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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你家的老房子,有沒有宅基地產權證?沒證件能補辦手續嗎?

家中的老房子年代久遠,到底有沒有宅基地產權證?沒證件能補辦嗎?

很多年輕人對老家父輩們傳承下來的房屋產權資料證件沒有太多瞭解,甚至很少看到這些老證件的樣子,也很少知道家中的老房子宅基地也是有證的地塊。

有的農村家庭中,因為對證件證書資料保管不善,也會出現證件遺失的情況。宅基地產權證件資料遺失,宅基地產權證件還能補辦手續嗎?

據瞭解,老祖宗留下的舊宅基地,不會沒有證件,只是你手中未必有證件。1951年結束土改時,全國各地都頒發了人民政府蓋章的房產和土地證,該證件中,不僅記錄了群眾對土地的擁有情況,也記錄了農戶的宅基地使用情況,並且建有房子的宅基地,和未建房子的空宅基地,都標註的非常清楚,四至八到和麵積都有詳細記錄。

在當時,政府頒發的土地房產證,農戶家中一般存有一份,存根都存在當地政府的檔案管理部門。只是由於年代久遠,農戶中很少有儲存此證件的。如果你手中沒證件,是可以到檔案部門查詢的,根據1951年時你家戶主的姓名,就能檢索查詢,查到後影印或拍照留存即可。

不過,這份土地房產證,偏重於對土地的確權。人民公社化後,隨著人民公社60條頒佈,農村的土地徹底打破私有制,全部歸集體所有,這份土地房產證便失去了法律效力,不再能證明土地的所有權情況。但是,就當時的房產來說,這個證件還是有法律效力的,可以證明當時的房產歸誰。

所以,如果你家老祖宗留下來的舊宅基地上蓋有房屋,檔案部門留存的土地房產證,完全可以佐證房子的所有權。而農村的房子是私有財產,可以依法繼承。傳到你這一輩,如果這房子還在,前面換髮房產證時沒有辦理,在這次農村房產確權中,完全可以持舊土地房產證和傳承關係證明,辦理該房產的確權手續,確定房產權屬和宅基地使用權。

不過,如果老祖宗留下來的只是舊宅基地,沒有建設房屋,當時一般稱為屋夼,在土地改為公有制後,你家傳的沒有建房的土地便會收歸村集體所有,如果沒有申請使用權,雖然其為家傳 ,但也失去了土地使用權。

過去的土地房產證,只能證明你家曾經擁有過此土地,不能證明現在還擁有對該宅基地的使用權。而根據農村宅基地管理辦法,空閒兩年以上的宅基地,就可以收歸集體,農民喪失了使用權,你家就無法再主張該土地的使用權了。

並且,農村房產確權和宅基地確權,是針對宅基地上有房屋的土地,空宅基地不存在確權問題。因此,祖上留下的宅基地,如果現在還有房屋存在,即使超過一戶一宅的宅基地管理規定,也可以辦理房屋確權,並享有宅基地使用權。但是,如果你祖上留下的只是空閒的宅基地,則該地早已經收歸集體,不存在補辦手續問題。如果想繼續使用,可以在符合宅基地申請的條件下,依法進行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