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你或你的親人被疾病纏身折磨時,你願意選擇安樂死嗎?
2014年,熊大哥夫婦1歲的孩子小俊怡,因為重傷入院。雖然搶救了過來,但再也沒有醒來。
小俊怡靠著吸氧和注射,維持著生命。每3個小時,媽媽透過胃管替孩子餵奶。孩子呼吸困難,憋的翻白眼,媽媽只能扶起來拍拍小俊怡的背。看著受苦的孩子,熊大哥夫婦整天以淚洗面。
家裡還有兩個女兒,妻子沒有工作。為了治小俊怡,已經借了十幾萬。雖然兩人覺得不管多少錢,都要把孩子治好,可是孩子現在已經治療無望。
為了小俊怡不再那麼痛苦,夫妻倆求醫生進行安樂死。醫生不同意,熊大哥又找到民政局等單位,表示自己簽字並願意負全部責任,仍然被拒絕了。
無獨有偶,這樣的事情一直都在發生。
1986年
,王明成不忍其母病危,要求大夫對母親進行了安樂死。1987年,兩人以故意殺人罪被拘留。之後2003年,王明成患胃癌晚期,請求醫院安樂死,被拒絕。
2003年
,33歲語文教師唐昀,身患肝硬化,肝臟代謝功能喪失,4年6次入院,身心都遭受了巨大的折磨。請求醫院安樂死,被拒絕。
2014年
,陝西旬邑縣趙利鵬、鄭麗麗夫婦,4歲的女兒患眼癌,尋求醫院讓女兒減少病痛折磨,平靜離開。輾轉多家醫院無果。
如果有的選,誰願意放棄生命?
比起疼痛的活,可能很多人希望選擇有尊嚴的死。安樂死一直是被廣泛討論的話題,各國對安樂死的態度也不同。安樂死麵臨倫理與法律困境,如果安樂死合法化,你真的能這麼灑脫嗎?
一、安樂死合法化,瑞士推出新裝置,無痛快速去世
瑞士合法化一款名為Sarco的新機器,它是用來幫助人死亡的。機器會在被啟用之後,釋放氮氣,迅速將氧氣含量減少至1%,讓個體失去知覺。
患者只需要選擇一個地方,躺進機器,按動內部程式。沒有疼痛,沒有恐慌,便安然去世。
機器上部分是棺材的設計,可以拆解,以便在世的親人朋友處理之後的事宜。
身患胰腺癌,選擇在瑞士安樂死的中國臺灣人傅達仁,從服藥到離去,2小時13分鐘。家人圍坐在身旁,安詳倒在兒子的懷裡。雖然瑞士允許安樂死,
但也要經過嚴格的評估,達到條件才行。
二、國內的尊嚴死:生前預囑
“叫別人來決定你的權力,有時候吻合,有時候不吻合,有時候可能是相反的。所以,我就希望能夠自己做主,自己選擇,自己決定,做好最後一件事。”
70歲的退休教師殷惠銘,患結腸癌6年,在江蘇省老年病醫院簽下了“生前預囑”。
一年前,老伴肺癌晚期,拒絕任何的搶救,最終平靜的離去,這件事給了殷惠銘很大的感觸。
她說,在本已經很痛苦的情況下,還需要切氣管,插氣管進行搶救,是她不能接受的。
她希望不要有什麼痛苦,平靜的離開這個世界。
華中科技大學同濟醫學院同濟醫院腫瘤中心於世英教授
曾指出:安樂死是指無痛殺死,或者不給予維持患者生存的措施和行為。涉及主動致死行為。
安寧緩和醫療倡導的是重視患者個人意願的表達,不涉及主動致死行為。而“生前預囑”是目前
表達個人意願較為成熟的途徑。
江蘇省老年病醫院就允許患者簽署“生前預囑”,患者在意識清醒的時候,對臨終時的醫療照顧,做出要還是不要的選擇。
尊嚴死不是安樂死,
“生前預囑”讓病人決定自己的“搶救權”,推廣自然死亡的理念。病人在簽署之前,同樣需要嚴格的評估。
三、除了安樂死,這項專案緩解患者疼痛,或可納入基本醫療
安樂死一般分為兩大類,一是積極的主動安樂死,即採取加快病人結束生命的措施。一是消極的被動安樂死,指對撤除對病人的生命維持治療,任其死亡。由於安樂死涉及到了傳統文化,倫理道德,法律問題,社會問題等眾多問題和風險。
什麼時候能立法,不可預料。
現代緩和醫療在20世紀60年代建立,已經在全世界進行推廣。根據who定義,緩和醫療更在意緩解患者的身心痛苦,旨在提高患者的生活質量,滿足患者及家庭的所有(包括心理和精神)需求,更具人道精神。
2014年9月4日,
柳葉刀緩和醫療和疼痛控制全球可及性委員會
成立,委員會界定了20種需要緩和醫療的疾病種類。
《中國緩和醫療發展藍皮書2019-2020》指出
,2016年有1。84億人患老年慢病,老年死亡732萬人需要緩和醫療(90%以上死於慢病)。
2016年,郭海斌的父親患胰腺癌晚期,腫瘤在腹腔出現了多臟器轉移,手術和放化療已經沒有效果。看著父親每天忍受著治病的痛苦,郭海斌於心不忍。
在協和醫院,他們接觸了緩和醫療的治療。期間,父親的癌性疼痛得到了極大的緩解,有時會樂呵的唱幾句歌,最終平靜的渡過生命末期。臨終前託付郭海斌,代他感謝那些幫助減輕他病痛的醫護人員。
醫學的目標不僅僅是治癒患者,也包括緩解患者的疼痛。
生命的數量和質量之間,你會怎麼選?
參考文獻
如果“安樂死”不能立法,我們是否就只能痛苦而終?那麼,“符合條件的人是否就有義務安樂死?”醫師報,2020-06-10
安樂死在中國能合法化嗎?中央廣電總檯中國之聲,2015-01-22
韓啟德:緩和醫療以及安寧療護應被納入基本醫療|緩和醫療藍皮書釋出。醫師報,2020-1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