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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精明的薛姨媽,到底看上賈傢什麼,等多年非得把女兒嫁給寶玉?

你錯了,薛姨媽並不是非要把女兒嫁給寶玉。事實上,如果她真想把寶釵嫁給寶玉,她就不會讓寶釵住在大觀園,跟寶玉朝夕相處了。

現代青年男女接近,培養感情,為以後的婚姻做準備。但是在古代,男女戀愛就是絕大的醜聞。別說古代了,到了解放以前,基層的工作人員還反對自由戀愛。

趙樹理的《登記》裡就有這樣的情節:戀愛中的青年男女要登記結婚,辦事員反對:“村裡有報告,說你的聲名不正!”“說你們早就有來往!”雖然當事人據理力爭:“早有個來往有什麼不好?沒來往不是會把物件認錯了嗎?”但終究是不能合法成就夫妻。要不是新婚姻法公佈,他們的婚事,真像當事人半諷刺、半無奈地說的:“還不得個十年二十年?”

《紅樓夢》的時代更早,男女大防更嚴。邢岫煙與薛蝌一經訂婚,邢夫人就要把岫煙接出去住。賈母挽留,也是給出了保證:“兩個孩子又不能見面”,才得到邢夫人的同意的。可見即使開明如賈母,也不能突破常規,允許未婚夫妻見面。

薛姨媽除了在兒子的事情上一葉障目,其他事情都算得上精明。她當然不會突破社會成就,慫恿女兒與寶玉培養愛情,那是勾引、是“作怪”、是“姦淫狗盜”、是“性命臉面要也不要”的大罪!

也就是說,如果薛姨媽真的想把寶釵嫁給寶玉,她會從其他方面下功夫、做手腳,但絕對不是讓寶釵與寶玉接近。不僅不會讓他們接近,還一定會隔絕他們的來往,為女兒博取一個好名聲,像寶釵詩裡自詡的“珍重芳姿晝掩門”那樣。

薛姨媽領著女兒在賈府居住多年,不是為了促成寶釵和寶玉的婚姻,而是為了“同居一處,方可拘緊些兒子,若另住在外,又恐他縱性惹禍”——她自己管不了兒子,要藉助賈府來“拘緊”薛蟠。

當然,這是可以說出來的理由。還有一層不便出口的原因,倒的確與寶釵的婚事有關。不過不是為了寶玉,而是藉助賈府的平臺,讓寶釵有機會在貴族婦女中得到展示的機會,從而成就她的婚姻。

不光是寶釵。岫煙寧可忍受迎春丫頭婆子的敲詐,也要住在大觀園。不是這樣,她怎麼能讓薛姨媽看到她的“端雅穩重”“釵荊裙布”等等優點,從面嫁薛蝌為妻?

也不光是岫煙。李紈的兩個堂妹,在京中並不是沒有房屋,也不是沒有親戚。剛進京時是因為賈母再三挽留,不得己住下,可是後來“李嬸母女雖去,然有時亦來住三五日不定”,又何嘗不是在藉助賈府的平臺,期望有較好的機會?

甚至連賈家的本家,比較貧寒的喜鸞四姐兒,遇到賈母留她們“頑兩日再去”,家人也是“巴不得一聲兒”,同樣是藉助賈府的平臺。

當然,如果把寶釵、岫煙、李綺李紈與喜鸞四姐兒的目的,就看成是為了釣一個金龜婿,那也太狹隘、太功利了。事實上賈府的大觀園,在自然環境與人文環境兩方面,都是罕有的美輪美奐。在這裡居住,對女孩子們的身心健康成長,都是有好處的——當然是在繡春囊的醜聞之前。

寶釵要藉助大觀園的美輪美奐,所以長住不去,可不是為了寶玉這樣狹隘的目的。

當大觀園出了姦情醜聞,在人文環境上不那麼美輪美奐了,寶釵不能再借助它,它反而成為了一種玷汙。於是寶釵當機立斷,馬上搬走,毫不留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