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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緒末年沁水狼災

光緒末年,山西沁水一帶,曾一度發生過駭人聽聞的狼災。據當時(晉報)刊登的可靠資料載,光緒二十八年(1902)至三十年(1904),在沁水縣南部與陽城縣接壤的百餘里範圍內,被狼咬死和吃掉的多達200餘人。至於被咬傷未死的人和被狼傷害的豬羊雞鴨等家畜禽,更是多得不可勝數。在此以前,狼吃人的事偶有所聞,被吃掉的也多是嬰幼兒童,後來竟吃起了大人,壯年男女也多被狼吃。野狼成群結隊,大白天逢人便吃,而且每天都有死傷,有時一天被傷害十餘人,村民們害怕,出門或上地時三五人相隨,就這樣,也會被狼吃掉。春節期間,村民鬧社火,百餘人打著燈籠火把,敲鑼打鼓迎神賽會,惡狼竟竄入人群吃人。一天晚上,一隻狼竄入沁水縣署衙內,幸被巡警兵打死,未成禍害。如此狼害,可謂數百年不遇!

野狼之所以如此猖狂,究其原因,主要是人們的迷信思想造成的。村民們說,狼是天神派來的,人豈敢與狼對抗?被狼吃掉的,說他是陽數已盡,該死了;被咬傷而未死的,則說是有天神保護,便去廟內敬神;未被傷害的,去向神禱告,以求佑免。於是,任由野狼為害,無人敢去捕獵。當時縣城內有個女巫婆,想乘機騙錢,便造謠惑眾,詭稱她是某神附體,狼是天狗下凡,這裡人民劫數太重,誰想避免狼害,只需廣施錢財,她可以為大家求神免難。村民百姓多信以為真,帶著供品銀錢去巫婆家敬神祈福免災。巫婆因此騙了很多錢,自以為得志。誰知沒過多久,這巫婆外出時,也被狼吃掉了。儘管這樣,人們仍不覺悟。更有甚者,當時的沁水縣令也認為狼是山神放出的,他不但不組織人們捕殺,反說人只有向山神禱告,才能消災免難。村民們更加堅信不疑,紛紛向山神禱告免禍,狼則愈加猖獗,竟竄進人群中橫闖直撞,攫人而食,使沁水境內,幾乎成了野狼統治的可怕世界。

一個縣令的愚昧,給一方百姓造成如此大禍,豈不令人深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