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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畫同源之說由來已久,對現實已沒有意義讀懂畫字之說

關於“畫字”

關於“畫字”,我在主觀上處於有意無意之間吧。

首先是“書畫同源”之說由來已久,但對四字的詮釋卻不盡一致。我的看法是,字源於“象形畫”之說,於現實已沒有任何意義。書與畫的同源關係,首先不僅在於工具材料相同,用筆等技法的原則趨同,重要的是二者的審美標準、審美趣味相同。

更重要的是,書與畫要具備審美價值,必須抽取其中一個點畫或一根線條,考察其有無藝術表現力,有無審美意義上的個性。只有具備這個條件,書與畫才有其藝術性,才稱得上是中國的、書畫同源的藝術作品。

王鏞 山水

現在討論的是畫對書的影響。我的感覺是在元代以前,主要是書法對畫的影響更大一些。書法在藝術史上有一個很獨特的現象,即它的每種體勢、每一個代表風格,一經出現,很快就走向完美,走向成熟,形成一座又一座令後人無法企及的高峰。

而中國繪畫,在此前卻經歷了一個漸趨成熟、漸趨豐富的過程。這個過程確實從“早熟”的書法中汲取了不少養份。至元代,這個過程已基本完成了。這之後書對於畫的較大影響,是“吳昌碩時代”,吳將碑的“金石氣”審美意象運用於畫,使大寫意花卉又闢新境。

簡言之,人們一直討論的是書如何影響畫。一是前面提到的書法早熟;二是在中國封建社會,書比畫的“正直地位”高得多。這些都決定了人們思路的指向。

然而,今天書與畫的基本現實是:絕大多數書法家面對前人創立的一座座高峰,只願折服其下,爬上其中一個坡角便沾沾自喜,絕想不到、也不敢想自己去創立一個新的、哪怕不高的峰。而中國畫因為有其他的畫種可以橫向參照,中國畫家則採取了較為開放的姿態,使中國畫在探索中取得了多元的發展。

王鏞  書作

其實在元以前,中國畫的筆墨技法的多樣性與豐富性,已經遠遠超出書法的侷限了。比如山水畫中“皴”與“擦”的筆法,書法中沒有。書法中的“飛白”與此不同,傳統意義上的飛白,仍要求有完整的點畫形態,“皴”則將這種完整破壞了一半。至於“擦”,就基本上看不見筆觸的形廓了。

我有意將皴擦的筆法去擴充套件飛白的表現,有時在一幅作品中大量運用,其效果是,除了增強線條的飄忽感、靈動感,加大虛實對比之外,還使觀者在單調的黑(字)白(紙)之間,感受到不同深度的灰色調,豐富了墨色欣賞的層次,強化虛實對比。

看過李可染先生畫牛,很受啟發。我寫字時從筆尖用到筆腹、再到筆根,想全面施展毛筆的不同部位、不同角度的功能,充分發揮圓錐狀毛筆的表現力。

再有,畫在構成形式上,在畫面的整體處理意識上,也遠遠高於書法。版面所限,不細說了。原則是,我絕不因此去碰書與畫之間的那條界限。

王鏞  漢吉祥萬歲瓦當

書法的整體感

面對一門藝術,如果你想做點什麼,首先必須在崇敬之餘,看到它的侷限性。書法發展至今,其作品的整體性一直未引起足夠的關注。

古今不少作者的創作理念,是抄書錄句式的(如果是楷書或規範的篆隸書還行,但其整體美的價值也大打折扣),這類作品一幅可以裁成許多幅,甚至看一個字,看一行兩行,就夠了。對於行草書來說,這是致命的缺陷,一件完美的作品是不可割裂肢解的。

完美,就意味著其組成個體之間有內在的、如生命般的血肉聯絡。好畫就不容分割。可以說:整體感是一件藝術作品的最高品質。

王鏞  漢長樂宮行燈

我在逐步建立整體觀念。這意味著不僅關注上下幾個字的變化平衡關係,也不僅是一行或相鄰的另一行之間的呼應,而是每個字、每一行,進而是一組字、一塊字,它們的內在關係,都要服從於整幅作品構成的大的節奏變化。

節奏,這個從音樂中借來的名詞,轉換到用視覺欣賞的書法作品上,落實到紙上,變成了“疏密、聚散、輕重、開合、大小、虛實”等等形式組成的變化統一關係。為此,我常把行距拉近,加劇衝突,製造麻煩,問題一下子複雜了許多倍。

能把這麼多的矛盾關係處理得既有內在關連,又有節奏起伏;既有區域性變化,又有整體和諧;既有靈機突現,又有主次秩序……太難了,也太有意思了。

更何況不能事先具體設計,又要按時序一次性、隨機應變地去解決呢!如果這是個大難題,也許就是個大境界吧。因而幾年來我一直在實踐這個課題,並把它拓展到篆隸書(非整齊規範類)之中。

王鏞  吉金古甓聯

以小筆作大字

其實我以前也常用大筆作小字,只是近幾年往往用小筆作大字。近來報刊上有人因此衝我大驚小怪,我覺得很可笑。

經常換換不同的筆,換換不同的用筆方法,一定會提高全面駕控毛筆的基本能力。那種一生只用一種筆、一種方法的人,肯定會被習慣所累,在當今的時代會有什麼出息呢?

大筆寫小字的好處,前人也許說過,但我體會不出許多奧妙。這樣做,肯定只使用了筆尖處幾分之一的部位。佔毛筆大部分的筆腹、筆根部難道只是為了多蓄墨?而且只擺弄筆尖,寫出的線條容易輕飄,缺乏力度。

其實古人早有用小筆寫大字的範例,明顯的是懷素《自敘》。那枝筆很小,雖無“人證”,但我的實踐能支援我的判斷。

王鏞  飲中八仙歌

用小筆作大字,筆尖部分與大筆無異,可以取代大筆的功用了吧(前人有個拙劣之法,把大筆只泡開尖部一半的長度,其意在易於把握用筆用力,這樣一來,又與用小筆有何不同?)。而筆腹、筆根的功用卻是大筆作小字不可能發揮的,可見小筆作大字才能“八面出鋒”。

自筆鋒深及腹、根,增加了提、按的難度,但是拓展了毛筆各部位的功用,豐富了毛筆的表現性,何樂而不為?一句話,筆要為我所用,而我不能為筆所用。

很自然地想到一個成語——殺雞焉用牛刀。當然了,殺雞用小刀,殺牛用大刀,合乎常理。但若反過來用小刀殺了大牛,那人一定有勇氣,有功夫,小刀也一定自鋒至根,物盡其用了。

單字的誇張變形

其實誇張變形,是自古以來一切文學藝術創作中普遍應用的手法,書法也不例外。但時至今日,一些冒牌“書法家”總用這四個字罵別人不懂書法,太可笑。

在不準別人變形之前,必須先指出你認為的、不可變的標準形,即每個字的原形。試問,你做得到嗎?單字的誇張變形,在追求個性書風中,也十分重要。相對於一個字的點畫來說,整體結構的變化才是根本的變化。

王鏞 倪雲林畫竹贈志學

用建築來比喻,使用同樣的樑柱磚瓦材料,但由於結構的不同,卻會造出風格樣式截然不同的兩座房屋。可以說,每一種書體的風格史,也是一部變形史。因為一件作品的整體審美追求變了,其個體——單字的結構也不得不變。這種可變可塑性,給書法創立新風格提供了無限的可能。

需要宣告的是,變形也有好壞之分。但變是必然的,不變是不行的,也是不可能的,除非是“響拓”或印刷品。好的單字變形,必須服從於通篇整體形式的需要。而整體形式,又必須服從於審美意境的追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