奧推網

選單
文化

孔子論君子之德

【摘 要】孔子認為,作為擔負著匡復天下重任的君子,首先必須是社會道德建設的楷模。為家、為國他應該是忠孝兼顧,交友、謀利他必須經得起利益的誘惑,堅守誠信和道義的社會道德底線。

【關鍵詞】孔子;君子;道德;修養

孔子認為,能夠負載社會的道德理想、躬行儒家道德規範,並進而擔負起匡復天下重任的現實主體就是所謂的“君子”。在孔子的眼中,“君子”是這樣一群人,他們既有豐富的文化和社會知識,又有崇高的道德修養;他們既是社會的道德楷模,同時又擔負著引領社會風尚、為建設理想社會制度導航的重任;這些人的身上寄託著社會大眾的希望,寄託著人類社會的未來。所以,孔子對“君子”的道德修養提出了一系列要求。概而言之,主要包括如下幾方面:首先,作為一名君子,在家裡他應該是一名孝子;其次,在國家和君主看來,他應該是一名忠臣;在朋友看來,他應該是一個誠信而值得信賴的人;再次,當面對物質利益的誘惑時,能夠做到不會因為追求物質利益而違背社會公義。

一、做人“孝”為先

孔子治學的目的是要建立一個理想的和諧、公平的社會制度。而孔子認為,任何社會制度的建立都有賴於一批具有高尚道德人格的人。因此,孔子的社會學說是從改造和培養人開始著手,以塑造具有高尚道德情操的人格為目的的。正是由於儒家的道德實踐旨在成就一種聖人的品格,因此儒家思想的落實必然要求在現實生活中有一個可以承擔這一理想的社會群體。

孝是血緣等級社會最高的道德規範和道德準則,因為在宗法體制下,通行的是以親親為基礎的家族政治體制。在這種家天下的社會制度下,家和國、政治關係和血緣關係是統一的、難以嚴格分開的,孝既是構築家庭和宗法關係的基本倫理準則,也是構築社會政治體系的基本範疇。因此,孔子非常重視孝道,並且把孝道列為君子道德修養的主要專案。他認為,作為道德高尚的君子,首先必須是一名孝子。

孔子重視孝道主要出於以下考慮:第一,孔子認為,君子承擔著建設理想社會的重任。所以,君子首先必須是一個恪盡孝道的人,因為一個在家中不能盡孝道的人,是不可能擔負起建設理想社會重任的。第二,家庭是社會組織中一個最基本的組成單位,要建設一個理想的社會制度,首先必須建立一個理想的家庭。如果沒有一個理想的家庭,就不可能建設一個理想的社會。而要建立一個理想的家庭,首先就必須要求子女在家中對父母盡孝道。第三,恪盡孝道,也是社會發展向人們提出的迫切要求。孔子生活的春秋時代,是一個社會規範遭到嚴重破壞的時代,用孔子的話說就是“禮崩樂壞”。為了重建社會道德規範,孔子對孝道提出了最基本的要求:“生,事之以禮;死,葬之以禮,祭之以禮。”具體說來,表現為以下幾方面:

第一,子女要從物質上贍養父母,保證父母吃飽穿暖,無衣食之憂,無飢寒之慮。毫無疑問,一個連自己父母的溫飽都保證不了的人是談不上孝道的。第二,子女僅僅做到贍養父母這一點還是很不夠的。 孔子認為孝不但是要在物質方面贍養父母,最重要的是必須尊敬父母:“今之孝者,是謂能養。至於犬馬,皆能有養,不敬,何以別乎?” 所謂“敬”就是要聽從、順從父母的意志,維護父母在家庭中的核心地位。第三,做子女的應儘量爭取不要讓父母為自己擔心。孔子告誡人們說,如果父母在世的話,作子女的儘量不要外出遠遊,假如外出遠遊一定要安頓好父母,首先要講清去處,一旦有事可招之即回;二要安排好老人,使年邁體衰的父母能夠得到照應;三,到達目的地後,要及時將自己的行蹤告知父母,免得父母掛念;四,在外面要守規矩,行為合乎禮法規範,不讓父母為自己擔心,不要有讓父母丟臉的言行,要以自己的言行為父母爭光。第四,父母去世後,要按禮節安葬並祭祀他們,最主要的就是要求子女為去世的父母守孝三年。因為,每個人幼年時期都曾在父母的懷中被抱養了三年,所以作為回報,在父母去世後,子女應該在父母墓前為父母守孝三年。總之,孔子為“孝”確立了必須遵循的原則,行孝必須合乎禮法,必須心存敬愛,必須和顏悅色,必須不讓父母操心,還要以自己的孝行為社會做出表率。

孔子思想的核心是“仁”學,而孝則是實行“仁”的根本。孔子認為,人一旦確立了孝心,便能時時處處以親子之愛處理血緣家庭關係,踐履孝道,使家庭秩序在情感的組織下變得井井有條,使父子兄弟在情感的關聯中變得融融樂樂。人一旦懷抱著孝心走向廣大的社會,便能時時處處以“愛人”之心處理各種社會關係。對此,孔子的弟子有若曾做過精闢的闡述:“其為人也孝悌,而好犯上者,鮮矣;不好犯上,而好作亂者,未之有也。君子務本,本立而道生。孝悌也者,其為仁之本與。”正是靠人與人之間互助互愛的溫溫脈脈的情感,以及人們對禮儀規範的依戀、渴求和尊重,才能使人類社會從個體家庭到宗族到大小宗國,從父子、夫婦、兄弟到君臣,都保持一種和諧的狀態。

孔子關於孝的思想對中華文明總體走向的影響是綿綿流長的。崇尚孝道,以孝為榮,以孝治天下,成為中國曆代封建統治者的價值觀。更為重要的是,儒家孝道作為一種道德價值體系已經在中國社會家喻戶曉,孝已經成為華人家庭道德規範的最高原則和最集中的表現;它不僅成為中華民族雖歷經劫難仍薪傳不息的道德傳統,而且內化為一種民族精神。

二、為國事君“忠”為本

眾所周知,儒家賦予君子的社會使命是――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如果說“孝”是“修身、齊家”之根本;那麼,“忠”則是“治國、平天下”者所必備的基本素質。在家事父、兄,在外事君、國。這是古代人兩種最主要的社會實踐活動。因此,孔子認為,君子在是“孝子”的同時,還必須是一名“忠臣”。

要求人們對君國盡忠,這也是時代發展的必然產物。從夏朝開始,中國就建立了統一的君主制國家。君主是國家的最高統治者,君主擁有無上的權力和至尊的地位。隨著生產關係和政治制度的不斷地發展變革,春秋戰國之際,許多奴隸主貴族佔有奴隸所創造的財富而富比王侯,並由此而生了政治野心,而一些新興的地主貴族也要求得到相應的政治地位。於是,諸侯爭霸、大夫篡位的現象層出不窮。各諸侯和大夫們為了自己的利益紛紛養士招賢,許多與其沒有血關係的人進入統治集團,這突破了傳統的宗族關係的政治體制。為了適應社會的新形勢,在統治者內部便產生了“忠”這種政治道德準則的需求,君臣關係便從宗族關係中獨立來了,也即“ 忠”從“ 孝”中獨立出來了。 關於君臣關係,《論語》對此有如下記載:魯定公問孔子:“君使臣,臣事君,如之何?”孔子對曰:“君使臣以禮,臣事君以忠。”在孔子心目中的“忠”,具有襟懷坦誠推誠待人和恪盡職守等多重內涵。首先,作為臣下必須尊重君主,嚴格遵循君臣之間的各種禮儀規定,態度上恭恭敬敬;其次,對待君主的吩咐和自己的本職工作要盡職盡責,即使被授予的職務和工作不合乎自己的願望,一旦接受了任命,也要盡心盡力做好,哪怕為此而付出生命的代價也在所不惜。

“忠”與“孝”既有區別又有聯絡,是一種辯證的統一:“孝”是事親之道,“忠”是事君之道;“孝”道的進一步擴充套件就是“忠”,忠君愛國、成就勳業、揚名立萬,又是最大的“孝”。歷來求忠臣於孝子之門,這就說明其實“孝”和“忠”是很難分開的。

孔子關於“忠”的思想,需要特別指出的還有以下幾點:第一,孔子認為“忠”是人際交往中人人必須普遍信守的原則,不僅是臣下對君主要忠,那種將孔子關於“忠”的思想僅僅理解為“忠君”的想法是不全面的。第二,孔子主張臣下忠君也是有無條件的。作為君主要想讓臣下忠於自己至少必須做到以下兩點:首先必須實行“仁政”;其次,必須嚴格按禮儀的規定使用臣下。否則,臣下也沒有必要衷心服侍君主,這樣孔子就將單方面的君臣關係轉化為互為條件的君臣關係。第三,孔子主張的人臣之“忠”,並不僅僅是對君主個人百依百順、絕對服從。相反,當君主有做的不對的地方,臣下要敢於當面提出批評,糾正君主的錯誤。無條件地盲目服從君主的旨意,那算不上是真正的忠臣。第四,孔子生活的時代,在上層貴族看來“家”與“國”是很難絕然分開的,君主就是國家的代表。因此,當時忠君和愛國是聯絡在一起的。因此,孔子倫理學說中的“忠”還具有民眾與國家同存亡共榮辱的政治意義。春秋後期,隨著諸侯國之間兼併戰爭的日益激烈,人們的國家觀念也逐步強化,“忠”漸漸被賦予“愛國”的意義。

在孔子的思想中,“忠”與“孝”既有區別又有聯絡,是一種辯證的統一。“孝”是事親之道,“忠”是事君之道;“孝”道的進一步擴充套件就是“忠”,忠君愛國、成就勳業,又是最大的“孝”。在孔子看來,“孝”和“忠”在人格修養中是辯證統一的,是君子必須具備的道德修養。

三、與人交往貴誠信

人是一種群居性的社會動物,正常情況下人是不可能離群索居而孤立生存的。與此同時,人還是一種情感動物,有一種本能的情感溝通的需求,可以說情感交流是人的天性。人類情感世界的構成元素主要有以下幾種――親情、愛情和友情。毫無疑問,友情是人類不可或缺的情感需求之一。因此,人生在世必須廣交朋友。有了朋友,人生之路將會更寬廣;有了朋友,人的內心世界將會更加豐富多彩。由此可見,朋友關係作為一種社會關係,是人生一個重要組成部分。現代人所謂的“交往是一種生產力”說的就是這個道理。毫無疑問,與人交往是人類一種與生俱來的社會能力,也可以說是人最基本的生存能力之一。 與此相反,一個不善於與人正常交往的人是難以在社會上立足的。

孔子認為,作為君子與人交往的最基本的要求就是必須講究“誠信”。孔子認為,守誠信是做人最基本的一個準則。因此,孔子將對朋友守誠信作為自己的人生理想之一。一次,他曾對自己的學生們說,自己的人生理想就是:“老者安之,朋友信之,少者懷之。”與此相反,孔子認為一個不講究誠信的人是難以在社會上立足的。對此,孔子明確指出:“人而無信,不知其可也。大車無,小車無,其何以行之哉?”也正是因此,“信”作為為人處世的一種基本道德規範與仁、義、禮、智一起被列入了儒家所謂的“五常”,也就是人們應該具備的五種最基本的社會道德。因此,提倡做人要守誠信,也是孔子教授學生的主要課程之一,孔子經常教育自己的學生為人處世要“謹慎而守信用”、要“敬業而誠信”。受孔子影響,孔子的學生曾子也說他每天都要不斷反省自己的言行是否得體。對此,《論語》有如下記載:曾子曰:“五日三省吾身,為人謀而不忠乎?與朋友交而不信乎?傳不習乎?”

關於孔子“與人交往貴誠信”的思想,需要特別指出的還有如下兩點:

第一,孔子認為,守誠信作為一種基本的道德規範,不僅是一種交友之道,也是“仁政”建設的一種基本準則。他曾多次強調,為政者必須講信用。如果為官者不講信用,便難以取得百姓的信任:“自古皆有死,民無信不立。”相反,統治者只要講信用,國家就不難治理;只要統治者守信用,老百姓就不會不盡心事國。對此,他曾說過:“上好信,則民莫敢不用情。”因此,孔子認為為政治國的基本要求就是誠信為政:“道千乘之國,敬事而信,節用而愛人,使民以時。”他甚至對他的學生們說,一個國家可以暫時缺糧,也可以暫時少兵;但是,一個國家不可一時一事不講信用。第二,孔子不贊成無原則地守信用,如果只知道重然諾而不知分辨是非善惡,有言必信,有行必果,就往往會犯錯誤。所以,孔子認為,守信的前提是承諾合於道義,如發現說過的話不合於道義,即使不履行也是可以的,不必拘泥。

孔子有關“貴誠信”的思想對中國人的人格修養和中華民族價值觀的形成產生了深刻的影響。受孔子思想的影響,中國人在與人交往的過程中一般不輕易地向別人承諾;一旦承諾,就必須想盡一切辦法兌現。中國人經常說的一句話是“大丈夫一言既出,駟馬難追。”在中國人看來,一個人能力大小不重要,重要的是必須信守承諾。因此可以說,中華民族是一個信守誠信的民族,是一個有擔當、負責任的民族。

四、見利思義

孔子認為,作為一名以天下為己任的君子必須能正確處理“利”與“義”的關係,這也是君子必須具備的道德修養。孔子這裡所謂的“利”就是指“物質利益”;所謂“義”就是“合理”,也就是合乎情理――合乎法律和公共道德規範。一句話,孔子所謂的義利關係就是指“個人利益與法律和社會公共道德規範之間的關係。”

眾所周知,人生在世,首先必須滿足衣、食、住、行等最基本的生活需要,這是維持人的生命的最基本的條件,也是任何人、任何時候都不可或缺的需要,否則人類就無法生存,也就談不上社會生活。因此,孔子認為一定物質財富是保證人類社會正常執行的基礎。 也正是因此,在管理國家方面,孔子提出了“先富後教”的理論;孔子認為,在管理一個國家時,首先應該先讓百姓過上富裕的物質生活,然後才能對百姓進行教育。所以,儘管孔子很少言利;但是,孔子並不反對人們追求富貴。他說,人們總是希望富貴而厭惡貧窮,這是一種正常現象。他曾對人表示:“富而可求也,雖執鞭之士,吾亦為之。” 所以,孔子本人也向自己的學生收取一定數量的學費,並以此謀生。不僅如此,孔子的許多學生也是終生靠薪水維生的,其中與孔子感情最深的子貢就是當時有名的大商人。孔子甚至認為,如果國家治理有方,社會安定地向富庶方向發展,作為士入仕求職的機會很多,如果仍處在貧賤的困境,那隻能說個人在修養水平、能力與努力程度上有所欠缺,那隻能以此為恥了。由此可見,孔子認為,人生在世追求富貴是一種正常的生命和生活需要;相反,在正常社會狀態下不能以個人的能力致富並處於貧賤狀態,那才是一名士人的恥辱。有人認為孔子於利是不屑一顧的,在其頭腦中是不存在經濟利益這一概念的 ,其實這是對孔子義利觀的誤解。

但是,由於“君子”是社會的道德楷模,他們肩負著為未來社會發展導航的歷史使命。所以,孔子對“君子”和一般常人的要求自然不同。孔子認為,作為社會一般的“小人”,他們活著的目的僅僅是為自己。所以,他們的生命和生活的目的就是為追逐物質利益,只要對自己有利,他們可以不計後果,甚至可以不擇手段。但是,“君子”則不同,從某種意義上說,“君子”的生命價值主要是其社會價值,而不是他們本身的生存。可以說,“君子”生命的社會價值是第一位的,而其生存價值則是第二位的;對於一名君子而言,其本人的生命必須服從社會的需要;如果有必要,為社會利益而犧牲個人利益,甚至是犧牲個人生命也應該在所不惜。因此,儘管就生命的生物學意義來說,“君子”的生存與“小人”完全相同,同樣離不開必要的物質基礎;但是,“君子”的社會活動還是不應該以追求物質利益為第一位,而應該以遵守和實現社會道義為第一位,這也正是“君子”和“小人”道德修養最根本的區別所在。

所以,孔子認為,“君子”在自己的社會活動中處理“義”和“利”的問題時,必須遵守的原則是:

第一,“君子”當然可以追求物質利益;但是,他必須做到“見利思義”。也就是說,每當面臨物質利益時,君子首先必須考慮自己在獲得利益時是否合乎社會道義,不合乎社會道義的物質利益就是白給,君子也不能要。第二,力倡以義致利,反對不義而富、不義而貴。孔子曾對自己的學生們說,如果是以不合理的方法取得富貴,當它是天空中的浮雲一樣,他根本看不上眼。“富與貴,是人之所欲也,不以其道得之,不處也。” “不義而富且貴,於我如浮雲。” 第三,義利兼顧,利服從義。當利益的獲得合乎社會道義時,君子當然不會拒絕物質利益,用中國一句通俗的話講,這叫“君子愛財,取之有道”;反之,當義與利發生矛盾時,君子自然應舍利取義,這叫君子不取不義之財。“禮以成義,義以生利,利以平民。” 第四,要甘於“安貧樂道”。由於受生產力發展水平的限制,在現實社會生活中,如果嚴格遵守社會道義,將會失去許多在物質方面獲利的機會,將會使人陷入貧窮狀態。在這種情況下,孔子主張君子應該嚴格遵守社會道義,哪怕是暫時處於貧窮狀態也不為所動,這就是中國人所說的“安貧樂道”。孔子本來是一個很講究生活品味的人,他曾說自己“食不厭精”,也就是說,飯菜做的越精越好。但是,如果為了追求真理,哪怕是青菜和很粗糙的飯,那也會樂趣在其中。他讚揚自己那位生活簡陋卻特別好學的弟子顏回說:“一簞食,一瓢飲,居陋巷,人不堪其憂,回也不改其樂。”

孔子的義利觀,引導人們確立高潔道德、弘揚道義的精神對於人摒棄自身庸劣、卑汙的生活形態具有的“春風化雨”之功。中國古代社會義利關係的歷史實踐表明,孔子以義制利的道德價值觀,對於中華民族的民族性格的鑄成、個人人格的完善和推動社會的和諧進步,都發揮了積極的導向作用。孔子認為,義利之辯,必須以義為上,這對於強調整體利益優先,育成中華民族高尚的民族氣節有重要作用。在處理個人與國家集體的關係中,就是個人的利益必須服從國家、民族和社會的利益;個人的生活應該融入民族、國家的命運之中。以義為先,以義為上的義利關係準則,還是中華民族追求、建立、維護社會長治久安的思想指南與精神保障。孔子義利觀的精神對提高民族道德素質、培養民族精神,幫助人們樹立科學的義利觀,促進社會的文明進步,都具有獨特的精神化育價值。

孔子提出的關於君子人格修養的一系列準則,對中國社會和文化產生了深遠影響。力爭做一名正人君子,曾是大多數中國人終生追求的人生理想。“君子”曾被廣泛視為中國人人格修養的道德楷模, 即使在今天,“君子之德”中的許多因素對中國人道德修養的影響力依然是不可忽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