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4日,媒體報道了這樣一則民生新聞。
溫州
李女士(化名)
在當地的一家游泳館教
自己的
同事游泳,卻遭到了館內工作人員的驅趕。
李女士回憶道
,
大約一週前
8月30日
左右,
自己第一次教同事
來這家游泳館
游泳,當自己在岸邊走的時候,工作人員就拿著喇叭在
她
後面跟著走,
還一邊喊著讓她迅速離館,游泳館工作人員的這種行為十分不尊重人,讓李女士感覺
很不舒服。
因為和同事們一起來游泳館,
李女士
是內行,但是同事都不會游泳,所以
李女士
就自己教同事,卻被游泳館方面人員認為是私教。自己第二次到游泳館的時候也發生了類似的事件,自己無奈之下就只能回更衣室拿了手機出來拍照錄像,同時,游泳館裡面的其他人也遭到了工作人員的打擾,他們也想投訴工作人員。但是游泳館的工作人員卻有另外一番說法。
工作人員表示,這位女子從五六月份開始就陸陸續續帶人過來教學游泳,游泳館的教練員和救生員對這位女子也有所瞭解,除此之外,這位女子也曾多次在檢票處與人發生爭執,引發工作人員的不滿。該女子帶不同的人過來進行私教,在教學過程中,甚至直接有別人過來詢問價錢。
該女子也曾帶十幾歲的孩子過來教學游泳,在淺水區進行教學之後,直接帶領孩子到達深水區,工作人員也曾經為這件事情與該女子發生爭執。工作人員也對該女子表示,來鍛鍊可以,但是不能進行私教
,出了事故淹死人算誰的?
但是該女子不聽勸阻,依舊我行我素,甚至直接與工作人員對立。以至於工作人員後來就只能拿著喇叭對著幫女子進行喊話。該女子目前已經向有關單位進行投訴。
在這件事情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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