奧推網

選單
娛樂

北京四中院:刑事案件認罪認罰從寬制度適用率逐年上升

新京報訊(記者 左琳)12月17日,新京報記者從北京市第四中級人民法院(以下簡稱“北京四中院”)獲悉,近日,該院召開新聞通報會,梳理了該院刑事案件認罪認罰從寬制度適用的基本情況和主要特點,通報了辦理認罪認罰案件的主要做法和經驗,對充分發揮認罪認罰從寬制度最佳化司法資源配置、提高司法效率的重要作用開展了有益的探索。

近日,北京市第四中級人民法院召開新聞通報會,梳理了該院刑事案件認罪認罰從寬制度適用的基本情況。圖源:北京市第四中級人民法院

北京四中院副院長李迎新介紹,截至2022年6月30日,該院共適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審理刑事一審案件108件,案件適用率從2018年的62。86%增長至2021年的90。48%,總體呈現逐年上升態勢,大量積累了認罪認罰從寬制度的實踐應用經驗。

在適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的案件型別方面,以走私珍貴動物或動物製品、普通貨物物品、國家進出口貨物物品、毒品等走私類案件為主,佔比近91%。在刑罰方面,67。5%的被告人被判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緩刑及免於處罰。此外,有50%的認罪認罰案件能夠當庭宣判,而該類案件的上訴率僅有13。9%,明顯低於普通一審案件。

李迎新在通報會上表示,走私案件的認罪認罰從寬制度適用率較高存在多種因素。

一方面,走私案件多為海關監管現場查獲,被告人否認犯罪事實的餘地較小,被告人傾向於適用認罪認罰程式;另一方面,走私案件多為輕微刑事案件,被告人大多數是初犯偶犯,經過說服教育後認罪、悔罪比例相對較高。

此外,走私案件中走私普通貨物、物品犯罪的比例較高,在犯罪被查獲後,被告人多數能夠積極補繳稅款以彌補犯罪行為造成的損失,進而能夠適用認罪認罰制度。

近日,

北京市第四中級人民法院召開新聞通報會,梳理了該院刑事案件認罪認罰從寬制度適用的基本情況,該院副

院長李迎新發言。圖源:

北京市第四中級人民法院

據瞭解,北京四中院早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試點之初,即用不到2個月的時間審結了劉某某走私珍貴動物製品案,充分彰顯了認罪認罰從寬制度對司法效率的有效提升。在該案中,劉某某系某公司駐國外分支機構的員工,其以自留和贈送親友為目的,將價值人民幣36萬餘元的象牙製品走私入境,在接受傳喚後能自行到案並如實供述罪行,構成自首,且為初犯偶犯。後因劉某某認罪悔罪且自願簽署了認罪認罰具結書,法院對其適用了認罪認罰從寬制度。北京四中院在試點階段積累了不少經驗,為認罪認罰從寬制度正式實施奠定了堅實基礎。

近日,

北京市第四中級人民法院召開新聞通報會,梳理了該院刑事案件認罪認罰從寬制度適用的基本情況,該院

刑庭法官翟長璽

發言。圖源:

北京市第四中級人民法院

通報會上,北京四中院刑庭法官翟長璽還對該院辦理認罪認罰案件的主要做法和經驗進行了介紹。

他表示,北京四中院高度重視認罪認罰制度的實施,切實發揮其在司法體制改革中的重要作用,在程式上不斷完善具體流程設計,針對認罪認罰案件擬定了區別於常規案件的庭審方案、質證方式和裁判文書格式,並嚴格落實法律規定的釋明責任,保證被告人的知情權和自主選擇的權利,強化對刑事被告人的人權司法保護。對於部分在偵查或審查起訴階段未認罪、在審理階段才認罪認罰的被告人,北京四中院注重考察被告人認罪認罰意願的真實性和悔罪程度的大小,並將其作為裁量刑罰的重要參考因素,以使認罪認罰制度不違初衷、落到實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