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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朝的皇帝和功臣排排坐,分果果,為何秦朝還是一個短命朝代?

pp秦始皇一統江山後,接踵而來的問題就是:面對一個偌大的地理空間,如何使其統一得到延續每個皇朝在誕生之初,都無法迴避這個問題,這一方面是政治治理制度的問題,同時也是打下江山後,皇帝和功臣們“排排坐,分果果”的問題。丞相綰等人建言:現在諸侯都滅亡了,像燕、齊、楚這些國家,地處偏遠,不如讓諸皇子在這些地方封疆為王,藩屏中央,請陛下恩准秦始皇沒有直接表態,而是讓群臣廷議。廷議,恐怕就是當時最民主的一種形式了,群臣在廷議時,有了直接參政議政的機會,在皇帝的眼皮底下有了表達權。

當然,表達需要講藝術,弄不好殺頭也是可能的。但秦始皇除了在遷母親回咸陽的事情上殺過諫臣,信史上並未有在朝堂上殺人的其他記載。正因為廷議在皇帝說了算的制度下難能可貴,大臣們便很珍惜這樣的權力和機會,朝堂上的不同意見自然在所難免。可在封王這件事上,朝堂上似乎有一邊倒的看法,都傾向於王綰等人的意見出現這種局面並不奇怪,試想想:儘管明裡說是分封王子,但分封制歷來是既以親親原則封王公貴族,也以功賞原則大封功臣的。p

如今,一幫文武大員替秦始皇打下了江山,自然難免盤算著如何分享勝利果實。在這個意義上而言,分封就不僅僅是一種治理方式,同時還是一種利益分配方式。即便拋開群臣潛意識中的私心不談,分封與否,秦始皇面對的爭議決不是最後一次,在後來的歷史中還反覆出現,甚至成為研究治亂之道一個繞不開的難題。從群臣傾向性高度一致的情形來看,在當時對於分封的折中主義思想似很普遍。p

在王綰們看來,在當時還身為廷尉的李斯則反對分封,他說:周文王、周武王分封了眾多土地為一種現實主義的做法,但是他們的後代血緣關係越來越遠,親情越來越疏遠,最後發展到為了爭奪勢力範圍互相攻擊,反而彼此成了仇敵,諸侯之間頻繁發動戰爭自相線殺,天子也沒辦法禁止,如今,賴陛下神明好不容易使海內求安寧之術,不如遍實行縣制,用國家徵收的賦稅來賞賜諸子功臣,賴宗廟,封請侯,就不合適了。p

誠然,正如秦始皇所言,分封制最後導致了諸侯征伐不休,如果再走過去的老路,必定是要失敗的。秦始皇選擇實行單純的郡縣制,以中央集權的方式統冶中國,在當時的情勢下,當屬具有遠見卓識的大膽改革,只是,他雷厲風行的數進式改革,最終使自己成了先驅烈士,這是後話了當然,郡縣制不是秦始皇的創舉,而是由來有漸。可見,最晚在公元前七世紀末葉已經出現了,前文我們已經談到,商鞅變法的一項重要舉措,就是推行縣制,商鞅時已是封建制走向沒落的時代,在商鞅之前,吳起變法就已經對封建制動手了。p

對於郡的出現,儘管戰國末年郡縣制已普遍施行,但仍有封國摻雜其間,秦國亦然如昌不書、娜毒都是封侯享國的。難怪,《呂氏春秋》並不反對封建,還提出封建的種種好處和具體實施建議。如果呂不韋活到統一的那一天,在廷議時恐怕也會贊成分封的,除非他願意向自己開刀。我們前文談及秦始皇與呂不韋種種政見之不同,在封建制度上的不同看法,實乃一巨大分歧。客觀而言,王綰等人提出分封建議,實際上也是基於當時郡縣制和分封制並存的現實,而一般人是很難超越當時的歷史現實的。p

秦始皇超越了歷史現實,這成就了他作為一個偉大政治家的資本,他決意不事復古,而是向前看,做前人從未做過的事情:徹底推行郡縣制。當然,他做的是對的,也就是因為如此,我們現在才多了一個話題,爭論南方人和北方人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