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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生子繼承,遭遇法律空白

獨生子女的繼承訴訟遇到特殊的法律障礙,今後還有凸顯趨勢 。

劉先生今年 40 多歲,是家裡的獨生子,父親早在十幾年前就去世了,其名下的 3 萬餘股銀行股票由劉先生的母親郝老太太處理 。 最近郝老太太也病故了 。劉先生在處理母親後事之後,準備繼承遺產時,卻遇到了難以想象的困難 。 劉先生要求繼承股票,但股票交易所和銀行無法確認劉先生的繼承權,不予辦理 。 他只好到法院起訴,自己是獨生子,沒有其他同為繼承人的兄弟姐妹,父母又都去世了,他能起訴誰呢?

萬般無奈之下,劉先生只好對妻子起訴,要求法院判決其繼承股票和房產 。西城法院立案部門審查後認為,劉先生的妻子並不是繼承案件的適合被告 。 劉先生也撤回了起訴,另尋辦法 。法官告訴記者,如果繼承人是個獨生子女,又沒有其他法定繼承人的,而且不清楚父母的財產資訊,想透過訴訟途徑查明遺產,繼而繼承幾乎是不可能的 。打官司肯定要有原告、被告,如果獨生子女是唯一的第一順序法定繼承人,其提起訴訟可能根本沒有適合的被告,繼承人總不能自己和自己打官司,因此這種起訴法院無法受理 。

幸福遺囑解讀:少了一件麻煩事,多了 N件事麻煩

那些認為獨生子女家庭就不需要遺囑的人,該醒醒了!第一件麻煩事是,孩子的未來由誰負責?孤零零的一個孩子,如果還沒有成年,那麻煩事就來了 。 如果沒有遺囑,監護人可能遲遲確定不了,孩子無法獨立辦理繼承的事情,父母就算留下金山銀山,恐怕也只能看著,摸不著 。

第二件麻煩事是,父母的財產在哪裡?

如果父母去世前沒有說清楚,孩子很可能拿不到存摺或者不知道存摺密碼,去找哪家銀行都不知道,何況去取款呢?就算知道哪家銀行,人家銀行也有手續要求,想直接支取存款或者掛失?那是不可能的 。

第三件麻煩事是,誰來當被告?就像前面那位劉先生,獨苗一根,沒有遺囑辦不了公證,想去法院打官司連被告都找不到 。與多子女家庭相比,獨生子女家庭立遺吸的理由似乎少了一個,但殘酷的現實並不讓人覺得輕鬆 。 正是:少了一件麻煩事,多了 N 件事麻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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