我想做自己,可惜我不能

卡倫·霍尼在《我們的內心衝突》裡引用過這麼一句話:

所有絕望的本質都是對無法成為自己而絕望。

最近收到一個讀者的留言,讓我對此深有感觸。

A女士正在和丈夫鬧離婚,這段婚姻已經千瘡百孔,令她精疲力竭。

但這婚最後沒離成,不是她不堅定,而是父母不允許,覺得離婚又丟臉又掉價,跟她又哭又鬧,各種哀怨。

她看見父母痛苦的模樣,心情很沉重,可同時又深感人生索然無味,狀態十分糟糕,甚至有過輕生的念頭,但都被自己打消了。

原因是她覺得:她的命是父母給的,她要考慮他們的感受。

「我活到 30 多歲,一直對父母言聽計從,從不讓他們操心,好好唸書、考好學校,大學沒談過戀愛,因為他們不讓,畢業後放棄了北京的工作機會,回老家考了事業編制,然後跟他們挑選的物件相親、結婚。」

「我想讓父母開心,幾乎凡事都順著他們,渾渾噩噩地活著。現在我想離婚、想解脫,想做一次自己,為什麼就得不到他們的支援呢?連死還要考慮他們的感受。」

圖片來源:電影《82年生的金智英》

我想,她覺得可笑的點可能是:即使充滿絕望和自嘲,最終還是選擇了照顧父母的感受,扛下所有痛苦,繼續為父母而婚、為父母而活。

在傳統觀念裡,讓父母不開心幾乎等同於「不孝順」,這個罪過太大,很多人都會妥協,妥協的代價就是放棄成為自己。

因為成為自己,按照自己的意願而活,與順從父母,按照父母的意願而活,一定會發生某種程度的衝突,這是兩個獨立人格之間的較量。

所以,對於那些特別「孝順」的人來說,如果父母能力足夠強,或運氣足夠好,為他們做的安排還算「正確」,最好的結果就是擁有一個體面而絕望的人生,但更多的情況是,又痛苦又絕望,難以體面,就如這位讀者一樣。

這種「孝順」看似情感濃度大,愛的能量層級卻很低——很多時候,缺少了主觀意願的發心,只剩下道德捆綁的壓力。

也就是說,我愛你,但我是被迫的。

圖片來源:電影《夏威夷男孩》

百試百靈的法寶

「被要挾」的感覺來源於父母的操控。

臺劇《你的孩子不是你的孩子》裡有一個很經典的片段,母親希望兒子好好讀書,努力考上大學,一旦考試考砸了,孩子就會經歷一頓劈頭蓋臉的拷問:

媽媽花這麼多錢供你讀私立學校,你為什麼不能爭氣一點?為什麼不替媽媽多想一點?媽媽都是為你好,你怎麼都不聽話呢?

這個場景很具有代表性——先表達自己的「犧牲感」,再以此為籌碼,要挾孩子順從和聽話。

這就是一種操控,而父母百試百靈的法寶便是,利用孩子的罪疚感。

根據克萊因的理論,5-6 個月的嬰兒開始將母親當作一個完整的物件,聚攏著「好乳房」和「壞乳房」,既令人滿足,又令人受挫,由此發展出「愛與恨」的矛盾情感,而幻想層面指向整體母親的破壞性和攻擊性會令其進入「抑鬱心位」,罪疚感也因此產生。

通俗一些來說,我受之你髮膚,承之你恩澤,可我內心依然對你無法時時事事滿足我的部分留有恨意,這本來就讓我有罪疚感。

圖片來源:電視劇《你的孩子不是你的孩子》

而一旦你表現出因我而痛苦,那麼我的潛意識會認為我在現實層面果真給你造成了攻擊和破壞,加之你再將自己「好客體」的部分有意識地強化並表達出來,那麼罪疚感的程度會極大增強,有兩層核心感受:

第一,這一切都是我的錯;

第二,父母那麼好,而我那麼壞,我羞恥至極。

為了弱化這種具有摧毀力的情感,孩子只能啟用「補償與抵消」的防禦機制,也就是繳械投降,一切順從父母心意。

我覺得遺憾的是,很多父母似乎根本不相信,孩子天然就是愛他們的,並不需要他們這麼用勁地去「操控」和「勒索」。

比如《我的姐姐》裡的安然,受原生家庭重男輕女的影響,性格一直尖銳而叛逆。即使是不聽話經常捱打,在父母去世後,她也忍不住在墓前悲傷痛哭,這是天然的、自發的。

不信任可能源於父母自身的脆弱和匱乏,無力與孩子產生深刻的連結,也可能是因為「別有用心」:他們並不想要所謂「天然的愛」,而想要「他們眼裡的愛」,即讓孩子放棄自我,保持與他們共生,以此來實現他們「再活一次」的願望。

圖片來源:電影《我的姐姐》

糾纏共生的結局

我們知道,孩子需要完成個體化分離,心智才能逐漸發育成熟,長成一個獨立、完整、有力量的成年人。

糾纏共生對於孩子的傷害是顯而易見的:他們失去了真正「成人」的機會,並且將父子/母子關係凌駕於一切之上,力比多始終無法順利投注到其他關係裡,這也註定了他們人生的悲劇色彩。

一個來訪者,舞蹈老師,平時極度情緒化,不按套路出牌,熱衷放飛自我,呈現出一種很不穩定的人格狀態。

談了五六次戀愛,每次都不歡而散,如今結婚生子,也正走向婚姻關係破裂的邊緣,且與孩子的關係非常淡漠。

她來諮詢,是因為最近把工作搞得一團糟,搞砸了幾場演出,還被家長投訴,面臨被解僱的風險,她由此陷入更大的情緒起伏之中。

如果從她和母親的共生狀態來看的話,也許就不難理解現在的局面。

她的母親曾是家中的絕對主導,她將自己無法成為舞者遺憾投注到來訪者身上——從小練體形,學舞蹈,一個人在藝校孤獨地度過青春期,後來考上北京一所有名的舞蹈學院,畢業後進入青年舞蹈團,拿了不少獎,小有成就。

一切均在母親的安排與掌控之中。她藉著女兒,活出了一個理想的自己,而來訪者,卻只剩一具破碎的空殼,無力愛自己,也無力建立其他任何長久的親密關係。

猶如電影《黑天鵝》的現實版,這大概是活在「糾纏共生」中的孩子的一種宿命。

那麼,被孩子千依百順、萬般「寵溺」的父母呢?他們快樂嗎?

我認為也未必,有兩點原因:

①孩子的「反噬」

當孩子的痛苦積攢到一定程度,人生開始失控時,他的攻擊性便開始爆發。如果因為罪疚感無法懲罰父母,那麼就毀滅自己。

哪吒「剔骨還父削肉還母」式的悲壯,既差點兒發生在那位讀者身上,也可能正發生在來訪者身上——我把我的職業和名聲都毀了,就跟你和舞蹈兩清了,媽媽。

圖片來源:電影《黑天鵝》

②治標不治本的傷口

父母的「共生」需求,本就是因為心裡有無法癒合的創傷,他們無法活出自己,虛弱的自體需要借力他人而活。

孩子「自我閹割式」的配合與成全,暫時「餵飽」了這個傷口,卻也阻滯了它的徹底修復。

來訪者「失效」了,意味著她母親的「第二次人生」也失敗了,所有的遺憾和不甘,也許依然烙在母親心裡,得不到解脫。

把痛苦「還」給父母

解局的辦法只有一個,就是我們要先嚐試從共生之中抽離出來,學會「反操控」。

個體心理學之父阿德勒提到的「課題分離」思想,其實就是實現個體分化的一種方法。

比如,在開頭那位讀者的案例中,「離不離婚、做不做自己」是她的課題,「為此感到羞恥、痛苦」是她父母的課題,他們應該分別就自己的課題工作。

圖片來源:電視劇《小捨得》

對於讀者來說,「如何為自己賦能,擺脫父母的干擾,完成離婚」是她要考慮的,而「如何認識到這些負面情緒的來源,並且嘗試去緩解它們」,則是父母需要成長的方向。

在這個視角下,父母不應該干涉她的離婚自由,而她也不需要為父母的痛苦負責,無底線地承接父母的情緒,一味地「溺愛」父母。

所有的溺愛,本質上都是在剝奪對方的成長,父母對子女如此,子女對父母亦如此。

一個好的家庭系統,一定是家庭成員在共同成長,這就意味著,我們每個人都要學會認領和完成自己的功課,同時不去幹涉和妨礙他人的功課。

在這個「分化」的過程中,痛苦是必然發生的,尤其是對於父母而言,他們會在很長一段時間內處於失控的憤怒之中。

但我們要相信,父母有能力接住自己的情緒,這也本該是屬於他們的功課。

圖片來源:電影《比海更深》

當然,也並非完全將父母拋之不顧,除在課題歸屬上保持「溫和而堅定」的態度之外,我們在言語上依然對其保持尊敬,同時也可以透過其他方式表達對他們的愛。

正如劉丹博士所說:剛剛好的家庭關係,不會讓每個家庭成員的角色錯位,會積極利用家庭的力量和愛支援每個人努力活出自己。

分化後的雙方,人格會更加成熟、人生會更加開闊,能幫彼此更好地成長,這才是真正的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