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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花157萬買婚房後發現是“凶宅”,怒而起訴房東和中介

本文轉自:光明網

#男子157萬買到凶宅耽誤終身大事# 這一話題一度微博熱搜第一,閱讀超3。6億。

四川一男子稱,他透過鏈家房屋中介以157萬餘元購買了一套二手房,入住後發現竟是“凶宅”。

當他得知其房屋內發生過非正常死亡事件之後,開始向更多鄰居求證,經多位鄰居介紹,2020年1月,該房屋發生過幼童墜樓身亡事件。 他從女房東處再次確認了此事,向某說,女房東不認可他關於“非正常死亡”的說法,她認為這是意外,“這種事情誰也不想發生”,她備受打擊,和丈夫也因此離婚了。

女房東認為,向某作為購房人,當時沒有了解清楚,沒有問,而她正處於悲傷之中,不可能逢人就說這事。 向某表示,這不是想不想說的問題,而是賣房方和中介必須履行的告知義務。

他找房東退房被拉黑,鏈家稱他們也是受害者。

“這是我們舉全家之力買的房子。”他原本準備今年結婚,但女朋友知道這件事之後,都不來他家住了。他對此非常著急,稱再不解決此事,就要耽擱終身大事了。

7月22日,鏈家公司一負責人表示,鏈家會履行承諾,按相關流程對該房屋進行回購,並退還佣金。 鏈家現在也初步認為,前房東向客戶和中介公司隱瞞了該房內曾發生“非正常死亡”相關資訊,但還需要等法院的判決,從法律程式上確認其“凶宅”性質之後,鏈家才能著手進行回購事宜。

該購房男子向某以“故意欺詐隱瞞構成嚴重違約”為由,向法院起訴了原房東和四川鏈家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 目前,成都市錦江區人民法院已受理。

網友熱議:

朱肆月 :正常情況下買到這種“凶宅”肯定很晦氣啊,而且買家本身打算結婚用的。

陳拾壹CC:一般中介收房子,都會去了解房子的來龍去脈,特別是價格很低的房子,如果房東不說,那就去小區門口跟大爺大媽聊聊天,鐵定能知道。

越來越幸福的少女本人:這個真就不一定是中介的鍋, 人家房東不說你怎麼知道?怎麼查?別一提中介就那麼仇恨吧,等到法院查明再說也不遲。

律師劉光明 :法院裁判也是解除買賣合同,由賣家退錢,賣家退房,根據雙方過錯承擔賠償責任。如果鏈家等到判決下來才能著手進行回購事宜,則其所謂的“房屋篩查,最高原價回購”的承諾則明顯是忽悠消費者了。

只是一個過客而已吶:這個鏈家肯定是有責任的,買房子是大事,要提前打聽清楚啊!

回枕回66902:有些說人家平時不信鬼神卻信凶宅的,這屬於消費者知情權,隱瞞不報屬於欺騙消費者啊。

JOscx:凶宅也有人會買,但絕不是以正常二手房的價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