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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助餐廳老闆嫌顧客吃太多,顧客表示:吃得多有錯嗎玩不起就別玩

自助餐想必大家都吃過,只要按照店裡的規定,交一定的金額就能自由挑選店內的食品來吃,無論吃多少都可以,只要不浪費就行。

雖然自由吃,但是也應該體諒開店做生意的老闆,不能每一次去吃自助餐都讓老闆虧本,畢竟老闆開店做生意是為了掙錢養家餬口的。

11月17日,湖南省長沙市的康先生告訴維權記者,他一共去韓大地海鮮燒烤自助餐廳吃了四次自助餐,第五次想去消費的時候卻被拒之門外了。

記者感到很疑惑,畢竟開店做生意豈有不歡迎顧客的道理,記者問他:“自助餐廳的老闆為什麼不歡迎你去消費?”

康先生回答:“他們說我吃得太多了讓他們虧本,我覺得既然是自助餐就應該讓顧客自由吃喝,這種商家玩不起就別玩。”

記者問:“您吃了多少?”

康先生回答:“第一次吃了大概有三斤豬腳,第三次跟朋友一起去大概吃了八斤蝦,第四次把他店裡的羊肉串都吃完了,我每一次都吃完沒有浪費。”(第二次去消費,吃了多少他沒有說明。)

隨後,維權記者在康先生的帶領下來到了韓大地海鮮燒烤自助餐廳,想找餐廳的老闆瞭解情況。

剛進入餐廳,前臺的工作人員就對康先生說:“昨天不是已經告訴你了嗎?我們店裡不歡迎你來消費。”

在一旁的記者問前臺工作人員:“康先生不能消費,我們作為他的朋友能不能消費?”

前臺的工作人員一口回絕記者,作為康先生的朋友也不能在店裡消費。

記者問為什麼不能消費?店老闆出來解釋:“他每一次來店裡消費我都虧五六百塊錢,他一次能喝二三十瓶豆奶,豬腳能吃一盤而且別人拿蝦的時候是用夾子拿的,他直接用盆盛。他來一兩次我還能接受,但是他已經來五次了,我實在接受不了。”

在一旁的康先生連忙反駁:“你這可是自助餐呀,只允許你掙錢就不能允許你虧錢?如果別人吃不了這麼多,你會把錢退給人家嗎?”

店老闆回答:“別人來了吃不完也沒有找我退,實在要退大不了可以計算成本價嘛,我這裡可是私營企業,搞直播吃得多的人我們不接待。”

康先生不接受店老闆的觀點,他認為自己吃得多是正常的,反而店老闆的做法讓他覺得不正常。

他認為既然開自助餐廳就應該讓消費者進店正常消費,不應該因為顧客吃得多而把顧客拒之門外。

從這件事情中,不難看出康先生對法律知識瞭解得太少,而且他不懂得換位思考,不懂得體諒別人。

如果康先生對法律知識很瞭解,相信他不會邀請維權記者跟他去維權。因為買賣是建立在雙方都自願的情況下進行才算合法,所以店老闆有權利選擇讓康先生進店消費或者不讓康先生進店消費。

面對店老闆的拒絕,如果康先生還想進這家自助餐廳消費也不是不可以,他可以跟店老闆商量,每次去吃自助餐的時候多交一些錢給店老闆,確保店老闆不虧本還能掙到一點錢。

或者告訴店老闆,他是一個美食主播,他在店裡直播吃東西就是在給店裡打廣告增加人氣,建議店老闆給他免單或者少支付一些費用。

在店老闆同意的情況下康先生才能再次進店消費,如果店老闆拒絕康先生來消費而康先生卻強行進店消費,就屬於強買了,這種做法是違法的行為,不可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