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奴隸社會是怎麼消失的?北方的遊牧民族一直保留著奴役奴隸的傳統!

自從奴隸社會過渡到封建社會之後,奴隸這個詞就漸漸淡出了人們的視線。不過,奴隸這個群體其實並沒有消失,只是從一個龐大的群體,變成了一個較小的、特定的群體。在封建社會早期,最常見的奴隸就是戰爭俘虜,比如秦始皇統一六國後,強行奴役大批戰俘去修建驪山墓、阿房宮等工程。但隨著社會的發展,文明的進步,後來的中原王朝大規模奴役奴隸的現象就幾乎消失了,但北方的遊牧民族卻一直保留著奴役奴隸的傳統。

清朝的統治者源於東北的建州女真。當時東北地區有許多大大小小的部落,各部落之間經常相互征戰。戰敗的一方或是被吸收合併到戰勝方的部落,或是成為戰勝方的奴隸。

清太祖努爾哈赤建立了八旗制度後,同時還誕生了一個特殊群體:包衣。包衣的意思就是家奴,他們的人身為八旗貴族所有,終身都得為八旗貴族提供家務和生產勞動。而且只要成為了包衣,那就世代為奴,子子孫孫都是貴族的奴隸。值得一提的是,雖然包衣的身份聽上去很慘,但實際上卻並非如此。他們的奴隸身份只是相對於自己的主子而言,如果主子身份顯赫,包衣奴才也可以狐假虎威,作威作福。

清朝定鼎中原之後,全盤接受了更為先進的中原文化,所以強行奴役戰俘成為奴隸的做法也就過時了。不過,還有一種人會被作為奴隸,那就是重刑犯。

我們在看關於清朝時期電視劇的時候,經常會聽到一句臺詞:“發配寧古塔,與披甲人為奴”。顧名思義,“與披甲人為奴”,自然就是給披甲人做奴隸了。披甲人是一種幫助清王朝鎮守邊疆的軍人,但他們的社會地位要低於普通的八旗兵,所以給披甲人做奴隸,那地位自然就是非常低賤了。

“與披甲人為奴”的懲罰有雙重目的:一是懲治罪犯;二是給披甲人發放“福利”。畢竟在邊疆苦寒之地,如果有奴隸能供他們驅使,能很大程度上解決這些披甲人的生活問題。其中最受歡迎的自然是女性奴隸,這個不需多說大家也能明白。當然,“與披甲人為奴”的奴隸只是更重的刑罰,稍微輕微些的會被賞賜給東北的八旗旗人做奴隸。

按理說,皇帝賞賜奴隸,家裡多了個可以任意驅使的“工具”,作為奴隸主的旗人和披甲人應該會很高興。可事實上,這些奴隸主卻並非都樂於獲得這樣的賞賜,有時候皇帝的這份御賜“福利”甚至讓他們欲哭無淚。說到原因還挺令人尷尬的,因為這些奴隸主太窮了!

上文中已經提到過,披甲人社會地位並不高,所以普遍都比較窮。而東北的旗人雖然要比披甲人強一點,但除了高層旗人外,大部分生活也不寬裕。皇帝賞賜奴隸,雖然可以任意驅使,但奴隸也是人,也得吃飯。對於富有的家庭來說,多了個奴隸幹活自然是好事,可對於一些本身就在溫飽線上掙扎的旗人和披甲人來說,奴隸就不是他們的“工具”,而是他們的負擔了。

因此,迅速釋放奴隸就符合奴隸主和奴隸共同的利益。一些奴隸會花錢給自己“贖身”。另一些奴隸沒錢,但奴隸主也無力負擔的,就乾脆被直接釋放掉了。這樣一來又造成了新的問題,這些奴隸本身就是重刑犯,其中有相當一部分是亡命之徒。他們被釋放後雖然獲得了人身自由,但在法律關係上依舊是罪犯,讓他們重新過上正常人的生活那是不可能了。所以,許多被釋放的奴隸在東北各地流竄,成了非法流民。他們在大清王朝的“龍興之地”從事政府禁止的偷獵、挖人參、採金礦,有些則直接當起了土匪。這些人給東北地區的治安帶來了嚴重的問題,所以到了清末民初的時候,東北地區匪患特別嚴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