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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玉環前妻在媒體面前是不是表現的太過分了是做作嗎!

她當年改嫁張玉環不同意簽字,她又去找張玉環哥哥幫忙說服,儘管她情非得已,事後人家都必須理解,在情感上卻也是背叛和出賣了她和張玉環的感情。她自己還說“我走了,家沒了”想想張玉環獄中的感受吧,該有多麼絕望痛苦。如今人翻案回來了,如果真的愛不該對這份愛有愧疚嗎?跳出來道苦邀功表現比誰都有人性光芒,絲毫無愧疚之意。再說她為張做什麼了?不就是張出事了兩個孩子盡些撫養義務,她作為母親應該的對吧,再說孩子主要撫養義務不是她盡的。難道正常人遇這樣事可以一走了之不管不問自己的孩子嗎?這樣是犯遺棄罪,難道不犯罪就高尚嗎?

不要見不得別人好,挖空心思挑別人刺。。作為宋小女:絕對算得上傳說婦女中的優秀女人,首先,忠心於丈夫和丈夫家庭,至於改嫁或者說多久沒去探監等,都與現實:困境有關。我可以說要有很多女人早就消失得無影無宗{,失去聯絡了。宋小女再婚在福建、活人需要生活:經濟和時間:家務。能允許一個人輕易來回走一敞的嗎?你沒設身處地作想,總是亂扣屎盤子。我覺得張玉環攤上宋小女是他一生的福星。

因為你的理念與我基本一致,觀點看法基本相同,我關注你。好戲在後面,讓他們繼續演戲,演戲太多,證據就出來了,或者內部分錢不公,也可能要內亂,逗出實情。或者得意忘形,說出真相,法網恢恢,疏而不漏。惡有惡報,善有善報。

雖然很想相信她們是無辜的,但就是不知道為啥就是很怪,特別是女的眼神表情很誇張,之前看到有人評論被說是鍵盤俠,想想許國利一案,真的細思極恐,希望最後能找到真兇。

最玄乎的就是此案一年後又在案發地發生了一起死者弟弟溺亡的事情。應可大膽推斷,此案是張玉環與宋小女共同作案。宋小女為了救張玉環,想出一條惡計就是再把鄰家一小孩溺死。轉移警方視聽,使辦案人員錯認為殺小孩的兇手又出現了真正凶手並未抓到,從而為張玉環洗脫罪責。

我們所有的人並不比自私的人更無私,即使我們比她無私,我們也有自私的一面,這就好比是一個偷了一塊錢的人,在譴責偷了一萬塊的人,我告訴你我們所有人在道德面前都是賊,無非是有的人做的過分,有的人懂得隱藏自己的自私而已,你罵宋小女假,那你又有多麼真呢?你敢說你是純潔無暇的人嗎?你偷了一塊錢,是賊。宋小女偷了一萬塊錢也是賊,大家都是賊,就誰也別笑話誰了。

我覺得沒啥呀! 1。子宮癌與子宮瘤,惡性叫癌,良性叫瘤。沒錯。 2。宋小女有哭有笑也正常,畢竟大悲大喜嘛! 3。要抱抱,很正常。畢竟夫妻一場,兩個孩子,他們是有感情的,一切不可能回到從前,但感情還是有的,而且因為此冤案他們是共同的受害者,現在平反了,擁抱一下,釋放一下多年的遺憾。對過去一切有個了結。沒有不妥。

拿關鍵點說話: 1。20多歲的女子,丈夫被判死緩,還扶養兩個未成年的孩子,萬般無奈之下選擇改嫁,無可非議; 2。宋小女已經明確表示不會離開現任老公; 3。選擇改嫁,是帶著兩個孩子改嫁的,沒有拋棄她和張玉環的親生骨肉,但贍養張玉環的父母已經不是她的義務; 4。如果張玉環獲得國家賠償,於情於理於法也應給予她為養育兩個孩子的經濟補償,不用宋小女開口,我想張玉環真有感恩之心,是會那麼做的。

其實這女的不用刻意,就憑養大兩個孩子,男人也該有所表示。幾十年再深的情也被歲月抹淡,故做柔情蜜意反而讓人倍感不爽,況且這幾十年是否有表示與這男人相關的關心與關注,如若沒有便無需用深情人設,直接了當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