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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貸斷供有多慘?絕對顛覆你的認知!

近看一套房,

遠看一臺收割機,

小夥伴們千萬不要強行買房,

否則,抵押貸款中斷後果相當嚴重。

不久前,一位網友分享了他痛苦的經歷。

二零一七年,

北京周邊河北燕郊花了426萬買了一套三房,

當時首付是128萬,

貸款298萬,

每月160800元。

過去四年,

全國許多地方的房價都在上漲,

但是燕郊呢,

但是很特別。

當年因北京限購,

北京的房價也上漲了,

但是北京人的收入跟不上,

於是啊,

當地也跟著限購。

因為情緒上漲,房價瞬間降溫。

四年過去了,

當初被網友426萬買的房子,

現在只值240萬,

他還欠銀行多少錢?

過去四年,

他還了80萬零六千的貸款,

但其中啊只有十幾萬本金,

其餘的都是利息。

也就是說,

他現在還欠銀行280萬,

房子只有240萬,

貸款還有280萬,

他一盤算,

那還不如不要房子了。

於是呢,

他斷供了房子。

七個月後,

他收到了法院的傳票和判決,

銀行起訴了他。

結局很明顯,

銀行贏了。

而這位網友落得什麼下場呢?

首先,首付和80萬的月供差不多是208萬。

其次,欠銀行的280萬必須一次性還清,

最後還多出十九萬罰息。

案件受理費,

律師,

訴訟費等,

失去妻子和士兵簡直就是折兵。

跪玩兒。

所以說啊,

小夥伴們,

如果還不起房貸,

不要隨便斷供,

因為我國的抵押貸款採用追索權制度,

你欠銀行的房貸不還,

如果房子不夠,

銀行可以強制執行你的其他財產,

比如存款,

其次,

你也會被列入老賴名單,

不能坐高鐵,

買能買車買房,

不能住正規酒店,

孩子不能上高收費的私立學校等等。

有人可能會問?

2007年次貸危機時,

美國發生了大面積房貸中斷事件,

他們不怕銀行追究責任嗎?

朋友們呢?

不要生搬硬套。

美國不同,

實行無追索權制度,

也就是說,如果買家還沒有拿到房貸,

最終的結果是房子歸銀行,

不再追究購房者的其他責任。

所以啊,

一旦房子的價值不足以貸款,

銀行必須賠錢。

正是這種制度,

導致當年次貸危機。

所以從根本上說,

我國的追索權制度,

只是為了杜絕大家一窩蜂的期待,

系統性金融風險。

以前我們有很多人透過買房發達,

房子的原因很大,

他帶槓桿,

三十萬資金買了一百萬的房子,

房價上漲10%,

相當於你原來的30萬漲到了40萬,

實際漲幅為33%,

非常可觀。

但上漲時帶槓桿,

跌的時候也有槓桿,

所以啊,

買房一定要量力而行,

畢竟,沒有人能保證房價會上漲。

如果你真的想買,記住三個要素。

位置位置,

地理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