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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迅罵胡適10多年,為何後者從不還口晚年胡適魯迅是我們的人

魯迅與胡適,就一生理念與價值現代化的精神氣質而言,是同道中人;但論性情、意志、心態、處世及理念而言,他們又是中國現代知識分子的兩種型別。

兩人同為民國文化圈頂級大V,但相互的態度很是蹊蹺。總體來說,胡適對魯迅始終都很尊重,年輕時寫日記都不忘誇上“最”高階,說什麼“周氏兄弟最可愛,他們的天才都很高”(《胡適日記》1922年3月10日)。魯迅出書,胡適更不吝施以“彩虹屁”,譽之為“開山的創作”。檢遍胡適所有作品、所有言論,你我看不到他非議魯迅的一句一字。但魯迅對胡適,開始敷衍,很快就破口責罵。早在1925年,他就辛辣嘲弄胡博士“蒙著公正的皮”的醜態令人作嘔(魯迅《答KS君》,1925年8月28日),人家幾次致信也不回覆。去世前兩年,他還痛罵胡適,說他是為虎作倀卻又標榜仁義道德的“幫忙文人”,“不但騙人,還騙了自己”(魯迅《王道詩話》,1933年3月5日),對昔日“小夥伴”的文字鞭撻那真是洗髓伐毛矣。

魯迅這麼罵胡適,都是公開的,後者當然一清二楚。可奇怪的是,胡適不僅不惱,絲毫不介意,從來不還口,且似乎對之愈加尊重起來。這難道不奇怪嗎?

胡適對魯迅的罵,從不還口,當然不只是氣量大而已。要知道,魯胡二人,相識於1918年,在五四時期,本是同一戰壕中的親密同志。簡言之,魯迅對胡適誤會重重,但胡適始終信任對方。

他們相差10歲,誼在同輩,五四時期互相之間很有多交往。他們都是一個營壘中的主要干將,都為著一種新興文化的到來,做著相似或相同的工作。“山中還仗義,同澤見斯人”,看看現存此際魯胡二公的書信往來,不難感受到他們之間那種相互信任、相互推挹的美好情感。從現有文獻推斷,他們分道揚鑣,在1925前後。從出版書信集看,1924年8月後,二者的信件便斷絕了,從此雙峰對峙,各自分流。在往後的歲月中,魯迅對胡公這位洋博士多有微詞,時有嘲弄,多不近人情的刻薄言語,帶著輕視與敵意;而胡適方面,舉凡文章、日記、談話,不但對於魯迅的出語不遜沒有任何反擊的意思,還多方維護和頌揚,基本上人前人後,“君子絕交不出惡聲”,宅心仁厚,古風存繼。

也就是說,在生命的後十年,魯迅是視胡適為“公敵”的;而胡適呢,晚年卻親口告訴周策縱說,“魯迅是我們自己人,他還是一個自由主義者”,認為魯迅一直都是他同道中人。二人在看待對方上是決然反差的。胡適曾給魯迅二弟周作人寫過一封長信,自稱“生平對於君家昆弟,只有最誠意的敬愛,種種疏隔和人事變遷,此意始終不減分毫”。他對魯迅的敬重,沒有作假,至死一以貫之。1936年魯迅去世,前“女粉絲”作家蘇雪林突然翻臉痛罵魯迅,說他“身體病態,心理也完全病態“,還有意將信寄給胡適以為能得一臂之力,不想胡適翻過來批評她,說“我們應該為魯迅洗刷明白”,死生之友感人肺腑。這也是胡適為人最大閃亮點:真誠、厚道、體諒人。

後來,魯迅遺孀許廣平等人,希望出版《魯迅全集》,但受到壓力重重,無法實現。也正是胡適,主動站出來,掛名編輯委員,疏通關係,為之奔走,最終讓全集順利出版。我們現在能看到完備的魯迅全集,不至於兵荒馬亂時代如陳寅恪文稿那樣無端散失,還得感謝胡適的義舉。魯迅罵胡適虛偽,事實證明,他真的是罵錯了!在看人方面,不得不說,胡適比他還準,而且更為公正寬厚。

周胡二公,對待彼此關係的態度,何以會差異到如此弔詭?很多人藉此評判魯迅為人,其實也不夠客觀。

我以為,這裡面的核心點,反倒在雙方性格,尤其是成長環境太不一樣了。“性格即命運”,這種因素,表面上屬於細枝末節,但在關鍵時刻卻往往左右人的判斷、態度乃至處世方式。其餘還有一個要素,應當在從屬之列。他們二人,都是昂藏丈夫、正人君子,不是小人。但他們的為人性情、格調,又的確是非常背離的。他們是同道而殊途,用現在話說,他們都是好人,卻不適合一路走,不是一對穩固的CP。這必然會導致他們的疏離,也必然會使得彼此的觀感不同,態度差異。

魯迅自小備受艱辛,遍嘗人情冷暖,彷彿生來就已老,性格是沉鬱冷峻的,偶爾暖意的流露,也是世故與滄桑的過濾,經常顯得心胸褊狹,睚眥必報,易怒易躁,自然是有的。他一生幾乎只有敵人沒有朋友,與人交往基本都是凶終隙末,可以說,他的為人為文,夜色的憂鬱、冰川的冷鬱、地獄的肅殺往往兼而有之,那是一種即便喝毒酒也絲毫不怕死的淒厲的風味。平實地講,就心理狀況而言,他多少是不大健康的,甚或有些病態的。而胡適之,生長徽州,在母親的慈愛中成長,一路順遂猶如天助,入上海、考取庚子賠款、留洋鍍金,20來歲入主北大成名教授,名滿天下,四海爭識,這一切都潛在地影響到了他的為人情志。他的性格,本就是寬厚豁達、平易近人的,加上人生順利、及英美信仰的加持,更讓他的為人彷彿一切都在光天化日之下,沒有暗影。他不是虛偽,而是真寬仁,敞亮,“其心休休然,其如有容”。我在十幾二十歲時,尤其崇敬他這一點,總覺得做人就該做此等人。

所以,一旦魯迅意識到胡適在理念上與他背離時,必然順著他性格邏輯,投槍匕首,冷嘲熱諷,色見乎辭,不稍假借;而胡適呢,一生只有別人當他是敵人,他幾乎從不公開交惡於人,往往以德報怨,是非判斷只存乎內心、見於行事,口角之爭從不是他所樂見樂為的,所以他對魯迅的謾罵一笑置之,自然也是性情的慣習所致。更何況,他一生都很佩服魯迅的為人、學識與文章,至死都認為魯迅是他的同道中人呢。胡適晚年,在寫給雷震、吳相湘等人的書信中,不斷懷念故友魯迅。魯迅認定他是“敵人”,他只是付之一笑。

可以說,雙方言行的差異,並非是君子小人之分,反倒都是因為心中存著一個“道”字使然:

魯迅認為胡適不再是他的朋友,批評他不是私怨,而是出於“公道”;而胡適的不以為意,既是篤於\\\“友道”,也是忠於彼此所共奉的某種“道義”、以及如何讓古老而落後的中國更加現代的共同選擇的“道路”理想而已。

只是,“道可道,非常道”,同一“道”字“道”理,他們的看法都太不一致了。魯迅看不上胡適,是因為胡適不符合他的期待;而胡適始終敬重魯夫子,在他至死都認定,魯迅與他是同路人。而我,從來都相信,若泉下有知,他們二人是會相逢一笑泯恩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