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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某某涉嫌行賄88萬元涉刑,李珍珠律師積極辯護,最終發回重審

吳某某涉嫌行賄罪、串通投標罪一案,湖南湘軍麓和律師事務所李珍珠、羅健律師為其辯護,撤銷原判,發回重審

辯護,乃是上帝賞賜給人類的最神聖最高尚的禮物。——昆提利安

一、案情簡介

2010年至2013年,被告人吳某某為謀取不正當利益,給予曾某2以現金60萬餘和價值人民幣28萬元的奧迪轎車。湖南某人民法院審理湖南某人民檢察院指控原審被告人吳某某犯行賄罪、串通投標罪一案,於2019年作出(2018)湘12xx刑初xx號刑事判決。

原審被告人吳某某不服,以自己於2010年6月送給曾某某20萬元、2013年5月送給曾某某價值28萬餘元的奧迪轎車的行為沒有具體請託事項,未謀取不正當利益,自己在某籃球綜合館專案工程的串通投標行為未達到立案標準,不構成串通投標罪為由,向本院提出上訴。

二、辦案過程

在一審判決之後,被告人不服一審判決提起上訴,李珍珠律師繼續為被告人進行上訴二審案件的辯護,堅持被告人不成立串通投標罪的,併為此制定辯護策略。

三、辯護思路

被告人送給曾某某的20萬元,以及送給曾某某價值28萬餘元的奧迪轎車的行為沒有具體請託事項,未謀取不正當利益,並且在某籃球綜合館專案工程的串通投標行為未達到立案標準,不構成串通投標罪。

四、辦案結果

(2019)湘1x刑終xxx號

1、撤銷某人民法院(2018)湘12xx刑初xx號刑事判決;

2、發回某人民法院重新審判。

五、辦案心得

在一審法院作出對被告人不利的判決後,可重新梳理案件的相關證據及程式性事項,在有法律依據的情況下,最大程度的維護被告人的合法權利。

李珍珠律師簡介:

李珍珠律師2001年獲律師資格,至今已經專職從事律師工作20年。2012年留美歸國後,一直專注於企業(家) 法律風險防控與刑事辯護研究。曾多次為企業(家) 提供法律風險防控服務,並且為中外客戶辦理過多起刑事案件,服務內容涉及走私、行受賄、貪汙、組織領導傳銷活動、故意殺人、故意傷害等諸多罪名,取得了顯著的社會效果。

李珍珠律師組建的團隊由刑事、民商、公司等不同領域的成員組成。每位成員均來自於國內外知名大學,並且具有豐富的執業經驗和紮實的專業功底。團隊圍繞企業(家)各類法律風險進行理論分析,並結合法律實務予以研討,一直致力於為每個企業(家)量身定製個性化的法律風險防控方案,提供全方位的法律風險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