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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最奇葩的一起合夥害女案,法官竟然這樣判案,讓人大跌眼鏡

在清代道光年間,發生過一起眾親人合夥害女的清版“湯蘭蘭案”,那麼清代的法官是如何破獲審判這個一波三折加奇特無比的合夥害女案呢?《大清王朝奇案冤案揭秘》記載了這起駭人聽聞的案件。

大宅門含淚託孤

那時,福建省光澤縣一座深宅大院中,住看李氏兄弟三人。大院分為東西兩宅,中間有一塊空坪相隔。老大李貴渠、老二李貴沿和母親老官氏住在西宅,老三李貴璜與大哥不和,獨家住在東宅。空坪南面是一座荒置不用的藏書樓。

李貴渠、李貴沿二兄弟都是有家室的人,行為卻不正,經常尋花問柳。他們家附近,有個寡婦謝吳氏,帶著一個女兒經營一家客店。道光五年(1825年),他們將謝氏的女兒勾搭到手,惹得四鄰皆知。

尤其是李貴沿本有一妻一妾,只生得一個女兒。妻子鄧氏去世,留下女兒,乳名得姑。他自從暗戀上謝吳氏的女兒後,神魂顛倒。不久,託人從中撮合,也不經過媒人,也不立婚書,就把謝氏娶回了家中,做了填房,並嚴加管束,不許她再與李貴渠往來。謝氏當上了“二奶奶”後志得意滿,耀武揚威,她經常無故責罵毆打李貴沿的妾黃氏,並企圖欺虐李得姑。得姑自幼性情孤傲,從心裡瞧不起父親和那個繼母的所作所為,經常奚落他們,弄得謝氏也無計可施。

道光十二年正月,李貴沿一病不起。他自知不久於人世,俗話說:人之將死其言也善。李貴沿不禁萌發父女之情,想到自己死後女兒得姑難免受欺,便潸然淚下,掙扎起精神來,為女兒籌劃出嫁事情。李得姑自幼許配黃家為妻,黃家送來聘禮九十六元。李貴沿將這筆錢交給得姑舅父鄧詩觀儲存,放債生息;又當著家人之面,把十四畝田地指撥給得姑,講明連同鄧氏遺留的衣服首飾,作為女兒的陪嫁妝奩。他素知大哥李貴渠陰險狡詐,不可信賴,於是將女兒婚嫁之事委託三弟李貴璜辦理,並當眾宣告把李貴璜的第三子李淙權收為繼嗣,承受家業。一切安排就緒,李貴沿嚥下了最後一口氣。

李貴渠是個捐納貢生,不僅行為放蕩,而且貪財好利。他見二弟已死,就絞盡腦汁,圖謀侵奪其所有遺產。

逞野心覬覦遺產

李貴沿死後,因喪葬開支巨大,李貴璜徵得侄女同意,將李貴沿前妻鄧氏的部分首飾典當了三十千文。李貴渠知道這批首飾價值昂貴,便從李得姑手中騙出當票,擅自贖出,企圖變賣。李得姑獲悉,堅決不答應,就向叔父李貴璜哭訴。李貴璜氣忿不已,讓謝氏拿出贖價,從大哥那裡索回首飾,自己代為保管。李貴渠一計不成,又施一計,藉口為李得姑籌辦婚事,將她名下的田地賣掉,得款一百四十千文,九十千文交給李貴璜,其餘的五十千文佔為己有。李得姑聽說,又哭又鬧,弄得李貴渠聲名狼藉。伯父與侄女從此結下了不解之冤。

謝氏嫁到李家之前,除了與李貴渠兄弟勾搭外,還與表兄謝才厚通姦。丈夫一死,她乘機與表兄重敘舊好。十月間,兩人正在奸宿,被人發覺,謝才厚狼狽逃跑。李貴璜聽說後,當面將謝氏臭罵一頓,宣告再不過問其家事。李得姑也覺臉上無光,便到東宅與嬸母小官氏同住,只是白天到謝氏房中吃飯。而謝氏轉過來去依靠了李貴渠。

李貴渠佔有了謝氏,心中樂開了花,慫恿她拋棄李貴璜之子李淙權,把自己的兒子李熊收為嗣子,謝氏承口答應。李得姑聽到此事,急忙去告告知李貴璜。李貴璜大怒,聚集族人,重申李貴沿遺囑,揚言要告官評斷。李貴渠見勢不妙,忙叫謝氏出面平息眾怒,不再重新立嗣。另一面,卻叫李熊在謝氏家中掌管田租賬目,並乘機弄虛作假,侵佔弟弟的家業,暗中變賣了不少土地,謝氏卻不管不問。

李貴渠和謝氏胡作非為,黃氏一清二楚,但礙於自己是偏房,隱忍不言。李得姑雖不知底細,但也有所覺察,多次懇求叔父李貴璜告官將謝氏趕出家門。李貴璜不願家醜外揚,始終沒有答應。

怕洩露觸動殺機

道光十三年七月,李貴璜與黃家商定,將李得姑婚期定在九月初三。然後,忙著張羅嫁妝。按當地風俗,姑娘出嫁前十天,必須在近房族親陪同下前往宗祠祭告祖宗。七月底的一天,李得姑路過謝氏房外,見謝氏與李貴渠並肩坐在床上談笑打鬧,十分惱怒,便快步走進庶母黃氏房中,把所見所聞敘述一遍,對黃氏說:“我曾懇求過叔父,讓他出頭告官,將謝氏休棄;叔父礙於伯父顏面,不肯答應。現在我已忍無可忍。等到祭告祖宗時,一定向眾族親鳴告,懲治這兩個敗類!”黃氏勸道:“家醜不可外揚,況且你就要成親,離開這個是非之地,何必自尋煩惱?一切要謹慎從事,三思而行。”

她們在房裡說話,沒料到隔牆有耳,恰巧這時李熊打門口經過,將她們的話全部聽去,於是立即告訴他父親李貴渠。李貴渠聽罷,既怪李得姑屢次相犯,又怕當著親族揭他出醜露乖,身敗名裂。新仇舊恨湧上心頭,頓時起了殺人滅口的念頭。於是同謝氏商議,謝氏早與李得姑不和,當即表示支援。李貴渠找來自己家的幫工族侄李藹得和李方仔,請他們幫忙,並答應事成之後每人給銀錢三十千文。兩人素知李貴渠心黑手狠,現在又有利可圖,就滿口答應。

不久,李得姑的祖母老官氏染病在床,白天由李藹得的妹妹李細妹在旁侍候;晚上由各房媳婦、姑娘輪流伴夜。八月初六,輪到李貴璜之妻小官氏伴宿。小官氏走出大門遇見李得姑,便交待說李貴璜身體不適,她半夜要回家探看,讓李得姑告訴婢女冬梅不要閂門,李得姑照辦。

她倆這番對話被李貴渠聽到。他想東宅不關門,正是作案的好時機。於是立即把謝氏、李熊、李藹得、李方仔叫到李熊房中,精心密謀策劃。

他們反覆商量,認為藏書樓地方偏僻,而且房屋隱蔽,正是下手的好地方。又因為不放心黃氏,就讓李熊通知她與小官氏共同去老官氏房中伴夜。隨後商定:先由謝氏出面,謊稱老官氏病危,讓李細妹把李得姑騙出房門,喚叫時聲音要小,以免驚動別人……

眾人正在交頭接耳,不防大門突然被推開,闖進一個人來。李貴渠嚇了一跳,按定驚魂一看,原來是自己的大兒子李大雅。這李大雅老實呆笨,缺少心計,嘴巴不緊,李貴渠不喜歡他。他是見李熊房中燈火明亮,人影晃動,好奇想看個究竟才闖進來的。李貴渠把他一頓臭罵趕了出去。之後,他拿出一把殺豬尖刀交給李藹得、取出一床棉絮,交給李方仔,讓李熊手持蠟燭,在三更時分潛入藏書樓。

齊動手眾親害女

謝氏按照既定方案,將李細妹從床上喊起,謊稱老官氏病重,讓她悄悄喊出李得姑。李細妹不知就裡,急忙前去東宅呼喚李得姑。因她是老官氏身邊的人,李得姑信以為真,慌忙穿衣起來。李細妹在先,李得姑在後二人一同奔西宅。走到空坪初,突然,黑暗中竄出一條人影,從後面將李得姑猛地抱起。李得姑驚叫一聲,就被用布帶勒緊了喉嚨。李細妹聽到喊聲,急忙轉身,也被一個人捂住了嘴巴。定睛一看,是自己的哥哥李藹得。李藹得喝令李細妹不準聲張,趕快回房睡覺。李細妹戰戰兢兢、飛快跑回。

李得姑不能出聲,兩手亂抓,雙腳亂跳,拼命掙扎。李貴渠、李藹得、李方仔三人,七手八腳將她拖到藏書樓。李熊畢竟年輕,哪見過這場面,嚇得呆住了。李貴渠喝他一聲,他才如夢初醒,踉踉蹌蹌跟隨進了藏書樓。

幾個人把李得姑按倒在事先鋪好的棉絮上。這時,謝氏也趕到樓中。於是,謝氏和李熊抓住李得姑雙手,李藹得按住兩腳,李貴渠和李方仔一邊一個,緊拉纏在李得姑脖子上的布帶。由於布帶太寬,李得姑喉間仍然發出聲響。李貴渠便讓李藹得動刀。李藹得先將李得姑布衫鈕釦解開,露出胸腹,取出殺豬尖刀,對準心臟,狠命戳下一刀。李得姑血如泉湧,頓時喪命。

設計謀一箭雙鵰

這時,李藹得拔出兇刀,用棉絮擦抹乾淨,問李貴渠屍體怎麼處置。

李貴渠略一盤算,生出了一條一箭雙鵰的毒計。他知道家中有一把公用的尖刀,平時儲存在李得姑那裡,不久前李得姑還磨了磨,用它刮洗箱櫃。他派李方仔偷偷潛入李得姑住房,把這刀拿來,插入屍身。插入時手忙腳亂,偏了位置,與原刀痕上下不一,他們也沒有在意。然後,他命眾人輕手輕腳將屍體抬到李貴璜房前的簷下,把李得姑胳膊彎在胸部,裝作自殺模樣,企圖嫁禍於李貴璜。

李貴渠看似佈置得有條不紊,但畢竟心中慌亂,李得姑腳上的一隻鞋子脫落了,他們都未察覺。之後,他們又返回藏書樓,把血跡清理乾淨,用棉絮將兇刀包好,外面用那條布帶捆上,又繫上石塊,丟入後門外的深水潭中。一切安置完畢,各自回房睡覺。

李細妹跑回房中,心驚膽戰,哪敢睡覺。黃氏從老官氏房出來時,見李細妹痴痴呆呆,對燈獨坐,問她為什麼還不休息,李細妹遮遮掩掩,黃氏竟然沒在意。謝氏找到李細妹,再三叮囑她不要多管閒事。李細妹知道事有蹺蹊,但牽涉自己哥哥,也不敢再問。第二天,她被李藹得送回孃家,不久就被嫁了出去。

第二天清晨,李貴璜家的婢女冬梅開啟房門,一眼瞥見李得姑的屍體,嚇得骨軟筋酥,飛報主人。李貴璜正病在床上,急忙掙扎起來,出門察看。

在冬梅的呼喚下,東宅院內人丁齊集,李貴渠等也混雜其中。李貴璜詳細察看李得姑屍身,見身下無血,加上門未上閂,當場斷言:這是有人在別處殺死李得姑,移屍陷害。李貴渠聽說,暗自叫苦,又發現李得姑腳上只有一隻鞋子,更加慌張。趕忙拉出李方仔,暗中趕到藏書樓,在門旁找到遺落的鞋子,交給謝氏。謝氏乘人亂之機,將這隻鞋丟入李得姑臥房。為避免走漏風聲,李貴渠又把李大雅鎖在家中,不許他出頭露面。

李貴璜命人往報地保,鳴官請驗。李貴渠知事有破綻,把李藹得等叫到一旁,又密謀脫身之計……

混攪局釀成冤案

李方仔有個表兄名叫官鵬,是光澤縣的訟師,專以包攬詞訟,敲詐勒索為業。李貴渠叫李方仔將他邀來密商。兩人交頭接耳一番,一同來到屍場。官鵬指手劃腳,揚言李得姑屍體僅有一處刀痕,且刀未拔出,顯然為自殺。李貴渠連忙從中附和,兩人你一言我一語,蠱惑人心,弄清得李貴璜也無以答對,不辨真偽。

縣裡接到報案後,知縣張夢蘭率領仵作、吏役到李家勘驗。李貴渠以死者親屬身分前後張羅,敘說侄女自尋短見,家門不幸;官鵬在旁附合幫腔。仵作朱吉本來就不熟練,聽了兩人話語又先入為主,認定李得姑是被一刀戳死,將頸部勒痕認作屍體的自然變化。

張夢蘭初踏仕途,缺乏經驗,聽了朱吉彙報,深信不疑。正欲具結,刑書高洸在旁阻止。高洸是辦案老手,對李貴渠等人的言行十分懷疑,俯身細看屍體,斷定胸部傷痕是兩刀相接,絕非一刀所致,於是回覆知縣,改過屍格。他回頭看看李貴渠,李貴渠面紅耳赤。

張知縣回到縣衙,傳訊死者親屬、人證。因婢女冬梅與李得姑隔房睡覺,於是對她詳加盤問。冬梅是個年僅十四歲的少女,一上堂便瑟瑟發抖,在知縣追逼之下,她想起李熊、謝氏平時常與李得姑吵架,李得姑即將出嫁,謝氏也不管籌備嫁妝,便亂供:李得姑向李熊索要財產互相爭吵,被繼母謝氏用刀戳死。

冬梅信口胡說,謝氏賊人膽虛。她不敢多加辯白,也含混供認殺人。但又不願一人承擔,就誣陷素有隔閡的黃氏,說有黃氏相幫殺人。張夢蘭立即刑訊黃氏。黃氏被謝氏咬住,力辯無效,無可奈何,蒙冤畫供。

好大膽串通翻供

李貴渠原想造成李得姑自殺的假象,沒料到縣官問成故意殺人案。他怕謝氏供出實情,自投法網,便積極策劃翻案。李得姑究竟一傷還是兩傷,是案件中的一個關鍵,張知縣卻並未深追。李貴渠為埋下翻案伏筆,便請官鵬用重金賄賂高洸,讓他把屍格中的兩傷改為一傷。高洸知道此案大有文章,早就想敲筆竹槓,現在事主送錢上門,便欣然笑納答應改填後歸案上報。

奸詐狡猾的李貴渠知道,張知縣審定謝氏、黃氏合謀殺人,證據不足,矛盾百出,有隙可乘。他與官鵬反覆計議,買通獄吏,親自到監中教唆謝、黃二氏翻案,並威脅利誘,讓冬梅改變供詞,堅稱出事當晚她關好了大門,其餘一概不知。

一切安排就緒,李貴渠託官鵬寫具狀詞,多次到邵武府控告張夢蘭審案不實,力辯李得姑確為自殺。邵武府提審人犯,謝、黃二人雙雙翻供。府中正準備讓張夢蘭參與會審時,李貴渠又到福建臬司衙門告了一狀,指控光澤縣知縣動用非刑,逼迫偽供,故入人命,荼毒百姓。

福建臬司將一干犯證提到省城,逐一研訊。公堂之上,謝氏、黃氏哭喊冤枉,冬梅也全部推翻原供。主審官質問張夢蘭,他說驗屍時查明兩處刀痕,顯然兇殺。查閱案卷,屍格上卻填明一傷。疑義重重,臬司將原審推翻,報福建巡撫魏元烺、閩浙總督程祖洛。

督、撫二人依據清朝定製,不敢拖延隱瞞人命重案,立即轉奏朝廷。道光覽奏後,降旨將張夢蘭先行革職,命總督、巡撫親自審理,務必查明真情。

驚天案水落石出

程祖洛和魏元烺遵旨辦案,他們分析了原案卷宗,一致認為:斷定李得姑自殺還是他殺,關鍵有二:一是東宅大門當夜究竟閂死還是未關,二是李得姑傷痕是一處還是兩處;如為他殺,必須查明嫌疑者與死者的關係,有無殺人動機。要查清上述各點,最重要的人證應是冬梅。據此,立傳冬梅審訊。升堂一看,冬梅年幼無知,言語含糊,一經恐嚇,又信口亂供,費了九牛二虎之力,竟一無所獲。

審訊無法突破,他們改變方略,派出得力捕役,喬裝打扮,前往光澤縣密訪。透過密訪偵悉:謝氏行為不端,一向淫亂,與李得姑積怨很深;黃氏與謝氏表面相安,實際上隔閡也深,而黃氏卻與李得姑關係親密,無話不談。發案後李貴渠行蹤詭密,疑點很多,李藹得和李方仔逃之夭夭,拒不歸案;李大雅則被禁錮在家……

依據新的線索,督、撫又增傳新的證人,隔離審訊。李藹得到案後,仍然咬定李得姑生前曾磨過尖刀,確為自殺。小官氏則堅稱當夜院門未關,李得姑磨刀是為了刮洗箱籠。李大雅當堂供明在李熊房內發現眾人計議及被喝罵鎖禁的情況。

再訊問黃氏,她供出李細妹當夜神色可疑,第二天被送回孃家,不久即出嫁的情況。立即捉拿李細妹追問,她供述了謝氏謊稱老官氏病重叫她喚出李得姑,空草坪上李貴渠等暗中劫持等關鍵線索,案情趨於明晰。

為了確認屍體傷痕,督、撫又嚴訊光澤縣刑書高洸。高洸一見苗頭不對,立即把李貴渠行賄、官鵬出謀、改寫屍格等全盤托出。為此,決定開棺重驗李得姑屍身。經過仔細勘察,心坎、肚腹兩處刀痕清晰可見,而且能夠辨識一刀為生前所戳,一刀為死後插入,另外,頸部也有明顯勒痕。

證據確鑿,李方仔等人這才供認了作案全部經過,李貴渠知道罪行無法掩飾,於是畏罪自殺。

一起眾親人合謀害女的謀殺案件終於查明。依據《大清律例》,首犯李貴渠已死不議;主犯李熊是死者堂弟,處以斬刑,立即執行;主犯李藹得、李方仔是死者族兄,尊長殺卑幼從輕發落,只處絞監侯。謝氏並不是李貴沿“明媒正娶”,不承認她與李得姑有母女關係,依常人論罪,處絞監侯。其他人犯各擔罪責,分別處流、徒杖刑。

作者:劉永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