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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春暗中維護生母,趙姨娘真的不領情?她們只有矛盾毫無理解嗎?

探春對生母趙姨娘,多少有點兒“怒其不爭”的意思,但是血緣是快刀也割不斷的,探春再向王夫人靠攏,也無法泯滅她是趙姨娘親生女兒這一層背景。

以探春的要強上進,對自己這不堪的出身,肯定是很不滿意的。但是趙姨娘是活生生的一個人,也不能毀屍滅跡、讓她從這個世界上消失吧?

既然不能消滅她,探春有時候,就不免要明裡暗裡維護她,是出於母女之情也好,是為了不拖累自己也好。反正,探春並不是不理不睬不管她的。

怎樣維護生母?咱們可以舉個例子。趙姨娘跑來找探春鬧事,替自己的弟弟趙國基爭取多一點撫卹金。多爭一點兒銀子還沒什麼,趙姨娘的理由是“連襲人都不如了,我還有什麼臉?”意思是襲人母親的撫卹金四十兩,比自己兄弟多一倍。

但是襲人是“外頭的”,所以慣例要給四十兩。給趙國基只有二十兩,並不是因為趙姨娘地位不如襲人。探春解釋之後,又加上一句:“也不但襲人,將來環兒收了外頭的人,自然也是同襲人一樣”,暗示著襲人不能跟趙姨娘比高低,只能跟賈環將來的屋裡人同等。這一來,無形之中抬高了趙姨娘的地位(長輩),還把賈環跟寶玉放到平等的地位上來。

在榮國府裡,賈環的地位當然不能跟寶玉相比。不僅是因為嫡庶,也因為賈母的寵愛,以及寶玉的性格,種種因素。但是探春作為當權的“幼主”,說一句“將來環兒收了外頭的人,自然也是同襲人一樣”,就定下了基調:在公開的大事上,賈環將獲得與寶玉同等的權利待遇,否則就是不公平了。

和賈環的權力待遇相比,趙國基的二十兩銀子,真是九牛一毛。舍小得大,這還不是替生母考慮、暗中維護趙姨娘母子嗎?

這次交鋒,以趙姨娘的全面敗退而告終,但也把探春氣了個半死。那麼趙姨娘是不是真的不領情呢?不是的。

我們只看到趙姨娘抱怨“我腸子裡爬出來的,我再怕起來!這屋裡越發有的活了!”,似乎對探春十分不滿,又畏懼、又不肯承認。

但是,在趙姨娘鬥芳官那一回,趙姨娘怎麼罵芳官的?“好不好,他們是手足,都是一樣的主子,那裡有你小看他的!”

其實這件事的起因,是賈環向芳官討要薔薇硝。少爺向丫鬟要東西,的確是不自重。“人必自侮,然後人侮之”,也難怪芳官瞧不起他。但是趙姨娘絕口不提賈環要的薔薇硝屬於誰,而只拿芳官的身份做文章,只強調賈環和寶玉“都是一樣的主子”,只追究芳官不敬主子的罪名。能有這樣的智慧,你說她不是暗中受了探春的影響嗎?

要說趙姨娘和探春,的確是三觀不合、八字犯衝,她們之間的矛盾分歧非常尖銳。但是再怎麼尖銳,母女畢竟是母女,血緣是改變不了的。探春惱恨生母不爭氣、拖了自己的後腿,同時也在暗暗地維護她、提攜她;趙姨娘又潑辣又粗鄙,但也能領會女兒的曲折委婉的善意,並且從女兒那裡汲取對自己有利的因素。

所以,在下一次,在與芳官爭鬧之後,探春一邊生氣,一邊勸說,就給趙姨娘指出瞭解決問題的最好方式:“不恕時,也只該叫了管事媳婦們去說給他去責罰”,趙姨娘就“閉口無言,只得回房去了”。

趙姨娘當然不是肯嚥下這口氣、自認吃虧的。她“素日又與管事的女們們扳厚,互相連絡,好作首尾”的,比如跟林之孝家的就互通訊息,熟不拘禮,有她們之間的交情。所以探春給她出的主意,是最有操作性的。

林之孝家的也是人精,當然不會像趙姨娘一樣魯莽出手、戰而不勝、自取其辱。但是稍後幾天,在寶玉生日的晚上,她借查夜之便,“嘮三叨四的,又排場了我們一頓去了”,難道只是針對襲人晴雯麝月?難道沒有涉及芳官?連她們的後臺寶玉也一併批評了!

晴雯只抱怨林之孝家的“那裡吃了一杯來了”,麝月只理解林之孝家的“他也不是好意的,少不得也要常提著些兒,也堤防著走了大摺兒的意思”。但是什麼是“走了大摺兒”?難道趙姨娘和芳官等人的打成一片還不是“走了大摺兒”?林之孝家的的提點裡,沒有這一層含義?

林之孝家的的女兒小紅在怡紅院受過氣。趙姨娘挑唆林之孝家的來批評、“排場”怡紅院,是成本最低、回報最高的方案。如果——我只是說如果——林之孝家的的“排場”是因趙姨娘而發,那探春就是功不可沒了。

人家母女之間,再三觀不合,總還是有三分默契與理解的。