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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年後打老師”男子寫懺悔信讓父親負荊請罪!換律師不告老師

今年7月10日,河南省欒川人民法院對該案作出一審判決,被告人常某堯犯尋釁滋事罪,處有期徒刑1年6個月,常某堯當庭表示上訴。

該案一審現場。

周兆成向南都記者表示,8月5日上午,他已向該案的二審法院——洛陽市中級人民法院提交提交了委託手續,並且進行了閱卷。目前該案已到達中院,但該案是否會開庭審理仍不得而知。周兆成稱,因為該案已經成為全社會熱點,他建議二審法庭能對該案開庭審理,以迴應輿論和公眾關注。

周兆成也向南都記者透露了目前仍羈留在看守所的常某堯的近況。“因為被告人看守所裡已經呆了7個月,人看起來非常的削瘦,面色蒼白,毫無血色,我在會見時他還數度哽咽,泣不成聲。”

8月6日,常某堯在看守所手寫《懺悔書》。

南都記者從律師周兆成提供的由常某堯手寫的《常某堯至張某林老師欒川縣實驗中學的懺悔信》中看到,常某堯在信中多次致歉,稱自己“犯下彌天大錯”,“向全體老師群體真誠致歉”等。信最後常某堯表示,希望父親在9月10日教師節當天,代其效法古人親自到欒川縣實驗中學給張某林老師以及全體實驗中學的老師“負荊請罪”,洗刷他的彌天大錯。

南都記者此前瞭解到,7月10日,欒川縣人民法院對該案作出一審判決,被告人常某堯被判刑1。5年後,其旁聽妻子當場痛哭,而常某堯的父親常天長則激動表示,對這樣的審判結果表示失望,將會堅持上訴到底,並稱“無論追訴結果怎樣,都一定告他(指老師張某林)”。

對此,周兆成則表示只是“不當言論”。“這可以解讀為一個老父親對深陷困境中的愛子的護犢情深,在愛子一審宣判之後情緒崩潰後的過激言論,或者理解為被告人妻子由於與被告人夫妻感情深厚如膠似漆,作為妻子,在獲悉老公一審判決後的精神錯亂”。南都記者也從父親常天長獲悉,他們這次將會聽從律師安排,不再追訴張某林老師。

採寫:南都記者 餘毅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