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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滸傳開封府尹頂撞高俅,維護林沖,不怕穿小鞋嗎

首先,開封府府尹地位頗高,權力很大,確實可以與高俅抗衡。

開封府是宋朝首都,開封府府尹位高權重,乃一品高官,一般由皇太子擔任。常設官職是開封府知府,那也是正三品高官。包拯就曾經擔任開封府知府。

其次,高俅在小說中擔任的職務是殿帥府太尉,這個職務是水滸自創,大體相當於殿前司都指揮使。這個職務自然是很高的,簡單來說,相當於國防部長,或者陸軍司令什麼的。不過,宋朝軍政之間互不能干涉,高俅的勢力再大,卻也壓不到開封府知府。

另外,在朝廷中一直有一個與蔡京、高俅對立的清流派。這個開封府知府就是其中之一,後來上梁山給宋江送去詔安聖旨的宿太尉也是一個。

原文中,得知林沖犯罪,寫道:

府尹也知道這件事了,自去高太尉面前再三稟說林沖口詞。高俅情知理短,又礙著府尹,只得準了。

高俅之所以會中止害死林沖的計劃,一方面是理屈,另一方面是礙著府尹——由此可見,開封府府尹有足夠能量與高俅抗衡。

當然,小說中林沖之所以能夠活命,最關鍵的不是在這位府尹,而是有一位默默無聞的衙役,那人叫做孫定。若不是此人在開封府府尹面前周旋,勸說府尹幫助林沖,林沖早就死了!

遺憾的是,林沖根本不知道這位救命恩人。這位孫定也沒有主動,真正是做好事不留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