奧推網

選單
文化

名將施琅為何寧棄侯爵而求花翎,淺談清代花翎制度的發展與演變

在有清一代,一項殊榮的誕生,讓多少文武大臣百求而不得,就連對平臺有大功的名將施琅為獲此待遇而甘願拒受侯爵,這份讓百官紛紛豔羨的榮寵,便是清代特有的花翎制度。

一、頂戴花翎誤區解析

在大眾眼中,隨著清宮劇的熱播,很多朋友誤以為頂戴花翎就是一個整體不可分割的部分,頂戴即花翎,花翎同頂戴。嚴格意義上講二者只存在表面上為一體,實際上是可分割且性質和用途明顯不同的兩部分。

所謂的頂戴即指清代官員頭頂所戴的官帽帽頂,其中又分為個部分:官帽和頂珠。清代的官帽根據季節的不同又分為涼帽(即夏帽)和暖帽(即冬帽)。像我們在影視劇中看到的無帽簷且形似喇叭斗笠狀的即為夏帽,周圈輔以白色為主的羅綢,上覆紅色櫻穗。而冬帽相較夏帽,除了多了帽簷之外,在顏色和材料上也以黑色緞布為主,上覆紅色櫻穗(較夏帽更為密集)。

文一品朝冠,頂鏤花金座,中飾東珠一,上銜紅寶石。補服前後繡鶴,惟都御史繡獬豸。朝帶鏤金銜玉方版四,每具飾紅寶石一。餘皆如公。

不論夏帽冬帽,在帽頂最上方都有一顆頂珠,根據官員所居品階的高低,頂珠所用材料及顏色也不盡相同。根據《欽定大清會典事例》及《清史稿》等史料所載,從一品到九品的官員朝冠頂珠所用材質分別為:紅寶石、鏤花珊瑚、藍寶石、青金石、水晶石、硨磲、素金、鏤花陰文、鏤花陽文,充分體現了明晰且嚴格的等級關係。

而花翎,指的就是安裝在頂珠下方翎管(多由白玉或翡翠製成)中的裝飾物之一。根據材質和用途的不同,翎枝分為了花翎和藍翎。花翎即孔雀翎,藍翎即鶡羽翎。藍翎適用於官居六品及以下的宮廷或王府侍衛以及一些有功勳的低階將官,比如我們熟知的藍翎侍衛之名即來源於此。

二、昭品秩明威德的清代花翎發展及演變

1、清初規定:僅限擁有爵位者可有機會佩戴

花翎根據其上所飾眼狀圓紋多寡分為單眼、二眼、三眼(數量越多越尊貴)。而根據清初所定規制,即使品階如一品大員如果沒有尊貴的滿洲旗籍或爵位,也是沒有佩戴花翎資格的。按例,貝子、固倫額附等皇室宗親,有資格戴三眼花翎;受封輔國公、鎮國公或和碩額附(庶出公主之夫)者,擁有佩戴二眼花翎資格;單眼花翎雖然准入條件不高,但也需兩大硬性條件加持:1、五品以上且擔任內大臣、護軍前鋒二營統領或參領之職;2、所屬旗籍必須是滿洲上三旗(意味著下五旗和蒙古漢軍八旗均無權)。這便意味著,無爵位無尊貴旗籍者是無權享有花翎佩戴權的。

當然,仔細觀察便可發現,在規定當中,明確說明即使符合上述三類身份及地位者,也只是“有資格”佩戴花翎,要想真正拿到佩戴權,還得參加騎射兩項考核,通過後方可佩戴。之所以這麼做,一方面是彰顯“馬上得天下”的不忘本心,另一方面也為了讓取得殊榮者實至名歸避免非議。雖然出發點是好的,但實際上還是為皇室宗親謀福利,對於其餘百官來說,雖垂涎欲滴但聊勝於無。

2、施琅寧棄侯爵求花翎,康熙乾隆屢破例

疏至,正中秋,上賦詩旌琅功,復授靖海將軍,封靖海侯,世襲罔替,賜御用袍及諸服物。琅疏辭侯封,乞得如內大臣例賜花翎,部議謂非例,上命毋辭,並如其請賜花翎。

正因為特賞花翎的來之不易,所以使許多未獲資格者分外羨慕與眼紅。1683年(康熙二十二年)八月十三,因平臺有功,時任福建水師提督的施琅被康熙賜以靖海侯爵位且世襲罔替,而施琅卻當即力辭侯爵,“乞得如內大臣得賜花翎”(此前施琅已被封為內大臣,但由於旗籍僅為漢軍鑲黃旗所以無權佩戴花翎),寧願拒封侯爵來求得一枝花翎,雖然在當時遭到了一眾王公貴族的反對,但因念其之功,康熙還是破例賜予單眼花翎,而且也令施琅毋辭侯爵。

康熙的開創先例,給予其孫乾隆很好的靈感。在他在位期間,一方面宣佈將祖父所開特例變為常例,即除了身份貴重的王公貴族,對國家建有大功的大臣亦可獲佩戴花翎的殊榮,而且無需進行宗親內部的騎射考核。另一方面乾隆也將清初無需佩戴花翎的享有高階爵位(親王、郡王、貝勒)者,在兼任內大臣的同時亦可佩戴最高階的三眼花翎。

施琅雕像

朕仰紹祖訓,傅恆此事,可援以相比。傅恆收猛拱,當賜三眼孔雀翎,疏辭,俟功成拜賜。

即使乾隆將範圍擴大了不止一倍,而且無需透過考核,但在具體的恩賞頒諭中,還是慎之又慎的,從1768年(乾隆三十三年)因徵緬有功,首賜三眼花翎於富察。傅恆,一直到晚清同治帝師徐桐,能得三眼花翎者(除親貴外的大臣)僅有七名,而雙眼花翎也不過二十餘人,由此可見即使准入範圍擴大,要想得到如此恩寵依舊很難。

3、道光以後的花翎頒賞,名存實亡

到了道光朝之後,花翎恩賞的範圍得到進一步擴大,但同時也使之前的初衷變了味。有人因造玉牒而得賞,有人因營修皇陵而獲封殊榮,更有甚者,到咸豐同治期間,因國庫空虛,竟然出現瞭如同以往捐官一樣的捐翎,廣東伍榮耀潘仕成二人因捐十幾萬兩白銀而得賜單眼花翎,一時風光無二。

透過黃金白銀就可以獲得花翎,一時間眾富商紛紛效仿,此時的花翎制度已然背離原有目的,名存實亡。不過值得慶幸的是,有清一代,未有透過捐翎而受封三眼及雙眼花翎的記錄,也算是不幸中的萬幸了。

史海君說:

花翎制度貫穿於清朝始終,從一開始作為彰顯尊貴身份的標誌,到改革為表彰建有大功者,乃至最終的無限制准入背離初衷,其產生與發展的變換皆與清朝經濟、社會、吏治等方面息息相關,而能得賞三眼花翎者,除卻本身位貴爵顯之外,大臣受賞者的所建功勳亦為世人所折服,即便如權傾一時的納蘭明珠、和珅等人也未能有此殊榮。而且在晚清時代,其也未遭受同單眼花翎一樣氾濫成災的厄運,實乃幸事。

參考資料:

《欽定大清會典事例》

《聖祖仁皇帝實錄》、《高宗純皇帝實錄》

《清史稿。聖祖本紀》、《清史稿。高宗本紀》、《清史稿。卷一百零三。志七十八》、《清史稿。卷二百六十。列傳四十七》、《清史稿。卷三百零一。列傳八十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