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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人影視”案、《三體》有聲讀物案入選上海版權十大典型案件

本文轉自:人民日報客戶端

巨雲鵬

記者從上海市人民檢察院獲悉,9月13日,上海市版權局與該院聯合召開2022年上海版權保護工作新聞釋出會。上海市版權局釋出了2021年度上海版權十大典型案件,上海市人民檢察院釋出了《上海版權檢察白皮書(2019-2021)》。

案情資訊顯示,綜合考慮本案的犯罪事實、性質、情節和對社會的危害程度,以及各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地位等因素,上海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判處主犯被告人梁某某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上海市楊浦區人民法院判處被告人王某某等14名從犯一年六個月至三年不等的有期徒刑,適用緩刑,並處罰金。一審判決後,十五名被告人均未提出上訴,案件均已生效。

同樣入選的《三體》有聲讀物著作權侵權糾紛案中,案情資訊顯示,2016年,原著作者劉慈欣與騰訊公司簽訂《獨家合作協議》及《授權書》,約定將《三體》授權給騰訊公司,授權性質為獨佔性授權,授權使用方式為將授權作品的錄製成音訊作品的權利獨佔性授予騰訊公司。而在被告荔支公司的www。lizhi。fm網頁及荔枝APP中搜索“三體”,存在數十個主播賬戶上傳的大量《三體》音訊,部分為全集音訊,播放量較大,荔支公司提供了部分上傳涉案作品主播的身份資訊。

一審法院認為,經《三體》作者劉慈欣授權,原告騰訊公司在授權範圍內享有《三體》音訊作品的獨佔性權利。被告荔支公司對於未能提供使用者有效身份資訊的主播,直接提供了該部分被控侵權音訊,構成直接侵權;對於已經提供使用者身份資訊的主播,被告荔支公司提供了資訊儲存空間的網路服務,在涉案權利作品具有較高知名度,平臺使用者上傳音訊作品侵權可能性較大的情況下,荔支公司沒有盡到應有的注意義務,且在接到原告發送的侵權通知後未能及時作出刪除、遮蔽侵權音訊或斷開連結等合理的反應,可認定被告荔支公司構成間接侵權。

一審法院判決被告荔支公司賠償原告騰訊公司經濟損失人民幣500萬元及為制止侵權行為所支付的合理開支人民幣17。1萬餘元,就著作權侵權行為在其官網首頁連續十五日刊登宣告,消除影響。一審判決後,被告荔支公司提出上訴,二審維持原判。

除該兩起案件外,上海版權十大典型案件還包括《熱血傳奇》遊戲私服侵犯著作權刑事案、排球賽事節目網路直播著作權侵權糾紛案、侵犯體育電視節目著作權行政處罰案、盲盒人偶形象侵犯著作權行政處罰案、“葫蘆娃”註冊商標侵犯在先著作權糾紛案、侵犯變形金剛系列玩具著作權刑事案、侵犯“小黃人”動畫形象著作權行政處罰案、“IF影響因子”資料庫著作權侵權糾紛案。

2021年度上海版權十大典型案件由市版權局組織評選,由市公安局、市檢察院、市高階法院、市文化和旅遊局執法總隊、上海海關、浦東新區智慧財產權局等單位推薦,經專家評選產生,共包括刑事案件3件、行政案件3件、民事案件4件。

《上海版權檢察白皮書(2019-2021)》顯示,2019至2021年,上海檢察機關受理侵犯著作權犯罪審查逮捕案件103件326人,批准逮捕81件216人;受理審查起訴案件93件291人,起訴84件227人。已判處侵犯著作權犯罪案件82件224人,其中判處拘役2人,有期徒刑三年以下137人,有期徒刑三年至七年(含三年)83人,宣告緩刑135人,適用禁止令3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