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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年就見頭部券商投行兩負責人被追罰,昔日承諾勤勉盡責,實則違規行為多項

財聯社1月13日訊(記者 林堅)面對IPO專案主動撤材料,監管並未給違規的券商投行心存僥倖的空間。財聯社記者注意到,深交所最新披露了其向中信建投證券隋玉瑤、潘可等兩名保代的罰單,兩名保代所負責的生泰爾創業板IPO專案已於2022年7月撤回材料。

深交所提到,兩位保代存在發行企業“對發行人銷售模式變動真實性核查不到位”以及“對發行人第三方回款的核查不到位”兩項違規行為,經記者梳理,違規內容概括如下:

一是儘管保代對發行人銷售模式變動的情況採取了函證、訪談、走訪等核查工作,並發現了部分異常事項,但僅採取了常規核查手段,並未對部分異常情況進行具體深究。對發行人銷售模式變動的真實性核查程式執行不到位,作出的核查結論不審慎。

二是發行人招股說明書(申報稿)披露的第三方回款金額與深交所現場督導發現的實際情況不符,存在遺漏披露第三方回款金額的情況。保代對發行人第三方回款核查不到位。

鑑於上述違規事實及情節,深交所認為中信建投證券兩位保代核查程式執行不到位,作出的核查結論與實際情況不符,並依規決定對兩名保代採取書面警示的監管措施。

記者留意到,中信建投2022年6月披露的該發行人《上市保薦書》顯示,隋玉瑤為中信建投證券投資銀行業務管理委員會執行總經理、核心委員會委員;潘可為中信建投證券投資銀行業務管理委員會高階副總裁。

中信建投證券在《上市保薦書》中還曾進行了多項承諾,其中就包括“保證所指定的保薦代表人及本保薦機構的相關人員已勤勉盡責,對發行人申請檔案和資訊披露資料進行了盡職調查、審慎核查”。

圖為兩位保代履歷資訊

圖為保薦機構(中信建投證券)承諾事項

最新罰單一出爐,這些承諾或是紙上談兵。

深交所進一步表示,中信建投證券兩位保代應當引以為戒,嚴格遵守法律法規、本所業務規則和保薦業務執業規範的規定,遵循誠實、守信、勤勉、盡責的原則,認真履行保薦代表人職責,切實提高執業質量,保證招股說明書和出具檔案的真實、準確、完整。

此外,近日,深交所也對企業生泰爾,以及IPO專案簽字會計師開具了罰單。

昔日“承諾”勤勉盡責如今違規行為全曝光

記者留意到,深交所對中信建投證券兩位保代開具罰單其實早有端倪。

深交所在2022年12月釋出的一則《創業板註冊制發行上市稽核動態》中,曾提到一單IPO“帶病闖關”後一督即撤的案例。深交所稱,在督察過程中發現了企業的系列問題,而這些問題可能會對企業是否符合發行上市條件構成重大不利影響,中介機構也未審慎核查問題,核查程式執行不到位。就在現場督導過程中,發行企業、保薦人主動申請撤回申報。此外,深交所還稱,“正在推進對發行人、中介機構及相關人員的監管處理”。如今看來,深交所點名企業與中介機構均已對號入座。

中信建投證券多次提到,兩位保代在保薦業務執業過程中嚴格遵守《證券發行上市保薦業務管理辦法》等相關規定,執業記錄良好。按照《證券發行上市保薦業務管理辦法》第六十五條,保薦機構、保代等未誠實守信、勤勉盡責地履行相關義務的,證監會可對其採取監管談話、重點關注、責令進行業務學習、出具警示函、認定為不適當人選等處罰。

圖為中信建投有關輔導人員(保代、專案經辦人、負責人)簽字頁

或有新罰單在路上

近年來,監管層對於帶病申報IPO專案不能“一撤了之”的強硬表態十分明顯,而隨著全面註冊制落地在即,券商作為中介機構“把關”的責任將被進一步落實,更已是行業共識。僅保代來看,記者粗略統計,2022年以來,證監繫統、三大交易所向保代開具罰單的罰單已超20多份,型別主要有監管談話、出具警示函、被認定不適當人選等等,對行業形成震懾。

目前來看,監管對券商投行“一撤了之”中所犯的違規行為更是高壓態勢,意味著保代執業更須謹慎。2022年,296個IPO專案因為各種各樣的原因撤材料,IPO之旅暫停甚至終止。

記者留意到,廣東證監局向轄區內券商投行部門下發了通報,給行業再度敲響“警鐘”。通報內提到了近兩年撤否專案具體成因,尤其是撤否專案中保薦機構的弊病:

一是執業理念轉變滯後,“帶病闖關”心態猶存;

二是板塊定位不準確,科技、創新、成長屬性論證不充分;

三是執業未勤勉盡責,核查把關不到位;

四是資源保障存在不足,違規執業時有發生。

這裡值得一提的是,並非所有撤材料行為都與中介機構、保代有關。而聚焦此次中信建投證券保代被罰,業界也同樣在關注另一筆或涉及中信建投保代的罰單落地。*ST紫晶因“帶病闖關”、長年財務造假,目前可能面臨被強制退市的風險,而保薦機構中信建投證券兩名保代已收到兩份罰單:

2022年4月8日,上交所對*ST紫晶持續督導保代中信建投劉能清、邱榮輝予以通報批評決定;

12月9日,上交所再度對兩名保代予以監管警示,紀律處分已由上交所通報證監會,並記入上市公司誠信檔案。

可以看到,上述罰單仍處於交易所層面,屬於上交所對*ST紫晶上市後的督導問題給出的懲戒,證監會層面還未正式就該案追究中介機構責任。

記者留意到,2022年12月9日,中證協公佈了2022年證券公司投行業務質量評價結果,12家券商被評為A類,而中信建投證券與部分頭部券商獲得了B類評級,是“三中一華”(中信證券、中信建投證券、中金公司、華泰證券)中,唯一一家未能獲得A類評級的券商。

本文源自財聯社記者 林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