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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對北方僑民大量南下,東晉的僑置州縣和土斷制度究竟有沒有用?

魏晉南北朝時期,是中國歷史上的一個亂世,打破了之前秦漢大一統帝國原本維持好的社會秩序,使得權力之間的分割以及階層的關係全部“洗牌”。

後來的東晉雖然逃到了南方,但是統一的秩序還是沒有完全建立,北方僑民的數量實在是太過於龐大並且遷移的次數很多,導致後來的額難以管理。那麼東晉王朝對於北來僑民的政策,

主要是僑置州縣和土斷制度

,那麼這兩個政策究竟如何?

北來僑民為何會在東晉時期如此之多,並且難以控制?

“八王之亂”以及外族入侵,打碎了西晉本就不好的底子,百姓飽受戰亂之苦

東晉王朝採取僑置州縣和土斷制度也是因為有大量的北來僑民。那麼北來僑民為何數量如此之多,讓一個王朝都措手不及

。這一切的主要原因都要歸結於晉朝的內部混亂和外族勢力,晉朝在中後期掀起了八王之亂,使得統治者階級內部並不平穩。

晉朝採取的政治制度措施是分封制的形式。當時的外部環境極為危機,其實當時的外族也已經野心勃勃了,但是晉朝的統治者急於滅掉蜀國和吳國,所以對於外族的一些舉動並沒有進行很大的干涉,外族勢力藉此發展,

勢力逐步侵入中原地區內部。

當晉朝完成統一的任務之後,由於內部統治者實行分封制,故此使得統治階級內部出現了權力爭奪的動亂。這樣的動亂在之前的歷史上並不少見。

春秋時期的爭霸主,漢初時期的七國之亂等,這些都是血淋淋的例子,但是晉朝並沒有吸取之前王朝的教訓,採取完整的官僚體系制度。

當然,有可能是晉朝本身的物質條件不足,或是在王朝的建立過程中太過於倉促,所以必須要實行分封制,

來暫時鞏固自己的權力。

畢竟完整體系的官僚制度是要在高度的絕對君主的條件下實行的,當時的晉朝似乎並不滿足這樣的條件。

但是分封制本就固有原來的弊端,晉朝也沒有實行相關的配套政策,所以後面的“八王之亂”在所難免。

名義上是八王在爭奪,但是實際上參與的司馬皇室更多,只不過有些寄居在八王名下,有些勢力較弱而已

八王為了爭奪最後的皇位,不惜與繼位後的國家主權作為交換條件,這已經是給了外族極大的便利,並且八王的勢力之中也有外族的勢力,故此外族藉此機會在中原地區發展,為後來西晉的覆滅埋下了伏筆。

之後八王之間的爭奪,很快消耗完西晉的元氣,使得西晉再也沒有任何的資源可以完全復甦,外族入侵顯得輕而易舉。在頻繁的戰爭之下,百姓的生活肯定是極為困苦,自然不得已生存,在如此惡劣的經濟條件下,

百姓自然會向當時較為穩定的南方進行遷移。

外族人對於北方人民是極盡侮辱和屠殺,北方人民忍受不了如此折磨

當時的北方人民要忍受的不僅僅是戰亂中的痛苦,

還要忍受外族人的奴役

,外族人也就是以匈奴、羯、鮮卑、氐、羌為主的少數民族。

本來這些少數民族大多都是草原民族,在生產生活方面都是實行的奴隸制制度,與當時的更為先進的封建制度完全都不是一個檔次的。政治上、文化上以及經濟上的不平等,

都給中原人民和這些少數人民帶來了極大的矛盾。

在他們的觀念裡看來,除了主人就是奴隸,而奴隸是可以當作畜生買賣的,也就是說,被攻入的北方地區的北方人民,在他們看來就是畜生,是可以被奴役的,是可以被任意屈辱的。

並且當時少數民族入侵中原時沒有帶足夠的糧食,都是將被捕的北方人民作為他們的糧食,稱呼都是畜生的稱呼。

這樣的卑劣行為使得當時的北方人民難以接受,並且越發嚮往南方的生活,尤其是南方的東晉建立後,就更加渴望南方的生活,起碼南方的政權是漢人統治,

不會像少數民族統治者那樣的虐待他們。

“前中原士庶,雖淪懾殊俗,至於婚葬之晨,猶巾為禮。而禁令苛刻,動加誅殺。於時獯粥初遷,犬羊尚結,即心徒怨,困懼成逃……於是曲從物情,偽竊章服,歷年將絕,隱蔽無聞。既南向而泣者,日夜以覬;北顧而辭者,江淮相屬。”

史書上對於北方人民大批的南下,也做了相關的解釋,都是認為北方的生活過於困苦才導致人民不得不背井離鄉。

東晉王朝為了收留南下的北方人民,制定了僑置州縣和土斷制度

收留南下人民在很大程度上是有利於東晉王朝的發展的

那麼對於這麼大數量的北方人民,東晉王朝願意收留嗎?肯定是願意的,從民族心理的角度上來說,東晉並沒有理由拒絕。

當時的民族融合還沒有現在融合的徹底,真正的民族融合應該是在明清時期

,那個時候很多民族才真正融入到帝國的統一管理之中。

在此之前,漢族的中原人民都是和北方以及西部的少數民族有著較強的矛盾。所以東晉時期是存在民族矛盾的,自然在民族矛盾的襯托下,民族心理也就格外突出,也就是排外心理。從東晉的發展需要而言,這批人是較好的勞動力。

東晉剛剛建立,完全沒有自己發展基礎,僅有的基礎都是王氏家族帶來的一些人和王氏家族的資源,

對於皇室,本身是沒有任何底子的。

並且當時北方皇室的突然闖入,與南方的實際統治者產生了巨大的矛盾,統治的領導權究竟是誰的

,這是個很嚴重的問題,最後這個問題的解決是靠南方土著士族與王氏家族的聯姻和皇室的聯姻達成的。

其實當時這樣的矛盾僅僅靠聯姻來維持是不穩定的,東晉王朝最缺的是人,沒有一定的人力,就沒有生產經濟的勞動力和兵力,這兩樣都是國家主權得以確立的基礎。所以對於北來僑民來說,東晉時他們唯一的安身之處,

對於東晉王朝來說,這是一筆優厚的勞動力。

僑置州縣究竟是個什麼政策?

《宋書》上對於僑置州縣有著詳細的記載:“南徐州刺史,晉永嘉大亂,幽、冀、青、並兗州及徐州之淮北流民,相率過淮……晉成帝威和四年,司空鑑又徙流民之在淮南者於晉陵諸縣……並立僑郡縣以司牧之。徐、兗二州或治江北,江北又僑立幽冀青並四州。”

通俗點說,就是原來北方有什麼地區,在南方依然有,比如北方有琅琊,南方就叫做僑琅琊,其他的地方都是一個道理,

在北方原有的地名上加個“僑”字

,來區分與北方地區的同地名。

這樣的設定不過就是東晉的統治者尤其是在北方原有地方勢力計程車族心理多點心理安慰,並且為這些士族在南方確立自己的統治創造良好的藉口。

在南方實行僑置州縣可不僅僅只是為了滿足北遷士族以及北遷人民的思想之情,更多的是融入了一定的政治目的。

實行此制度,北方計程車族可以更加有藉口實行對於南方地區的統治。

當然,此等條件南方的土著士族肯定不會答應,但是後來隨著北遷人民的越來越多以及北方士族本身就是代表著先進生產力

(當時南方的經濟並不算髮達,很多地方都是沼澤山林之地,生產力以及生產工具都沒有北方發達)

但是當時的僑置州縣設定的還是有一定的漏洞,不過總算是把國家的一個戶籍問題給解決了,不然國家不憑藉此措施,根本沒有辦法確立人民的戶籍,使得國家的收稅和編戶上都存在著困難。

土斷制度究竟是怎樣的?

土斷制度主要是撤銷僑置郡縣,將原來的一些南方土著勢力管轄的地區收入僑置州縣進行管理。

也就是說,東晉王朝在進一步剝奪南方的土著士族的權力。

將之前的僑置州縣擴大統治範圍。土斷以後,裁撤或合併了一些流寓的地方機構,但是有些保留下來的和江南固有的地方行政機構,混合編製成了一起。

造成了當時地方行政秩序的一定混亂。另外,還經常將原本屬於南方土著士族管理的縣邑,轉移給僑州郡去管轄。這樣一來,實行土斷,並沒有達到東京王朝的既有目的,不但沒有徹底裁撤僑置郡縣,

反而搞亂了長江中下游固有的舊地方行政系統。

由於土斷制度實行地太過於匆忙,使得南方士族和北方士族的矛盾又開始激化。南方的地方行政問題以及編戶問題,到南朝時期才正式確立下來。東晉也僅僅是過渡時期。

總結

中央的絕對權力一旦缺失,就必須到地方上以及一些社會組織上去剝奪其實際的統治效力,東晉的僑置州縣和土斷政策就是如此。不過並沒有後來宋高宗實行的制度如此高明,

在行動上還是執行力不高。

參考文獻:

1、《南史》

2、《東晉門閥政治》

3、《北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