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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潘石屹身上,我明白了商人和企業家的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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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東北到山東

這些年對潘石屹和SOHO的關注,人們收穫不小——我的感覺是:起碼分清了什麼是商人,什麼是企業家。

對這個問題的認識涵蓋了中國三十多年的市場經濟發展的歷史。

起初,我們把幾乎所有老闆都稱作企業家,這裡不乏討好的意思,不乏羨慕的意思。市場經濟下,我們習慣於送給商人們更多的榮耀。

在很長的時間裡,我們把商人和企業家混為一談。

那麼,究竟什麼是企業?

看看權威的說法:德魯克的思想——企業是社會的器官,為社會的目的而存在,為社會解決問題。顯然,無論國營還是私營,都離不開社會,要為社會服務。

還有,什麼是企業家?我們有請另一位大師熊彼得來解釋,因為“企業家”這個詞,是他定義的。這是百年前的大師。1912年,他在《經濟發展理論》中提出了“創新”和“企業家”兩個詞。

簡單地說,他認為:企業家=創新

他認為:經濟本身並不會發展!促進經濟發展的能量就是創新。

他認為:企業家不是一個身份,企業家不是一個階層!而是一種創新的狀態。總經理、董事長不一定是企業家,只是一個管理者,只有當他在創新的時候,他才是企業家。

接著說,他筆下的創新又是指什麼?

熊彼得定義了五種創新:

1、採用一種新的產品——也就是消費者還不熟悉的產品——或一種產品的一種新的特性。

2、採用一種新的生產方法。

3、開闢一個新的市場,也就是有關國家的某一製造部門以前不曾進入的市場,這個市場以前可能存在也可能不存在。

4、獲得原材料或半製成品的一種新的供應來源,同樣不論這種供應來源是經已存在的,還是第一次創造出來的。

5、實現一種工業的新的組織,比如造成一種壟斷地位,或打破一種壟斷地位。

這是百年前的理論了,現在,企業家的概念除了“與時俱進,創新發展”之外,更多地增添了社會價值和社會責任,企業家精神裡也涵括了格局、境界和憂患意識……

顯然,現在看來,潘石屹就是個商人,而任正非則是個企業家。

釐清商人和企業家的不同,表明人們在經濟社會中的認識大大地邁進了一步。

SOHO中國曾經也是中國房地產行業排名前列的企業,SOHO中國創始人潘石屹名聲也曾如日中天。不過,這幾年,SOHO中國在中國房地產行業的地位江河日下,與萬科、恆大、碧桂園等大型房地產商已經相去甚遠。

從企業繁發展的基本條件來看,潘某和SOHO都不具備創新能力,正如外界評價李嘉誠說的那樣:一個守財奴思維下成長起來的食利者,沒有創新,沒有帶領科技發展,有的僅僅是公攤面積的發明,還有收租。拿著中國發展紅利,卻看空中國,殊不知是時代成就了他們,不是他們成就了時代。

顯然,潘石屹也是如此。

進一步說,他們都對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沒起任何作用,遠不如曹德旺,所以,都是商人,而不是企業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