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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王條!霸房2年後法院強制搬離,租戶索要500萬!最高可判刑5年!

城市更新離不開舊區改造,遇到動遷,徵收部門會給予相應的補償;但是,作為租賃經營戶,除了經營損失補償,並不能得到國家 給予的拆遷補償。本來這是常識,但是租房開店的王某卻以租戶的身份要求動遷補償,而且索要金額高達500萬元;霸房2年後,今天,楊浦法院 對其實施了強制搬離。

催告2次無效、歷時2年無果;今天上午,楊浦區人民法院執行局對王某及其承租的門面房進行了強遷,王某被法警控制,房內所有物品打包封存搬離,門面房貼上封條。至此,霸房2年之久的無賴行為告一段落。

昆明路1257號門面房的產權,屬於一家外輪修理廠;十幾年前,王某以1000元每月的租金租下,銷售蔬果、香菸。2017年7月,昆明路1257號所屬地塊實施舊區改造,外輪修理廠與王某約定,於2017年10月9日解除房屋租賃合同,並依據相關政策,給予王某5萬元補償。

為表誠意,外輪修理廠還表示,願意再支付王某10萬元補償經營損失。但是沒想到,總計15萬元的補償王某仍不滿意,他想要得更多。

500多萬的補償要求得不到滿足,王某就耍起了無賴,霸佔門面房不肯搬離;不得已,外輪修理廠將王某告上法庭。2018年9月10日,楊浦區人民法院第一次張貼公告,責令王某搬離,王某拒不執行。2020年6月22日,法院第二次公告,王某仍不搬離。

法官表示,王某應得的5萬元動遷補償款,已經在法院賬戶中,強制搬離手續完成後,王某就能拿到這筆動遷補償。但在強制搬離過程中,如果王某仍然抗拒,將會受到司法拘留等後續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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