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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維度分析對比,恰如其分舉證,成功拿下商標

商標因為近似在初審環節被駁回的情況不一而足,透過答辯過複審的案例也有很多。今天為大家分享的這篇成功案例就是商標在初審環節因近似被駁回,我們的律師透過全方位細緻的分析,讓商標順利通過了複審。

案件回顧

申請人對國家智慧財產權局釋出的第44類“艾特口腔”商標駁回通知不服,委託我司向國家智慧財產權局提出駁回商標註冊複審申請。

商標對比圖

商標對比圖

一、經查詢,引證商標“艾特御廚”正處於無效宣告程式中,權利狀態極不穩定。若該商標被予以無效宣告,則不再構成申請商標核准註冊的在先權利障礙。

二、申請人“武漢艾特唯美口腔門診部有限公司”是一家專注高品質口腔服務的品牌連鎖機構,透過完善的現代口腔健康管理體系,為客戶提供口腔疾病治療和口腔健康管理服務,提高口腔健康水平。

申請商標“艾特口腔”是申請人的公司簡稱。其中,“艾特”有雙重含義,其一為網路流行語,字元“@”的音譯,英語“at”的讀音,起到一種提醒、通知、互動的作用;其二,“艾”在本案中指代“姓氏”,即申請人大股東的姓氏,“特”有“不平常的,超出一般的”含義。“口腔”即指代申請人所從事的衛生行業屬性。故,申請商標“艾特口腔”的整體含義為:艾氏創始人開設的一家高品質口腔服務的品牌連鎖機構。

申請人為了對申請商標進行全面的保護,對申請商標進行了版權登記,並且於2020年12月獲得作品登記證書。

申請人在先註冊的“艾特唯美口腔”系列商標:

三、申請商標中,“口腔”為固有詞彙,術語解釋為“口內的空腔,由兩唇、兩頰、硬顎、軟顎等構成。口腔內有牙齒、舌、唾腺等器官”,根據申請人從事的衛生行業屬性來看,指代口腔診所/醫院。引證商標中,“御廚”為固有詞彙,含義指“皇帝廚房中的廚師”。“口腔”與“御廚”具有完全不同且明確的指向性,使得兩個商標完全可以區分開。

申請商標以“艾-特-口-腔”四字構成整個商標標識。採用宋體的書寫方式,筆畫橫細豎粗,橫畫最右邊有一個三角形尖角,橫畫和橫豎連線的右上方有鈍角。引證商標為單一的文字商標,採用楷體的書寫方式,形體方正,筆畫平直。

四、經查詢,已有多個“艾特**”結構的商標被不同主體在第44類別上註冊成功,舉證商標如下圖所示:

事實與理由

由於我司律師對商標進行了細緻的分析,條理清楚、有理有據,商標局最終裁定“艾特口腔”商標予以初步審定。

事實與理由

透過“艾特口腔”近似被駁回案例我們能夠看出,商標複審答辯,全方位分析兩個商標的顯著區別是關鍵。此外,恰如其分的舉證也能夠幫助我們的商標順利透過複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