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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鞅變法成功的原因,司馬遷提到了兩個字,與我們的認知不大相同

《周易》有云“窮則變,變則通,通則久”,時移世易,隨著時代的變化,舊有的制度就會不合時宜,此時就必須進行變革。

周朝建立之後,以周公旦為首的王公大臣,建立了一套嚴密的周禮制度,但150年之後的西周中期已經逐漸不合時宜,於是禮崩樂壞初現端倪。春秋時期,諸侯兼併、爭霸愈發激烈,社會變化更大,周禮更無法適應時代,所以才會大面積的禮崩樂壞,讓孔子痛心疾首。進入戰國之後,兼併戰爭愈發激烈,每個國家都有亡國危機,社會也出現更劇烈的變化,但另一方面部分僵硬的周制還在延續,阻礙著國家強大,威脅著君主地位,敏銳的政治家們發現必須要進行改革,建立一套新制度,於是轟轟烈烈的戰國列強改革拉開了帷幕。

然而,戰國七雄先後都進行過變法,為何唯獨秦國商鞅變法取得成功?對此,司馬遷提到了兩個字,與我們的認知不大相同,同時後世歷代強軍大都與這兩個字密切相關。

公元前359年,商鞅在秦國頒佈《墾草令》,這是秦國全面變法的序幕。

所謂“墾草令”,顧名思義,就是與農業有關的改革,主要目的就是刺激農業生產,提供對農業的重視程度,比如提到重視農業生產,讓國內貴族加入到農業生產中,實行統一的稅租制度等改革方略。

三年之後,《墾草令》成功實施,商鞅又進行了下一步改革,比如推行魏國李悝的《法經》、建立二十等爵制度、重農抑商獎勵墾荒、廢除貴族的井田制、廢除奴隸制土地國有制而推行土地私有制、強制推行個體小家庭制度、統一度量衡等等。

其中,二十等爵制度與戰功密切掛鉤,斬殺的敵人首級越多,獲得的爵位就越高。根據斬首數量,還可以獲得田地、宅屋、僕人等,比如殺敵五人可擁有五戶的僕人。此外,父母是囚犯、妻子是奴隸等情況,想要變成正常平民,都可以透過殺敵來改變。

因此,商鞅變法的核心在於“耕與戰”,就是“農業”與“戰爭”,其他包括商業等都靠邊站。司馬遷在《商君列傳》中說“餘嘗讀商君開塞耕戰書,與其人行事相類”,雖說司馬遷鄙視商鞅,但對商鞅變法的“耕戰”核心寫的很清楚。

商鞅自己在《商君書·慎法》中,說得就更明確了:“故吾教令:民之慾利者非耕不得,避害者非戰不免。境內之民,莫不先務耕戰,而後得其所樂。”

問題在於,“耕戰”與商鞅變法的成功,有什麼關係呢?

原因很簡單,商鞅使用最簡單的劃分,就是把國家主要分為兩種人,要麼做農民或牧民,要麼做戰士,而秦國地處西部,國家比較落後,一直被關東六國鄙視為蠻夷,社會分工不多,商業也不發達,總體上對於商鞅的劃分反而更容易接受。

筆者做個假設,如果商鞅變法的內容,放到齊國、魏國、韓國,能不能成功?肯定會引起大面積的反對,因為這些國家社會較為先進,商業、手工業都很發達,尤其是齊國,各種思想層出不窮,幾乎不太可能簡單粗暴地實行“耕戰”制度。

當然,秦國政局穩定,國君牢牢掌握大權,且一直支援變法,以及商鞅變法符合新興地主階級的要求,重農也讓百姓得以填飽肚子等,這些也都是商鞅變法成功的原因,但更符合秦國國情的“耕戰”二字無疑是關鍵中的關鍵,這一點與過去的認知不大相同。

經過商鞅變法之後,秦國百姓閒時務農、戰時打仗,既能保障後勤供給,也能保證士兵士氣。尤其是二十等爵,底層農民透過殺敵,不僅可以改善生活,理論上還可以成為國家的中高層領導,這對平民百姓的刺激太大了,幾乎可以讓秦國做到全民皆兵。

在這種刺激下,秦軍戰鬥力迅速飆升,可謂是要多勇猛有多勇猛,關鍵是這樣勇猛士兵的數量還很多,史書上稱之為“虎狼之師”。《商君書》記載“(秦)民之見戰也,如餓狼之見肉”,由此可見秦人對於首級的狂熱;後來的張儀盛讚秦軍之勇猛,說“虎賁之士跣跔科頭貫頤奮戟者,至不可勝計”,意思是兩手捧頤而直入敵陣,非常勇猛,讓六國將士膽寒。

隨著變法效果顯現,糧食越來越多,軍隊越來越能打,讓秦國國君越來越堅定將變法進行到底,最終經過數代堅持,在秦始皇時終於一統六國,成就了史無前例的偉業。

既然耕戰讓秦國強大,那麼後世有沒有政權效仿呢?

實際上,翻開中國歷史就會看到,幾乎每個時代的強軍,都與“耕戰”兩個字有關,比如漢代的屯田制、唐代的府兵制(兵農合一,標準的耕戰方式)、明代衛所制等。至於異族政權,就更是緊扣耕戰二字,表現得更為突出。

匈奴、突厥、蒙古、女真,他們都是牧戰合一,或漁獵農耕+戰士,以明末後金為例。

明末女真或漁獵或農耕或放牧,反正就是搞吃的,然後戰時為兵,可以做到全員皆兵。一旦後金準備入侵明朝時,無數的女真人就會轉化為士兵。由於後金放任士兵搶劫,每次出征都能發財,因此女真人越來越好戰。縱觀女真人的這一套,與商鞅變法的核心極為相似,只是粗糙了很多。

相比之下,明朝衛所制崩潰後,只能採用募兵制,但明末財政又遭遇重大危機後,將領只能養少量的有戰鬥力的家丁。顯然,家丁數量有限,遠不比全員皆兵的女真人,因此失敗也就順理成章了。當然,清朝能夠建立,還有很多其他因素,但耕戰無疑是其成功的關鍵原因。

然而,耕戰制度雖然可以帶來強軍,但畢竟更適應落後的社會,而人類不斷向前進步,社會分工越來越精細化,後世也不可能再回到簡單的耕戰時代,唐朝府兵制、明朝衛所制的崩潰,都與不能適用時代變化密切相關。

參考資料:《史記》、《商君書》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