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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親之感與同類相感--從《孟子》看情感儒學的分疏問題

作者:景海峰(深圳大學國學院教授)

近代以來的哲學,都是在科學理性的大背景下建構起來的。而蒙培元先生的學說,學界一般將之歸結為“情感儒學”,或者再延伸一點稱之為“情感哲學”,以“情感”作為主題詞來歸納他的思想或表達其學說的主旨,特色非常鮮明。科學理性的思考方式和綰結的系統與我們今天所講的“情感”內容,實際上是有所剝離的,因為一般講的哲學是理論思辨的、是邏輯推論的,而不是“自然”的流露,更不是所謂“本真”的狀態。比如講“情感”問題或者主張唯情主義,可能從美學、文學的方向上理解的比較多一些,而很少從哲學本體或者認識論的角度來切入。

20世紀中國哲學體系的建構,一般也是基於“理性”的原則,而理性和情感往往就構成一種對反的態勢;在這種情況下,“情感”何以能成為“本體”或者成為哲學理論的基礎?由此,蒙先生的一些思考和說法,包括給“情感”以很高的定位,講“人是情感的存在”。這樣的命題,在今天重視本體、以理性為基礎的哲學系統中,的確是比較特殊的、也可能是引人注目的。所以,“情感”作為哲學本體或在形而上的意義上何以可能?它的理論基礎何以建立?而這方面的思考和孟子所開創的心性一系有很大的關聯性。

實際上,情感與理性的關係,在整個中國哲學史上是一個長久被思考的問題,也是不斷在討論的一個話題。譬如在孟子的思想當中,他要處理自然感知的問題,也要解釋“親親”感覺的特殊性。既有口之於味同嗜、耳之於聲同聽、目之於色同美的“同然”之感,又有面對“親親”關係時的超自然感覺,它是本之於理、義的“心”,而不是感官。前者可以成為理性建構的基礎和邏輯認知的前提,而後者只能從心性與情感的語境當中來理解。血氣心知是屬於功能性的,構成了同類之間相互交流與溝通的基礎,所以它是一種同類相感;而“親親”之間的相憐相惜、手足之情是超感覺主義的,是一種唇齒相依的共通感,屬於心有靈犀。從認知活動的普遍性來講,同類相感可以作為建構本體的基礎,那“親親”之感如何超越個體而成為共有的存在,或獲得存在本體上的意義?孟子實際上就面對了這樣的困境,在《孟子》文字中就包含了這樣的兩層分疏。如果我們拿蒙先生講的“情可以上下其說”來看這個問題,可能會得到一些啟發,對“情感”何以能夠成為本體,也會多些新的理解。

在《孟子·萬章上》有一段師徒間的問答。萬章問:“舜往于田,號泣於旻天,何為其號泣也?”孟子以“怨慕”答之。萬章引了曾子的話“父母愛之,喜而不忘;父母惡之,勞而不怨”,說:那舜還“怨”什麼呢?孟子沒有直接回答這個問題,而是引了曾子的學生公明高與其弟子長息之間的一段對話來解釋之。在這個理解和解釋的語境中,“情感”就不是簡單的自發狀態,或者只是喜怒哀樂的自然發抒,而是關涉到了生命的存在本質。向天而泣之寓意,賦有深刻的本體論意義。透過詮釋“舜號泣於旻天”的事件,孟子實際上是要給“親親”的原則找到一個超越的理據,為人的存在性做出一個目的論的說明,或者說為人倫關係的天然性與內在性確立一種形而上的意義。人的生命所自出,人的存在價值的根源性何在?確立人之為人的主體性又是什麼?這些先驗存在的追問,只能從“親親”原則來加以理會和說明。所以,孟子在講這種“親親”之感的時候,儘管這也是一種“情感”,具有可以感知的特徵和經驗的體證性,但它已經不侷限於生命個體的經驗世界,更不是人之情慾的自然狀態,而是把這種情感提升到了與天地同流、與天地共在的境地。孟子講這件事情,是從人的來由、人之存在的價值根源,來思考和解答之的,因而是一個形而上的追問。所以他說:“不得乎親,不可以為人;不順乎親,不可以為子。”其竭盡全力所打造的舜的道德典範意義,其根本要義便在於“大孝”。故謂“仁之實,事親是也;義之實,從兄是也”,智是知二者之根本,禮是調節而順處之,仁義禮智“四心”皆是以“親親”作為根基和前提的。在這個意義上,“親親”之感就不是一般的感知,也不是從普通的情感狀況來申述人的自然狀態,而是包含了很強的超越性和神聖性,是對人的存在的根源性之思,這就為基於人倫理解的道德情感奠定了一個形而上的基礎。

和道德情感的形而上建構不同,同類相感是源於人的自然效能,是“血氣心知”的必然匯出,它服從於一個類推的原理。“口之於味也,有同嗜焉;耳之於聲也,有同聽焉;目之於色也,有同美焉。”人人都具有這種感知能力,在相似的經驗活動和認知過程中,人人都可以得到相同的體會和認識,所以是心有同然、物有同理焉。這種“感知”的類推邏輯,可以達成某種共識,建立起知識的普遍有效性,從而形成我們對外部世界所共有的看法。這實際上就是一種知識形態建構的過程,是透過“知識心”的理解來說明人的客觀境遇,展示人所具有的類本質。同類相感為個體生命之間的連線提供了可能,透過這種認知方式,不同的生命個體得以聯絡在一起,從而形成一個社會共同體。

《孟子》中的這兩層分疏,提示我們對“情感”可以做不同的理解,除了一般感知功能的同類相感之外,在“情感”的深處,實際上也包含了某種對存有意義的追問和形而上的超越之思,這就是對“親親”原則的特殊理解。透過對此“親親”之感的詮釋,我們可以把“情感”放在一個本體的高度來解釋,可以由存在論的根本義理來說明。這也許便是蒙先生所講的“人是情感的存在”命題的要義所在。這一形而上色彩頗濃的命題,表明了“情感”作為哲學本體的可能性,也揭示了“情感”所含具的更為深刻的本質意義。關於這些思考,我們可以從《孟子》文字已經包含的兩層分疏當中,得到一些印證和體會。

情感儒學顯然不是從同類相感的認知意義上來立論的,而是強調了人的道德主體性和超越精神,是對人的道德情感的一種展開和說明。道德理性構成了以儒家思想為基礎的中國文化的一個根本內容,也可以說是整個儒學的核心部分,所以將儒家的學說歸結為“情感儒學”,可能並不為過。在一定程度上,蒙先生講的“情感的轉向”是有明確所指的,是一個標誌性的提法,即在20世紀理性主義佔絕對上風的大背景下,怎麼來容納非理性的東西,重樹“情感”的價值主體性。這樣一種哲學思考,和回到中國傳統文化,從歷史上的一些資源、從儒家思想的特點入手,來重構當代哲學的問題、對中國哲學的未來發展做出新的闡釋,無疑是有價值的。這也確實是我們今天所面臨的一個大問題,因為人不只是理性的動物,也是情感的動物,儘管我們今天講哲學,基本是從理性的原則和意義來著手的,但人的存在的多層性、複雜性,生命活動的一些特殊之處,包括它的本始意義——這些可能都是我們今天講哲學需要去思考和麵對的問題。所以如何從道德情感出發,來構建當代中國哲學的體系,蒙先生是開了先河的,他的思考需要我們進一步去探索,他所開闢的方向在未來中國哲學發展的途程中,一定會有更加輝煌的接續。

《光明日報》( 2022年07月02日 11版)

[責編:楊煜 ]

【來源:光明網-《光明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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