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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安石和司馬光,從好至交好友到政敵,皆因一場變法

引言:

回顧我國的幾千年歷史,就會發現,一個朝代若想要進步,想要強大,就必然要經歷變法、改革,拋去舊有觀念的枷鎖,從而發展出新的、具有活力的,適合當代甚至未來的思想。一個國家如果想要獲得新生,變革是必不可少的。但是當我們認真來看每一次變法的時候,我們都會發現,變法是一個相當艱難的事情。面對改革有兩種人,一種是進步派,一種是守舊派。進步派就是想要透過變法改革來改變當前固有的傳統狀態,打破枷鎖,獲得新生。而守舊派卻只想抱著固有的傳統觀念,舒舒服服的躺在老本兒上。那麼這二者之間必然會因為變法改革而生起矛盾和衝突,兩者之間的矛盾和衝突達到一定程度的時候,就會損害彼此各自的利益。不論這利益是為了國家振興,還是出於個人私慾,總之利益一旦受損,流血,死亡,戰爭就難以避免。

在這種政治變革的風口浪尖上,兩個人即使關係再好,如果站在了不同的立場,持有了相互衝突的思想觀念。

那麼這兩個人,勢必不能再像以前那樣相處。他們分處不同的陣營,他們有著各自的堅持和原則,他們有著各自要守護的利益。他們不再是朋友,親人,愛人,而是競爭對手。在變法這個殘酷的擂臺上,失敗甚至有可能就意味著死亡。今天我們的主角,就是因為一場變法,從好友變成了政敵——王安石和司馬光。

王安石其人

王安石這個人,大部分的人對於他的瞭解,就是唐宋八大家之一。是一個文章絕贊,詩詞瑰麗,意境高超的偉大文人,事實也確實如此。但是他還有另外一個身份,一個致力於改革變法的政治家。他的第二重身份,就沒有像他的第一重身份那樣遭到後人的一致好評,對於他的政治生涯,後世人的評價褒貶不一。褒者,認為他勇於變法,是一個賢明的宰相。貶者,認為正是因為他致力於變法,而不考慮實際情況,才使得北宋滅亡。事實真相究竟如何,還是得從頭講起。

首先來看看王安石這個人。《宋史》中對王安石的評價是這樣的:

“安石性強忮,遇事無可否,自信所見,執意不回。”

這裡面說了王安石性格上一個非常重要的特點,那就是倔。王安石這個人非常倔,倔到什麼地步了呢?他當時就有一個外號,叫“拗相公”,用如今的話來說就是“倔驢”。

有一個關於他這方面的非常有名的事例,當時的王安石還是包拯的屬下。有一次包拯請客吃飯,以東道主的身份給眾人敬酒。在這種情況下一般來講,不管能不能喝酒會不會喝酒,都會象徵性的喝上一點,以示尊重。只有王安石,不管包拯怎麼勸,堅決是滴酒不沾。當時整個場面極為尷尬,也幸虧那天是包拯,要是換了別的心眼稍微小一點的上司,王安石以後的日子絕對沒有那麼好過。

但是單從這件事情上面來看,就可以看出來,王安石已經不單單是倔了,他還非常地固執,不通人情,我行我素。我想宋神宗之所以最後選擇了王安石來主持變法,大概就是看中了他的倔。因為只有非常倔的人,才能不管多麼艱難,都能一直堅持走到頭。而變法,需要的就是不畏困難和堅持。但是宋神宗忽略了這種性格的負面影響。年輕時候的王安石,沒有司馬光那麼出名。但是在他走上仕途之後,他的名聲比起司馬光有過之而無不及。因為他始終拒絕了進京述職,再加上他在所有人面前展現出來的特立獨行,讓他成為了,從皇帝到基層官員所有人的焦點,每個人都想要見識一下王安石到底是一個怎樣的人。

司馬光就是在這樣的情況之下,對王安石產生了傾慕之情,而且對於王安石也有著非常高的評價。據《邵氏見聞錄》所引司馬光的《齋記》記載,司馬光對王安石的評價為:

“好讀書,能強記,雖後進投藝及程式文有美者,讀一過則成誦在口,終生不忘。其屬文,動筆如飛,初若不錯意,文成,觀者皆服其精妙。友愛諸弟,俸祿入家,數月輒無……議論高奇,能以辯博濟其說,人莫能。始為小官,不汲汲於仕進。”

司馬光其人

說起司馬光,相信沒有人不知道他。我們小學的課本里就學過這篇課文,司馬光砸缸。這件事情讓司馬光從很小的時候就聲名遠揚。而且司馬光的父親本身就是官員,司馬光如果想要當官的話,完全可以享受官員子女的特權。但是他並不願意這樣做,他想依靠自己的實力當官,而他也確實有這個實力。所以,如果說王安石是因為他的特立獨行引人注目的話,那司馬光就是憑他自己的真才實學受人追捧。不過這兩個人都是有真才實學的人,加上又都有名聲在外,所以兩個人就成了相互傾慕的知交好友。而他們友誼最深厚的時期則是在一同擔任皇帝文學侍從時候。

對此,《宋人軼事彙編》記載:

“王荊公、司馬溫公、呂申公、黃門韓公維,仁宗時同在從班,特相友善。暇日多會於僧坊,往往談終日,他人罕得預,時目為嘉祐四友。”

王司二人因為變法,從至交好友成為了政治勁敵

關係這樣好的兩個人,最終因為變法的時候持有不同的政治觀念,站在不同的政治立場;以及王安石性格方面上的缺陷,最終使得兩個人成為了政治死敵,曾經的友情也成為了過往雲煙。仕途之路很難,為官之路亦是更難,正所謂“伴君如伴虎”,身為臣子為君分憂是常事,但許多時候政治上的分歧難以避免。

清代詞人納蘭性德在《木蘭詞》中寫到:

“人生若只如初見,何事秋風悲畫扇?等閒變卻故人心,卻道故人心易變。”

用這首詞來形容他們二人,我覺得最為合適。

公元1067年,河朔一帶地區受災,國庫空虛。於是宰相以及一些臣子就向宋神宗進言,請求皇帝在祭祀的時候,減少在大臣身上花費的開支,先以救災為主。司馬光就屬於這一同意減少大臣的開支這一派。而王安石對此卻提出了反對,他認為國庫裡錢少,不是最重要的問題。最重要的問題是國庫裡的錢是因為什麼減少的,怎樣理財才能讓國庫不再空虛才是最重要的。司馬光和王安石就因為這個問題爭論了起來。兩個人爭論的熱火朝天,誰也沒有辦法說服誰,宋神宗也不知道他們兩個在說什麼。但是他只需要知道一點,那就是現在朝廷非常的窮,而王安石可以想辦法弄到錢,司馬光只能告訴他要節省。所以宋神宗自然選擇了相信並且支援王安石,而且是無條件的支援。於是王安石就開始了他的變法之旅。

不得不說,王安石的這種變法是從朝廷和百姓的利益角度出發的。而我們都知道,如果考慮了朝廷和百姓的利益,那麼就必然會觸碰到那些權貴貪官的利益,所以王安石的變法,必然會遭到大力的反對的。但是王安石這個人,我們前面也說過了,他非常的倔,而且不通人情。所以,換了別人可能會被嚇得撂挑子不幹了,而他卻天不怕地不怕,只一心想要把變法推行下去。在這個時候,如果誰會對他的決心造成阻礙,他就會毫不猶豫的把這個阻礙給消滅掉,哪怕這個人是他曾經的至交好友。也就是在這個時候,王安石性格方面的缺陷就體現出來了。

在新法頒佈之後,司馬光仔仔細細的分析了一下,他覺得新法可能會造成侵官、生事、徵利、拒諫等等比較嚴重的弊端。從司馬光的分析來看,他並不是為了一己之私,而是切實的從實際可行的角度出發來分析王安石的新法的弊端和可行性,在覺得可行性不夠高,所帶來的負面影響遠遠超過它會帶來的正面影響的時候,他就建議王安石廢除新法,恢復原有的法制。

結果令他萬萬沒想到的是,他在一片好心反而惹怒了王安石。王安石認為他是在阻撓自己變法,所以在宋神宗準備重用司馬光的時候,王安石表達出了強烈的反對。

對此,《臨川先生文集》中《答司馬諫議書》記載:

“如君實責我以在位久,未能助上大有為,以膏澤斯民,則某知罪矣,如曰今日當一切不事事,守前所為而已,則非某之所敢知。”

他反對的方式也很激烈,那就是撂挑子不幹了,回家養病。一直到宋神宗左右權衡,最終仍舊還是和他統一戰線的時候,才又重新回來繼續他的變法。王安石的這種做法無異於斷了司馬光的前途,不說司馬光本身就是一個天之驕子,就算是一個普通人也是絕對無法忍受這種事情的。兩個人的關係從這件事情開始算是正式決裂,這兩個人從原本的至交好友,最終因為變法變成了政治上的死對頭。最悲哀的是,他們並不是老死不相往來,而是一直針鋒相對,一人繼續變法,另一人辭官歸隱。

王安石的性格缺陷,從這個時候就已經慢慢顯露出來了。比如說歐陽修,因為對新法提出批評,並且沒有去執行新法中的部分政策,就遭到了王安石的排擠,貶成了地方官。

還有蘇轍和蘇軾這兄弟倆,這倆兄弟在王安石最開始推行變法的時候也是大力支援的。但是這兄弟二人,和司馬光一樣,同樣發現了新法中的弊端,然後兄弟倆就向王安石提出了這些弊端,說出了自己的意見。王安石對此的表現是:大為憤怒,認為這兄弟倆不與自己站在同一戰線,那就是屬於異類,竟然想將兄弟倆治罪。蘇軾最終被逼出了京城,當了個地方官;而蘇轍,在發現王安石水米不進的時候,就果斷放棄了,主動請求離開京都到地方任職。

總結:

王安石的這次變法,之所以遭到了很多人的反對,其中一部分原因確實是因為他觸碰了貴族貪官的利益。

但是其中也有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因為他的這個變法確實存在著非常大的弊端。為什麼這麼說?就以司馬光來舉例。雖然司馬光的父親是知府,而且司馬光也受到了宋神宗的重用。但是司馬光的的確確是不屬於權貴貪汙那一類。

根據歷史上的資料記載,雖然是大官,但是司馬光卻是一個實實在在的窮光蛋,就連田地都沒有多少。他的妻子去世的時候,連辦葬禮的錢都沒有,最後把家裡的田地抵押出去才換了一點錢,給妻子辦了一個簡單的葬禮。而他曾經的好友王安石,根據考證,他家裡的田地數量讓他當一個小地主還是綽綽有餘的

從兩個人的身家背景來看,說司馬光代表了權貴貪官,自然是無法令人信服的。

並且司馬光、歐陽修、蘇軾和蘇轍這些人,如果真的想要保住自己的固有利益。那麼他們就不會冒著這麼大的風險,站到了王安石的對立面。那樣就等於是與皇帝作對,自然不會有什麼太好的結果。他們這樣做,必然是因為看到了這次變法所帶來的弊端遠遠大於正面影響,才會不顧自己的前途,公然反對。而且我們可以看出,王安石的性格雖然有著他好的一面,但是在實行變法之後,他性格的缺陷方面確確實實對變法造成了非常不好的影響。由於王安石的性格,在司馬光等人對他的變法提出意見之後,他無法接受,認為有意見就是在反對,隨後將這幾個人全部都排擠走。這並不是一個理智的變法者所應該有的行為。

參考史料:《宋史》

《資治通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