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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亡前兆:張居正"奪情起復"一事,為明朝滅亡埋下了禍根

引言:

明代萬曆五年(公元1577年)八月,自詡先帝“臨終親握臣手,屬以大事”的內閣首輔大學士,同時主管御前教育的張居正向十五歲的神宗皇帝剖析了自己為正在推行的新政改革不遺餘力的心跡:“惟於國家之事,不論大小,不擇閒劇,凡力所能為,分所當為者,鹹願畢智竭力以圖之。嫌怨有弗避,勞瘁有所弗辭,惟務成功集事,而不敢有一毫覬謀利之心。”

然而誰也沒想到的是,九月十三日張居正的父親張文明就在湖廣江陵遽然病故了。噩耗二十五日傳至京城,張居正只能照例上報“丁憂”,即棄官回原籍居家服三年“斬衰”。

二十七日,神宗第三次駁回了張居正的丁憂申請,以兩宮太后懿旨慰留的名義“奪情”,讓他在職服孝,而且越過禮部由吏部轉告他:“準過七七,不隨朝,照舊入閣辦事、侍講讀。待制滿之日隨朝。”

張居正接受了皇帝“奪情”的旨意,卻引發了一連串的政治風波,對明代政局產生了深遠的影響,甚至為明朝滅亡埋下了禍根。

(湖北荊州古城張居正故居)

一、張居正不遵法令禮制,執意“奪情起復”

“丁憂”我國古代官吏必須遵守傳統道德禮儀制度,始於西周。《論語》有言“子曰:‘子生三年,然後免於父母之懷。夫三年之喪,天下之通喪也!’”漢武帝罷黜百家確立儒家思想的主導地位,脫胎於儒家傳統的孝道觀念的丁憂上升為律令,從此成為歷代王朝“以孝治天下”的法令禮制。

根據實際情況,丁憂制度有“奪情起復”的延伸,即官員為了國家堅守崗位而被奪去了孝親之情,或者為了國家提前結束居喪之期回到工作崗位上。

但實際上,“奪情起復”在現實中並不常見,而且歷來一般都發生征戰沙場的武將身上,這就是所謂的“百善孝為先,金革之事不避”。在職文官的奪情行為往往都會引發各種道德倫理爭議。

(古代官員丁憂守制示意圖)

明英宗時就已經明文規定:“內外大小官員丁憂者,不許保奏奪情起復。”作為實權高官的張居正為父丁憂守制是恪盡人道的本分。“大禮議”之前,大學士楊廷和父喪後就明確拒絕了武宗的奪情詔令,按規定丁憂守制而成為了文官重臣的道德楷模。而且萬曆朝張居正主政時期,內閣大臣並非只有他一人,卻一向由其一言堂決斷朝政。兩宮太后與神宗對張居正的態度是“中外大柄悉以委之”,他也當仁不讓,“既得國,慨然以天下為己任”(《明史·張居正傳》)。

自公元1572年夏出其不意地取代了前任首揆高拱後,張居正就一直位高權重,深受皇室倚重,眾多朝廷官員心底忌憚不安;又正處世宗“大禮議”之後嚴格執行文官丁憂守制之令以及日益濃厚的孝情背景之下,十九年未曾謀面的父親病逝,理應急流勇退的當朝重臣卻半推半就接受了奪情詔令,甚至連返回祖籍居喪百日行“卒哭”之禮,再由朝廷下令起復的婉拒過場都沒有,自然引發了軒然大波。

(電視劇《萬曆首輔張居正》明神宗即位劇照)

二、張居正奪情究竟是否合理?君臣爭議不斷

1、神宗同意張居正奪情的主要原因

萬曆元年(公元1573年)以來,張居正不僅是備受神宗敬重支援的“元輔張先生”,而且與其生母李太后、司禮監掌印太監馮保形成了前朝後宮的政治鐵三角。在這樣的大好形勢下,張居正為了實現自己在《陳六事疏》中提出的新政藍圖,改變明王朝所面臨的嚴峻積弊,如官員貪汙腐敗、土地兼併嚴重、軍事邊防廢弛以及民窮國庫拮据等而殫精竭慮。

開創“萬曆中興”的十年變法革新運動在萬曆五年正進行到推廣至全國的關鍵階段,張居正遵循法治思想,展現了明代歷史上罕見的政治魄力,杜絕空談的大刀闊斧躬行實踐早已得罪了無數權貴和官員,此時奪情,神宗和張居正本人明顯是出於避免新政半途而廢的考慮。

同時,年方十五歲的少年神宗對於帝師張居正安排的教育課程很是受用,而鄉野出身的張居正走上權傾朝野的高位並不容易,他之前的諸位首輔下臺後晚景頹喪前車之鑑猶在眼前,失去權柄回祖籍守制三年誰知道會發生什麼事?就這樣在多方面的公私權衡之下,君臣兩人一拍即合地達成了奪情的默契。

(電視劇《萬曆首輔張居正》張居正與馮保劇照)

2、群臣據理力爭反對奪情的主要理由

然而最先站出來強烈反對此事的卻是被視為張居正一派的翰林院士林清流。

首先,封建王朝丁憂制度的本質意義就在於促進官員的流動,避免大臣專權的局面。長期身居高位的官員不僅阻礙了後備力量的晉升,而且容易威脅皇權。而一旦父母離世,無論大小官員都必須辭官回籍居喪,官位風水輪流轉,才能利國利民。

其次,神宗之父穆宗鞏固了世宗確立皇家正當父子兄弟關係的“大禮議”成果,讓尊親養親的孝道觀念深入人心。

其三,神宗一即位就以“孝親”的名義,授意張居正主導為嫡母和生母兩宮皇太后都上尊號,而“元輔張先生”也大力促成此事,滿足神宗母子的心願,以“孝”之名實現兩後並尊,同時為自己掌權謀得了良好的政治基礎。因此,翰林院的數十名官員私下勸說張居正從長遠考慮理應以身作則,離職丁憂,這樣做的積極政治意義遠大於戀權奪情,卻被他抬出皇帝旨意之名,反問他們是否想加害他?

由此來看,張居正奪情從當時的政局和禮制背景來看並不合理,神宗同意奪情的旨意也確實不乏他本人急於求成,陽謀運作所求的結果。同朝為官的人都有一雙利眼,如何看不出張居正在“權”“孝”之間已經做出的抉擇?當然會群起而攻之。

(翰林院遺址)

三、張居正奪情風波的平息

當時的吏部尚書張瀚一向被認為是站隊張居正的大臣,神宗及張居正將奪情一事越過禮部交由吏部辦理正是希望能夠儘快順風順水地辦成此事。

但是張瀚不惜觸怒張居正也要力阻此事,當即遭到了其他名目的參奏,迫使他下臺。此事成為長久以來對張居正獨斷專行不滿的朝中官員爆發的導火索,反對奪情的聲浪由平和到尖銳,卻在張居正、馮保的內外政治勢力暗中斡旋下,遭到了神宗迅速、堅決的蠻橫鎮壓。

反對張居正奪情的主要官員被冠以“藐視皇帝”的罪名受到嚴懲,十月二十二日被錦衣衛逮至午門前廷杖六十到八十不等,被打得遍體鱗傷、奄奄一息,或發回原籍為民,永不敘用;或發極邊充軍,遇赦不宥。

(明朝廷杖)

四、張居正“奪情起復”一事為明朝滅亡埋下了種子

張居正奪情引發的輿論風波在他本人和神宗的鐵血強壓下成為定局,卻留下了延綿不絕的餘波。

首先,嚴刑峻法阻塞言路是對法理的踐踏,實際上埋下了毀滅新政根基,乃至終結大明國運的惡果。

其次,張居正銳意進取的改革家形象由此立身不正,蒙上了驕橫專權的陰影,導致他死後遭到清算,總結性的罪狀為

“誣衊親藩,侵奪王墳府第,籍制言官,蔽塞朕聰,專權亂政”

,險些被開棺戮屍,子孫親朋際遇悽慘,而且改革舉措除了經濟方面的一條鞭法之外悉數廢止。從張居正改革成效和清朝由一條鞭法演變而來的攤丁入畝制度來看,十年新政原本可以成為明朝統治的轉機,卻毀於強權之下上位者視輿論如無物的恣意妄為所導致的政治生態惡化。

其三,神宗執政中後期出現沉湎酒色的“萬曆怠政”,一定程度上正是源自帝師張居正為他定製了儒家標準的教育體系,自己施政時卻儒家、法家思想混雜,致使統治階層價值體系混亂。

神宗親政後意識到了“元輔張先生”在以奪情為代表的諸多事件中的功利弄權手段,以及他本人確實德行有瑕,斂財獨斷,讓曾經對他呵護有加的皇帝深感崇拜幻滅以及受到愚弄。

在為了樹立帝王權威而對張居正的徹底清算和否定中,神宗不自覺地延續了張居正獨斷專行的政治作風,漸漸滑向恣意蔑視百官,懈怠荒唐的自毀深淵,後世史家就此寫下了“明之亡,實亡於神宗”的論斷(《明史》)。

(明代君臣奏對示意圖)

四、結語

綜上所述,張居正奪情風波其實就是權臣冒天下之大不韙的盡失人心之舉,用現代觀點來看就是政治遊戲規則的制定者和既得利益者在享受了規則的紅利之後,又濫用強權率先破壞規則,由此導致了整個國家政局生態的惡化,甚至埋下了亡國的禍根。

張居正死後“萬曆中興”的改革成效也在對他的大肆討伐和清算中土崩瓦解,隨之而來的全面人事變動使明代晚期激烈的朋黨之爭此起彼伏。“忠厚之意薄,而衒沽之情勝也”,官場沽名釣譽、自我誇耀以撈取政治資本的浮誇之風盛行,朝堂局勢的惡化更勝往昔,整個國家亂象重生,最終走向衰亡末途。

參考文獻:

1、樊樹志:《萬曆傳》,人民出版社。

2、黃仁宇:《萬曆十五年》,中華書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