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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督撫每年都要到京城述職?實際上,他們幾年也見不上皇帝一面

最近讀者私信,詢問清代的總督、巡撫,是不是每年都要到京城述職?此外,如果遇到元旦、萬壽節等重大慶典,督撫是不是也要參加?

這個問題講起來比較複雜,因為清代的官制中,沒有明確規定文武官員需要述職,而是透過考核來決定各級崗位去留的。督撫作為高階官員,考核的辦法與京官一樣,實行每三年一次的京察,具體是透過“自陳”的方式上報皇帝。

各省督撫有些人幾年都見不了皇帝一面

明太祖朱元璋建國後,曾下令各省三司、府、州、縣及武職官員等,每年都要入京陛見,並規定不管路途遠近都要在十二月二十五日抵達京城。朱元璋之所以這麼做,其目的就是要當面考核文武各官。

洪武初年,每逢元旦,全國差不多有四千多個地方官員進京,這不僅造成吏部、兵部的工作量繁重,而且這麼多的官員的出差費用也是一筆不小的開支。但更重要的是,這些地方官來京耗時很長,難免造成地方政務廢弛。

所以到了洪武十八年時,朱元璋重新下達指示,規定地方諸司官員,每三年陛見一次。這就大大減輕了朝廷的壓力。

清入主中原後,沿襲明制,規定各省的督撫、布政使、按察使,每三年一次率屬下的府、州、縣正印官朝覲京師,以聽察典。

康熙時期廢除此制,將朝覲的規模縮小,只規定地方督撫每三年朝覲一次。康熙帝的這個新規定是很有意義的,這就表明各省的布政使、按察使已經失去了朝覲的資格,從而變成了督撫的屬員。當然這只是督撫與藩臬關係發生轉變的原因之一,不能一概而論。

乾隆以後,各省督撫三年朝覲一次的制度執行得並不嚴格。這是因為,督撫的人選變動很大。以直隸總督來說,自雍正元年始定直隸總督一職,到清代滅亡的187年間,有77人擔任過直隸總督,任次更是高達99次,平均下來不到二年就會更換一次總督人選。

其他各省總督、巡撫的情況大致也是如此,很少有人在督撫這兩個崗位上幹很多年的,所以三年朝覲一次實際上沒有意義。

與明代相比,清代皇帝與督撫之間的溝通十分順暢,隨著密摺制度的不斷完善,更多的地方官員獲得了這一特權,使得督撫的一舉一動都在皇帝的掌控之中,故而“朝覲京師,以聽察典”也無從談起。

朝覲制度對於偏遠省份的督撫來講就更不現實了,比如陝甘、四川這兩個地方的總督路途遙遠,京師來回一趟就是好幾個月。而且這兩個總督地處西北邊陲的事故多發地,一旦群龍無首,後果不堪設想。

正常情況下,各省督撫在任職或調任時,是要入京面見皇帝的。這是因為皇帝需要進行一個當面的考察,有一些重大的事項需要及時交代,且會加以鼓勵督促。

換言之,如果某一個督撫長時間在外地任職,且政績也得到皇帝的肯定,那麼正常情況下,都不需要入京面聖。這種情況十分普遍,尤其是那些內地省份的督撫。

重大慶典各省督撫也未必都會出席

重大慶典包括新皇登基、大婚、元旦、萬壽節。但這些慶典都沒有規定地方督撫需要入京,只有在皇帝特旨的情況下,某一些督撫才會奉命入京。

不過直隸總督是個例外,這是因為直隸與北京的距離很近。直隸不管是從保定還是天津出發,都是二百多里的路程,幾天就可以趕個來回。所以直隸總督凡遇國家慶典,按例都是要出席的。

說點題外話,直隸總督別看是封疆之首,其實在參加慶典的時候,位置排在很後。以元旦朝賀中的太和殿筵宴為例,據《清文獻通考》的記載,太和殿筵宴的座位排序是:

內外王公、額駙、臺吉及入班大臣(包括前引後扈大臣、領侍衛內大臣、日講起居注官)等在太和殿內;左都御史、副都御史、樂部大臣在太和殿簷下;一、二品大臣,一、二品世爵等在丹陛上;三品以下文武百官在丹陛左右下。

按照這個座次來講,直隸總督只排在第三梯隊,要知道此時北京正直隆冬,這頓飯吃得估計也不是那麼舒服。

又以萬壽節為例,一般情況下各省督撫也不參加,除非特例。比如乾隆皇帝的八十歲生日,應該是清代所有萬壽節中規模最大、最隆重的一次。

為了喜慶熱鬧,乾隆專門下旨說:

各省在將軍、督、撫、副都統、提、鎮、藩、臬內酌派二三人於八月初五前到京,並各帶道、府、州、縣二三人,隨同班列。未派令來京者,勿庸紛紛籲請。

即便是如此的規模的慶典,乾隆也沒有讓各省的督撫都要入京,只不過意思一下,選幾個代表就可以了。

常態下,各省在外的文武官員,每逢萬壽、元旦、冬至三大節,均需設香案、著朝服望北京宮闕行禮。實際上,就是不來北京,當地的慶祝活動也十分熱鬧。

據當時本地人錢崇倫在《語新》中記載:

“乾隆五十五年八月十三日,為皇上八旬萬壽聖節。黃童白髮,率土臚歡,絕域遐方,誠亙古未有之佳徵,歷代希逢之景瑞。”

當然還有一種情況是督撫最不願意遇到的,那就是皇帝對督撫的工作不滿意,或是因為某位督撫犯罪,而被召回京師。如果是這樣,面臨的則是降級、革職或是殺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