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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K金箔”真的能吃?餐飲界“貴氣”吃法不僅是智商稅還違法!

“現場烤制的M9和牛、鵝肝配魚子醬加食用金箔,都是限量的,每人一份,大概也是最高標準的套餐才有,拍照很壕……”這是延安路一家餐廳以“食用金箔”為噱頭的宣傳推廣。

去年12月,杭州市上城區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對這家餐廳突擊檢查。執法人員在檢查時發現,這家餐廳在炙燒和牛手卷、焦糖鵝肝、巧克力布朗尼、極牛寶盒等4種菜的表面,直接使用了裝飾金箔進行點綴。

在餐廳後廚,執法人員發現了8瓶裝飾金箔。這些金箔是去年7月購入,產品標籤上無產品配料表、營養成分表、產品生產標準、生產者、生產時間、生產許可證編號等資訊。

這些裝飾金箔較為輕薄、極易破碎,所以不少消費者食用時,很難將其與菜品分離,只能一起食用。

店家聲稱這些金箔都是“食用金箔”,但餐廳無法提供相關證明。

執法人員認為,這家餐廳新增的“食用金箔”為三無產品,我國《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目錄》的“食品新增劑質量規格及相關標準”一欄,沒有“金箔”或者“金”的資訊。因此,餐廳銷售使用金箔裝飾點綴菜品的行為,涉嫌違反《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構成生產經營用非食品原料生產的食品的違法行為。

上城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對餐廳經營者作出罰款10萬元的行政處罰決定。

去年8月17日,上城區四季青市場監管所收到消費者投訴舉報,趕往一家餐廳現場檢查,發現在選單上有“999金箔雪花牛排”的菜品,單價680元,同時在製作臺查到一瓶已開封使用的“裝飾金箔”。經營者用這種“裝飾金箔”作為原料,製作“999金箔雪花牛排”在店內銷售。

市場監管部門對這家餐廳經營者作出共計150280元的處罰。

一些店家已下架產品

杭州有店家還在悄悄使用

“倒料之後,攪拌均勻,每一口蟹黃面旁邊還貼心地配了湯和紅姜解膩,有幾粒金光閃閃的金箔,讓人看了都捨不得把它吃掉,將溫泉蛋倒入碗裡和拉麵攪拌均勻,令人回味無窮,無比滿足,不愧是專業做日式拉麵的。不要299,不要199,不要99,只要78元。快來吃它……”這是某點評網站上,顧客對杭州東站一家餐飲店新增金箔食品的點評。

記者發現,這家餐飲店的蟹黃金箔拉麵被店家宣稱為:“杭州首家,金燦燦超富貴。金燦燦的金箔,是食品級的,直接入口很安全的。”

記者聯絡這家餐廳,工作人員說:“這道面已經下架了,因為沒料了,料要從總部拿的。”

餘杭區一家餐飲店的金槍魚刺身也添加了金箔。有顧客評論說:“金槍魚刺身還是挺新鮮的,入口即化的感覺,上面還貼了金箔,瞬間高大上了有木有……”

這家餐廳工作人員告訴記者:“這是過去的菜品,金箔我們現在已經不用了。”

江乾區新風路有一家料理店,有粉絲這樣評論:“有一個金箔魚子醬純生蠔,有點點腥,但是很好……”

記者聯絡了這家餐廳:“金箔魚子醬純生蠔這道菜還有沒有?是不是真撒了金箔?”

工作人員說要問問後廚,一分鐘後答覆:“今天還有四個魚子醬純生蠔,撒一層金箔,很安全的,請放心食用。”

多地出手嚴打“食金之風”

檢查時有顧客正享用“金箔刺身”

今年1月29日,市場監管總局、國家衛生健康委、海關總署聯合印發《關於依法查處生產經營含金銀箔粉食品違法行為的通知》(國市監食生髮〔2022〕18號),要求嚴厲打擊生產經營含金銀箔粉食品、虛假宣傳金銀箔粉可食用、進口含金銀箔粉食品等違法違規行為。

市場監管部門有關人士告訴記者:“事實上,這種為食品新增金箔的行為,在這次三部門通知出臺之前,也是不允許的。

“按照《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新增劑使用標準》,食品新增劑定義為:為改善食品品質和色、香、味以及為防腐、保鮮和加工工藝的需要而加入食品中的人工合成或者天然物質。金銀箔粉不在我國規定的可以使用的食品新增劑範圍內。

“而使用非食品原料生產食品,或在食品中新增食品新增劑以外的化學物質和其他可能危害人體健康的物質,都是違法行為。”

去年8月12日,上海長寧區市場監管局對轄區某餐飲企業檢查時,現場在廚房生食操作吧檯上查見一瓶已開封、處於使用中的金箔。

據調查,經營者網購了2瓶金箔,從2021年6月2日起,將金箔作為食品原料,新增、使用在生產菜品“炙烤和牛壽司”中,銷售新增金箔的炙烤和牛壽司多達122份。為此,上海長寧區市場監管局對經營者作出行政處罰。

今年2月22日,廈門市思明區篔簹市場監管所執法人員對一家高檔西餐廳突擊檢查,在餐廳後廚發現一瓶裝有少量金色粉末的塑膠瓶,其英文標識含有“gold(金)”,但在其用法中,已註明“裝飾用不可食用”。據調查,該金箔粉被用在一道“香煎鵝肝”上。

2月17日,嘉興桐鄉市場監管部門在某烘焙店發現:一個8寸高的蛋糕表面撒有金箔,在蛋糕製作間發現一個已開封使用過的標籤為“裝飾金箔”的材料瓶。監管部門以涉嫌使用非食品原料生產食品對這家店立案查處。

2月18日,舟山市市監局定海區分局查處了2家烘焙店,經營者在製作裱花蛋糕時,添加了金銀箔粉。

2月20日,溫州鹿城區市監局在一家日料餐廳檢查發現,經營者在“金槍魚中腹刺身”“抹茶金箔布丁”兩道菜品中,新增金箔並銷售,其選單、門口海報中,均有金箔菜品的資訊。

執法隊員檢查時發現,有顧客正津津有味地享用含金箔的“金槍魚中腹刺身”。

市場監管部門提醒——

在我國,金箔和黃金並未被列為食品新增劑,屬於非食品原料。消費者食用含金箔的菜品,可能會對身體產生不良影響。商家將裝飾金箔用於菜品點綴,且誤導消費者可以食用的行為,構成違法。

食品安全無小事,如發現生產經營含金銀箔粉食品等違法違規行為,請及時撥打12315投訴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