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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聯購“跑路”,買 iPhone 14 的黃牛哭了...

當果子正在為沒有搶到 iPhone14 而傷心時,另一則關於消費者在易聯購小程式平臺上購買 iPhone,但易聯購不但沒有發貨,而且平臺已經卷款百萬跑路的新聞迅速引發了果子的注意。

圖源:微博

首先給還不知道發生了什麼的狐友,說一下事情的經過。消費者周先生說,自己是在 9 月 5 號、9 月 6 號這兩天分別在易聯購平臺上購買了 3 臺iPhone13,4 臺 iPhone14。

嗯,土豪啊。

後來在 9 月 11 號時,其中的一臺 iPhone13 雖然顯示已發貨,但並未有任何的物流資訊。而其餘的訂單,卻遲遲顯示並未發貨。期間自己還多次催促易聯購客服儘快發貨,但回覆自己訊息的卻是機器人客服。而到了 9 月 14 日時,自己開啟易聯購小程式平臺時,卻顯示該線上商城因違規已暫停服務。

圖源:易聯購小程式平臺無奈之下,自己只能選擇了報警。但到了派出所後,才發現被騙的不僅僅只有自己,當天前來報案的大概有 40 人,他們所有人被詐騙的金額至少在 200 萬元以上。而這其中也不乏一些“iPhone 黃牛”,他們的金額通常都是10萬起。黃牛李大哥說,他在易聯購平臺搶購了 11 臺 iPhone14 系列,4 臺 iPhone13 系列,累計支付 15。8 萬元的貨款。

果子在黑貓投訴平臺上發現,關於易聯購的投訴已達到 241 條,其投訴內容均和周大哥的這種情況類似。

圖源:黑貓投訴

據悉,易聯購小程式背後的公司為重慶易聯購科技有限公司,但據企查查官網顯示,這家公司成立時間是在今年的 7 月 28 號,而且據後來重慶當地的工商局調查後發現,這家公司的地址也存在虛構。

圖源:企查查為何一個成立還不到 2 個月公司,能夠在極短的時間內,詐騙近百萬呢?消費者到底是如何被騙的呢?

消費者是怎麼被騙的呢?

果子在網上看了一圈,一些業內人士總結了一下幾點。 首先,這些小程式平臺會推出一些爆款 iPhone 機型,但這些機型的售價往往會比線下蘋果專賣店、京東和天貓等電商平臺的價格要低大概幾百元。當消費者看到這個價格,抱著佔便宜的心態,本身就有購買的意向。但殊不知此時,已經掉入到騙子的陷阱中。其次,由於消費者心中會存在一些顧慮,為打消消費者心中的顧慮,騙子會將自己偽造成專業的電商公司。比如說,客服會 24 小時線上回答消費者的一些問題,商品評價頁面也會有不少的其他消費者曬機圖片、影片。而為了把戲繼續唱下去,這些騙子也會的確會到線下蘋果專賣店和其他渠道,購買真正的蘋果手機,並給客戶發貨,其目的就是為了放長線釣大魚。最後,當消費者對騙子所運營的小程式平臺充分信任時,尤其是一些 iPhone 黃牛為了能從中賺取更大的利潤,就開始在這些平臺上大量下單。而與此同時,這些平臺背後的公司已經開始計劃跑路了。而當消費者真正反應過來選擇報案時,這些騙子公司早也人去樓空。

果子注意到,其實易聯購已經不是今年首個被爆出以這種套路詐騙消費者的小程式平臺了。早在今年 2 月份時,1818 黃金眼也報道過類似的情況。消費者小胡,在某平臺上看到 iPhone13 的價格只要 4999 元,比蘋果官方渠道價格低 1000 元。但在小胡下單後,平臺卻遲遲不發貨,最終小胡也只能透過報警維護自己的權利。

圖源:1818 黃金眼官微所以,果子在這裡提醒大家。各位若是想要購買 iPhone 的話,一定要去蘋果正規渠道購買。您想占人家幾百塊的便宜,殊不知騙子是想吃掉你幾千甚至幾十萬的本金,切莫貪小便宜吃大虧。責任如何界定?周大哥和許多受害者提出了兩個問題:一是他們明明都沒有收到貨,為何易聯購能夠提前收取貨款跑路呢?二是他們都是因為信任微信的小程式,這才下單購買。那麼,微信是否需要承擔連帶責任呢?一位電商賣家強哥告訴我們,騰訊小程式電商的流程是,在消費者付款後,其資金會進入到財付通監管賬戶,在消費者確認收貨後,其資金才會進入到商家賬戶。但這個過程中實則隱藏著一個潛在的風險,商家可申請提前收款。由於監管方無法判定是否發貨、消費者是否收到貨,一般只要商家申請,監管方都會同意。而這種情況在京東、天貓、拼多多上都很少出現。因為不管是京東還是天貓,這個功能只針對優質商家開放,而這些優質商家不管是保證金約束、還是平臺自有的各種考核標準,都需要經過很長時間的運營才能達到,現實情況也不允許他們這麼操作。

而對於非優質商家,平臺則會從商家發貨到收貨的全流程進行監管,一旦發現物流軌跡異常、虛假簽收的話,則平臺會立即會對商家進行懲罰。因此對於騰訊小程式來說,後續也必然要建立多維度的監管方式,減少此類事件的發生。而對於第二個問題。相關律師表示,使用者透過小程式購買商品,小程式經營者承擔銷售者的責任,經營者跑路或涉嫌詐騙的話,平臺需要配合調查、幫助消費者維權,但原則上卻不承擔賠償責任。因為微信只是小程式的提供者,而非商品銷售者。同時微信小程式只是一個介面,商家所售賣的產品頁面內容和資料,均是有經營者所掌握和控制,而且平臺並沒有有意的撮合本次的交易,因此微信並不屬於《電子商務法》中所界定的電子商務平臺經營者。就算是把微信小程式看做是一個電商平臺的話,它也無須承擔商品銷售者的責任。因為只有當其明知或應知平臺內經營者侵害消費者權益,並未採取措施的,才承擔連帶責任。所以說,目前易聯購的受害者也只能等待警方後續的調查結果了。寫在最後當下正值 iPhone14 新品銷售高峰期,而這也是騙子作案高發期。在這裡果子不厭其煩地提醒大家,購買 iPhone14 一定要到正規渠道購買。否則,最後受傷害的還是自己啊!

參考資料:

財經E法 :小程式預售iPhone14捲款400萬跑路,微信需要擔責嗎?

編輯:樊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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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待後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