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挖山毀林建私人滑翔傘跑道,長沙男子一審獲刑六個月

11月26日,長沙市嶽麓區法院開庭審理男子挖山毀林建私人跑道一案並當庭宣判,以非法佔用農用地罪,判處被告人吳某某有期徒刑6個月,並處罰金5萬元。

涉案跑道。

法院審理查明,2017年初,吳某某萌生在學華村某山上修建跑道念頭,之後與當地村民組簽署租地協議。在未經主管部門審批同意且未辦理使用林地稽核同意書的情況下,吳某某擅自對該山進行清表推平,並對土地部分進行硬化。

經鑑定,吳某某毀壞並佔用林地總面積為7。08畝,毀壞林地的森林類別為市級生態公益林,林種為特種用途林中的風景林。涉案林地保護等級為四級,鄰近嶽麓山風景名勝區。建成的主跑道長140米,寬8米。

相關部門介入後,吳某某多次對其毀壞的林地進行補植復綠。2020年4月,吳某某經公安機關電話通知到案。

吳某某在法庭調查時稱,修建該跑道是用於跑步健身。但法院查明,他買了一臺滑翔傘,其朋友曾在跑道上試飛。

法院認為,吳某某的行為已構成非法佔用農用地罪,判處其有期徒刑6個月,並處罰金5萬元。來源:新京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